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2014年拟接收的校内、校外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
  三、复试具体安排
 
学院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注
土木建筑学院 10月11日下午3:00 土木建筑学院二楼会议室  
河海学院 10月11日下午2:30 河海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交通运输学院 10月11日上午9:00 交通运输学院会议室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10月10日上午8:30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会议室  
管理学院 10月11日下午2:30 明德楼B栋235会议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月11日上午9:0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语音楼9楼)  
思政部 10月10日下午4:00 第二教学楼20218教室  
人文学院 10月11日上午9:00 人文学院会议室
(二教20327)
 
财经学院 10月10日下午2:00 财经学院会议室
(明德楼427)

  注:请各位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申请的学院进行复试。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招办(6265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