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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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是准备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同学需要了解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并不多资讯,考研派为您搜集了以下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信息。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简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是党中央培训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中国特色新型高端智库,是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身是1933年3月创办于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1935年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改称中共中央党校。毛泽东、刘少奇同志都曾任校长。中共中央党校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特别是推进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行政学院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主要培训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
2018年3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中管高校负责人、县(市)委书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中央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对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等。
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揭开了校(院)发展的新篇章。校(院)委会研究确定,经过五年左右乃至再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党内外公认的、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共产党名副其实的最高学府,建设成为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断开拓创新、走在前列的思想理论高地,建设成为英才荟萃、名师辈出、“马”字号和“党”字号学科乃至其他一些学科的学术水准在全国明显处于领先地位的社科学术殿堂,建设成为对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提供高质量咨询参考作用的国家知名高端智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努力开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和党的理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任校(院)长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同志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李书磊(正部长级),副校(院)长甄占民、李季、李毅、谢春涛。领导机构是校(院)务委员会。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院系设置:
我校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法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和国际战略研究院共九个教研机构。
学校拥有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门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和历史学。其中,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被教育部评定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国际政治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可授予的学位:我校总计拥有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世界经济、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行政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社会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中国近现代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贷奖金: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院)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给予奖助。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费:
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联系方式:
中央党校研招办电话:010-62804348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研招办
邮编: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