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实行公费、自费计划,公费生免收学费;
  2.所有录取研究生(联合、委托培养生除外)均享受3000元/年基础奖学金;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生,优先享受国家计划名额。联合、委托培养研究生按自筹经费执行;
  4.所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5.研究生可申请“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自筹经费生优先;
  6.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