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大学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彼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法学学位。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裴复恒教授曾任国立上海商学院院长。国立上海商学院期间,设置民法、公司法、票据法、银行法、海商法等课程。遂成法商(经)融合之教育传统。
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入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入选上海市“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获上海市重点学科称号;2013年我校法学专业被列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
学 制:3年
报名条件: 本科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含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