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解析:
  (一)学科简介
  宗教学是属于哲学的二级学科,是认识宗教现象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宗教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宗教与哲学、道德、法律、政治、文学、艺术一样,是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每一种社会现象,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各个部门都应该而且可能成为人类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各种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比较扎实的宗教学专业基本理论和较广博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科研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满足国家战略决策、社会公共服务和专业科研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01宗教学理论
  02佛教
  03道教
  04基督教
  05宗教与文化
  06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四)考试科目
  方向1—5: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6宗教学概论(含宗教与文化)
  方向6: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7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考试科目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五)相近学科
  与此专业相关的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社会学,人类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二、推荐院校:
  以下院校是该专业研究生院实力较强者,建议选报:
  (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
  三、就业前景: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将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世界主要宗教的基本知识和我国主要少数民族的信仰状况,掌握现代宗教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我国的宗教法规与政策。往届毕业生除继续深造外,主要是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宗教事务管理、理论宣传、政策调研等工作的宗教学高级专门人才,也可以从事外事宗教工作。
  四、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宜在哲学研究机构或学校、各级学校从事宗教学与哲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各级宗教事务部门、文化、宣传部门从事实际工作和理论宣传工作;各类报刊、杂志、出版单位担任编辑和记者工作。
  五、课程设置: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外语
  B类:
  哲学动态与评论
  C类:
  宗教学概论
  佛教概论
  宗教与文化
  宗教艺术 (宗教艺术方向必修)
  东方哲学与宗教概论(东方哲学与宗教方向必修)
  D类:
  儒释道三教关系论
  佛教经典研究
  基督教研究
  道教概论
  犹太教与世界文明
  犹太教文献选读
  西方宗教学
  现代西方宗教哲学
  基督教哲学研究
  道教与民间宗教
  唯识学研究
  跨一级学科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