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报名及信息采集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未进行网报者,现场报名时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7月1日9:00时至8日16:00时(计8天),登陆辽宁省指定网站:http://news.lnzsks.com/2010/zzlk.htm(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信息确认:报考者于7月11日8:30-17:00到我校确认报名信息、照相、交报名考试费,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第一教学楼南区106。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认真核对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于9月15日前交回研招办。
  2.资格审查:现场信息确认时对考生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考生需交验: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提供证书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地点
  1.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当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约45分钟,考生应合理分配答题时间。“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
  专业考试:兽医学(参考书:《兽医学》第3版,高作信主编、农业出版社)由我校组织命题,试卷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10月31日  8:30~11:30 GCT 辽宁省统一安排
10月31日   14:30~17:30 兽医学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
11月1日 综合面试 沈阳农业大学各学院

  3.考生一般应在辽宁省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办和我校协商同意。
  四、培养及学位授予
  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18000元/人。学习年限为三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校设指导教师,所在单位聘请副导师联合指导。学完所在学科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授予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校颁发。
  五、招生咨询
  畜牧兽医学院咨询电话:024-88487156、88487157
  联系人:许海涛、张勇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8492620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110866)
  网址:http://www.syau.cn/yjsb/zsxx.htm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18日
  附表:
  
招生类别 复试科目 所在学院及负责人 参考书
兽医硕士 01临床兽医学 02预防兽医学 03基础兽医学 兽医学 畜牧兽医学院 许海涛 024-88467156 《兽医学》第3版,高作信主编、农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