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合格,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全部作为我校拟录取学生上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排名靠后的考生需服从专业调配)。
  3、复试合格的调剂志愿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拟录取,“待录取”指令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发至考生本人。
  4、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由研招办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5、享受少数民族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材料不全的考生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预计将在5月中旬左右公布,届时将根据拟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调档函发放地址为考生复试时所留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