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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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是准备报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同学需要了解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并不多资讯,考研派为您搜集了以下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信息。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8年,是全国成立较早的省级党校之一。省委党校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松花江畔、美丽的冰城哈尔滨,现有江南、江北、耀景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58.4亩,总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其中江南校区为主校区,占地面积98.7亩,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校区环境优雅,设备先进,功能齐全。
我校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开始招生,目前共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省委党校被确定为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研究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党建研究基地、省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省领导科学研究所、省组织干部培训中心、省情研究中心、省党建研究中心、省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现有区域经济、党的建设、领导科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学五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我校在教学中坚持把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龙江党校特色,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院系设置:
我校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开始招生,目前共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
重点学科:中共党史和区域经济学两个学科为"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高校重点建设学科"。
可授予的学位:目前共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皆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学贷奖金:
(一)研究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在读期间不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依据黑龙江省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学业奖学金:
(1)全额奖学金
奖励三年学费,奖励人数不超过录取硕士研究生的10%。全额奖学金与一志愿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一志愿奖学金
奖励第一学年学费,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一次性发放。
(3)年度综合奖学金
年度综合奖学金分为三等,按照评审办法每年评选与发放一次:一等奖标准为每人8000元,比例为参评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标准为每人6000元,比例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标准为每人4000元,比例为参评学生人数的50%。
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学费收入与学校投入。
3.研究生科研奖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或在同级别评选中获奖的,每篇奖励5000元。
(2)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范围为在读期间、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属于其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不含增刊,不含副刊,认定范围按校科研奖励办法):
发表级别 奖金金额(元)∕篇
期刊         3000~5000字 5000~8000字 8000字以上
报纸         1500~2500字 2500~4000字 4000字以上
特级期刊 18000    19500     21000
一级A类   9000    9900      10800
一级B类   6000    6600    7200
二级A类   3900    4200    4500
二级B类   2100    2400    2700
三级          1000    1500     2000
四级           500     750       1000
硕士研究生为学术论文第二完成人且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的按相应等次的50%给予奖励。科研奖励资金来源为学校投入,在学校科研经费中列支。
4.优秀研究生奖与优秀学生干部奖
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10%;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奖励比例为硕士研究生干部的20%。优秀研究生奖与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发放一次,研究生可同时参评优秀研究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但是奖金不可重复享受。资金来源为研究生培养经费。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为10元/小时(每天按8小时计),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按月发放。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助研津贴由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助管津贴由学校相关项目经费列支。
3.研究生伙食补贴:伙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寒暑假扣除,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每月初打入学生就餐卡。
4.研究生特困补助:特困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比例不超过在校生的10%,特困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从2014级起,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奖助办法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451-86358831 
email: 526045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