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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建议电脑端打开)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4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1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1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③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5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6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20年10月10日—31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测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外】,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调剂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学费。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与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与化工 8000元/生/年 3年
土木水利 12500元/生/年 3年
资源与环境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旅游管理 15000元/生/年 3年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教师教育学院 严老师 010-6890274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5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6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7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8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9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10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1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2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3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4 信息工程学院 牛老师 010-68901048
15 化学系 牛老师 010-68903040
16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城市环境过程和数字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寇老师 010-68902339
17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18 初等教育学院 王老师 010-68903485
19 管理学院 袁老师 010-68901229
20 学前教育学院 孙老师 010-6845457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 Q:我是应届生,学生证丢失、在学校或没有完整注册,该怎么办?
A:建议求助学校老师提供拍照服务。如果无法做到,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认证报告和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因为疫情原因学校没有开学,学生证只缺少2020年春季学期注册章的考生可以不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和情况说明。
2. Q:我担心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过了要求提交的日期没有补救机会。
A:考生你好,请不要过分担心,首先务必按照我校要求的“一志愿考生5月14日前、调剂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24小时之内”如实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果院系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院系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3. Q:我没有打印机,也不方便出门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如何签署呢? A:可以手抄我校发布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全部内容并签字。
1. Q:复试费我已经缴纳成功,但是个人信息如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码、邮箱、专业选错了,该怎么办?
A: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告知复试院系相关情况即可;如果缴费时,同一院系内选错专业,告知复试院系相关情况即可;如果缴费时选错院系,则考生须更换邮箱重新缴费,之前费用不退。
2. Q:我是应届生,已经返校了,没有符合要求的复试空间该怎么办? A:建议向所在学校求助,帮助你获得一个良好的复试环境。
3. Q:主设备能否使用平板电脑进行面试?
A:可以登录系统,但有的不是很稳定,还是推荐使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
1. Q:苹果系统是否可以使用?
A:主平台在苹果系统中运行不稳定,不建议使用;副平台可以使用苹果终端登录“钉钉”。
2. Q:有些系统无法使用谷歌浏览器,是否必须?
A:当无法使用时,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12.Q:设备检测是否有次数限制或时间?
A:可以重复检测,不限次数
13. Q:设备检测的时候有杂音,有回音,有延迟正常吗? A:不必担心,进入面试室是不会的。
14. Q:很大声音的时候才有半截蓝条?
A: 有 声 音 即 可 。                           15.Q:如果麦克风有问题的话出现的是什么提示?
A:没有提示,如果音量条不跳动,或者听不见声音说明有问题。
16. Q:摄像头检测不出来?                                                          A:设备检测时摄像头是按高清标准检测的,进入面试后按标清检测
17. Q:用电脑自带的摄像头可以吗?
A:能正常通过设备检测即可。
18. Q:在进行设备检测时,摄像头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的原因是? A:未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版本过低,请升级浏览器。
16. Q:设备检测时出现图像是竖着的情况原因是? A:没有按规定使用要求的浏览器。
17. Q:面试平台测试的时候,摄像头一开始是能用的,但是大概一分钟左右就变成了黑屏?
A:可能是有两个摄像头,摄像头冲突了,禁用一个即可,或是本身设备问题。21.Q:什么样子才算检测成功?
A:设备可以听见声音,可以看见自己画面。
Q:模拟面试平台的地址是?
A:模拟平台和正式平台是两个不同的网址,在正式登录下方有个模拟面试平台点击登录即可
模拟地址:mock.yjszsms.com 正式地址:www.yjszsms.com 23.Q:如何取号?
A:在通过设备检测后点击下方取号按钮。
24. Q:系统里面,老师该如何邀请学生进入面试会议室呢? A:考生只需要等待接受老师邀请即可。
25. Q:选择一台设备进行检测,确定这台后无法再更改了吗?
A:可以更改机器再次进行检测取号。26.Q:面试平台登陆密码是什么?
A:院系会发送账号密码及地址到考生邮箱与手机短信,请关注。

  2.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四、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录取要求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请考生参加复试时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院系,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一旦录取数据上报,不能对录取类别予以调整。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有数学的专业,接收调剂生初试相应科目也应为数学科目,否则不能接收。
   4.单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复试。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调剂生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制定本院系具体调剂工作细则和确定调剂复试、录取名单。
   2.我校需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缺额信息为准。
   3.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于5月20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4.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并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和本单位考生,只要复试录取类型(学术型调专业学位或全日制调非全日制)或专业有变化,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否则无效。
   7.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原则上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