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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国戏曲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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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21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2年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1年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中国戏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2021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doc
    一、培养目标
    中国戏曲学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按照国家政策,2021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2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京剧表演研究、京剧器乐研究、京剧学、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导演研究、戏曲影视导演研究、戏曲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舞台美术设计研究、戏曲人物造型设计研究、艺术设计研究、舞台灯光设计研究、戏曲文学创作理论、戏曲史论、戏曲绘画研究、戏曲动漫创作与研究、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研究。
    2、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戏曲音乐理论研究、配器研究、电子音乐制作研究。
    3、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国际文化交流与管理、艺术史与艺术原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戏曲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京剧表演、京剧器乐演奏(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板鼓、打击乐)、舞台监督、戏曲表演、戏曲表演形体训练、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舞台美术设计、戏曲人物造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美术工程设计与管理、艺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戏曲动漫创作、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
    2、音乐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民族器乐演奏(板胡、古筝、唢呐、笛子、二胡、扬琴)。
    3、舞蹈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舞蹈表演。
    各研究方向具体招收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日期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注:中国戏曲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0049”;“报考点”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149”。)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根据工作安排,我院实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网报时,如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确认时间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请考生随后关注中国戏曲学院官网招生补充公告。
    (三)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
    (四)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26日上午)、外国语(26日下午),27日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院。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21年4月。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明)
    七、体格检查
    由我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八、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021年5月至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1、定向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2、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3、奖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学院相应文件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疫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后续招生工作,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