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医事法学专业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医事法学专业简介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实践任务] [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介绍] [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研究生指导方案] [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方式] [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力量] [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答疑,送资源

【21/22考研群,请加入】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0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0]] [湖北中医药大学王牌专业排名] [湖北中医药大学考研难吗]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排名] [湖北中医药大学考研群]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费]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医事法学专业简介正文

一、专业性质特点
医事法律专业是一个面向新世纪的新兴复合专业,他立足于法学与医学的交叉,旨在为适应国家法制建设和日益深入的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实际工作能力的,具有从事普通法律、医事法律、卫生行政管理、法学和卫生法学教学与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医疗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简单的说,就是培养既懂医又懂法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
在校期间,我们要经历新型的双学科教育并进行法律专业实习和医学临床实践,我们不但要学习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主干课程:法理学、法律逻辑、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证据学等课程;还要学习与医疗相关的法学课程:医事法学、卫生法律、医疗法律实践、医疗仲裁和诉讼、医事法律案例研究等等;同时,更为独特的是,我们还会学习中医学概论、现代医学概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预防医学概论等系列医学课程。学生在校期间,该专业还会重视学生的法学与医学法律问题的分析、研究和办案能力的培养。
总的来说,大学四年期间,我们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事法学、普通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现代医事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解决能力及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素质和有关知识;了解国内外医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急难重症的处理原则;了解人类疾病病因、病理分类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时的我们应该是既有理论又能实践,既懂医又懂法的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者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医事法律方向)学士学位。
二、社会需求及办学现状
医事法律专业是适应依法治国、人们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需要,依法规范医患关系、依法预防和处理医患矛盾而诞生的新兴专业。随着我国法律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卫生单位和公民维权的法律意识都在不断地增长,因医疗纠纷而发生的诉讼案件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据专家预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与其相关的权益诉讼将会大幅度地增加。其实,从近几年央视“3•15”晚会统计的消费投诉已可以看出,医疗消费的投诉卛大幅上升,已位居前3位。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将医疗纠纷的处理纳入国家法制化的轨道,已是当务之急。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医学院校和各级医疗单位,长期以来严重缺乏具有医学与法学复合知识结构人才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这一领域法制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在医疗卫生系统和执法机构迫切需要既懂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又熟谙法律知识的人才,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培养一批既懂医学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是医学界、法学界和教育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几所大学开办此专业,如东南大学、大连医学院、泸州医学院、贵州医学院、江西中医学院、贵州中医学院、锦州医学院等院校,目前,武汉已经开始以医事法律专业招生的院校可以说就我们一所,从已经有毕业生的院校来看,该专业就业趋势非常好。总的来看,该专业人才非常紧俏。
三、毕业去向
(一)继续深造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及早积极准备报考研究生,如报考法律专业硕士,还可以报考各部门法研究生。
(二)就业去向:该专业毕业生适合于省内外各级医疗、预防、保健、保险、防疫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销售企业;各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和其它法律服务机构、医学院校等教育单位、政策研究机构、文化新闻部门、各人民团体与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法律实务、行政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hubeizhongyiyaodaxue/yanjiushengyuan_259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