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各学位类别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如下面:
硕士专业学 位类别名称 联考科目数量 报名考试费 总额(元/人) 报名考试费分配
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部分 学位中心部分
法律硕士 2 160 100 60
教育硕士 2 160 100 60
体育硕士 1 80 50 30
工程硕士 1 80 50 30
农业硕士 1 80 50 30
兽医硕士 1 80 50 30
风景园林硕士 1 80 50 30
公共卫生硕士 2 160 100 60
军事硕士 2 160 100 60
工商管理硕士 2 160 100 60
公共管理硕士 2 160 100 60
会计硕士 2 160 100 60
艺术硕士 1 80 50 30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1 80 50 30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1 80 50 30
  上表中“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部分”用于组织现场确认、联考科目考试等工作,“学位中心部分”用于联考科目命题、制卷、阅卷和考务协调等工作,以上两部分费用考生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直接缴纳至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网上支付账户。学位中心将在报名结束后对各省快钱账户进行操作,将“学位中心部分”直接划入学位中心快钱账户。
  对于仍需采用原汇款方式的省市,可将汇总后的报名考试费以单位名义汇至学位中心,并注明“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
  账户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账 号:331156031524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请将汇出凭证复印件、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发票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学位中心财务处,传真:010-82379482,联系电话:010-82378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