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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药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正文
一、招生规模: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2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5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7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2017年我校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在复试中还需加试无机化学、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6.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中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关管理办法。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案。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①选择“沈河区报考点”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我校研究生处将统一组织照相信息确认等事宜,详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②其他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向我校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八、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判断题15道15分。
(3)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制剂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4)615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有机和分析部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60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物理化学占60分,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120分,题型不限。
(5)616医学综合包括病理学、诊断学、中药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题型不限。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1.学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金额 |
获奖比例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元/人/年 |
8%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人/年 |
40% |
|
|
二等:5000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元/人/年 |
100% |
|
17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人-12000元/人 |
1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人/年 |
4%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8000元/人/年 |
40% |
|
|
二等:4000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人/年 |
100% |
|
17项硕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人-12000元/人 |
5% |
|
优秀生源奖学金 |
5000元/人 |
实际人数 |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4)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17项,每年总奖金数105.4余万元,获奖人数20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2500美元/生(约合人民币16000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沈阳药科大学于2015年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到沈阳药科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入学报到时颁发。
十一、其它
1.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跨中药学专业招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1名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
3.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系人:李岩老师、杨亚明老师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_m/syykdx/zsjz_152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