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院)调剂专业
学院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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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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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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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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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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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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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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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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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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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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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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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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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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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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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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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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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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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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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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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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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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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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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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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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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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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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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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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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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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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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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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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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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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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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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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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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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1. 申请学术学位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专业学位专业调剂的考生毕业院校或报考院校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
2.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3.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不可逆向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