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学校相关具体制度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实际情况,建立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专家组。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教育管理学。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外语能力(30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段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五、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六、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早8:00
复试地点:高等教育研究所会议室(老办公楼310)
七、复试信息公开
高等教育研究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专家组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将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研究生如异议,可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举报。
举报电话:024-88487051电子邮箱:hespersk@126.com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