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 专业: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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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高分子系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院系简介


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历史悠久,我国众多的老一辈高分子科学家如王葆仁院士、冯新德院士、钱人元院士、杨士林教授、于同隐教授、徐僖院士、潘祖仁教授、沈家骢院士、沈之荃院士等均毕业或执教于浙江大学。1958年浙江大学恢复化学系并设立高分子化学专门化,杨士林教授任系主任。1962年起招收高分子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78年和1984年先后设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1991年和1994年先后设立“高分子材料”硕士点和博士点。近20年来,浙江大学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高分子科学专门人才,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俞陆平博士、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龚剑萍博士和日本国立分子研究所副教授江东林博士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1992年组建了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是我国第一个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的理工结合型系。1992-1999年间,封麟先教授任系主任。1998年四校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时,原杭州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教研室并入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1999-2008年间,郑强教授任系主任,2009年起徐志康教授任系主任,学科带头人为沈之荃院士、沈家骢院士和郑强教授。
  高分子系由高分子科学、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生物医用大分子三个研究所组成,同时建有“教育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膜与水处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两个平台。现有教职员工53人,其中教授23人(含博士生导师22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23人。在校博士生、硕士生350人、本科生254人(不含08级)。设有“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材料化学”两个本科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高分子材料”博士点。与化学系共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与材料系共设“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和“材料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通过评审,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是浙江大学“化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计划”建设的重点。

高分子系由高分子科学、高分子复合材料和生物医用大分子三个研究所组成,同时建有“教育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膜与水处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两个平台。
设有“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材料化学”两个本科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高分子材料”博士点。与化学系共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与材料系共设“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和“材料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通过评审,成为国家重点学科,是浙江大学“化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计划”建设的重点。

系主任: 徐志康教授
系党委书记兼副系主任: 楼仁功副教授
副系主任: 王齐教授
副系主任: 高长有 教授
现有教职员工53人,其中教授23人(含博士生导师22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23人。
学科带头人为沈之荃院士、沈家骢院士和郑强教授。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350人、本科生254人(不含08级)。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5被批准建设,2008年建成并通过教育部验收。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一个理工结合、学科交叉的研究平台。实验室的定位为:瞄准国内外高分子与材料科学发展的前沿,成为在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若干方向上优势明显、在国内居领先水平并具有一定国际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平台,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可控催化聚合、功能高分子微结构与流变学、光电磁功能高分子、生物医用功能高分子和分离功能高分子。
实验室主任为郑强教授,江明院士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50多人,包括沈家骢院士和沈之荃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郑强教授、徐志康教授、高长有教授和陈红征教授,新世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计剑教授、徐君庭教授、王齐教授和高超教授等。
浙江大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成立于2000年,由原浙江大学高分子与复合材料研究室(成立于1992年)和杭州大学高分子科学与材料研究所(成立于1993年)合并组建,并吸收原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材料研究所的部分教师参加。
该所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的学术梯队。现有教职员工14人,其中教授5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获得者 1 人)、博士生导师4人、副教授7人、实验技术人员2人。教师中有10人拥有博士学位,50%以上是留学回国人员。该所坚持“求是、创新”的浙大校风,坚持教学、科研两个中心和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重视学风建设,倡导严谨、踏实的学术作风。该所与日本、比利时、美国、英国等国知名大学及研究机构建有长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关系。
该所属理工结合、以工为主的研究所,跨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两个一级学科。该所以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为重点研究对象,兼顾结构材料,着重在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多组分/多相高分子材料共混改性与复合、聚合物流变学与粘弹性等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包括光电功能有机高分子的设计与合成、新型纳米结构复合材料的有序制备及其光电功能化、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微结构-电荷转移-光电功能的关系、高分子动态流变行为、功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流变行为关系、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等等。
该所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并接受博士后人员和访问学者。近年来年均招收博士生8~10名,硕士生15~20名。该所拥有一流的科研与教学仪器设备,可满足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高分子合成与改性、高分子材料加工等科学研究的要求。
该所具有较强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承担能力,先后承担包括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重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该所同时也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等。年均在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SCI收录论文60篇以上、EI收录论文10余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8项。
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在原浙江大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生物大分子实验室的基础上组建形成,是一个年轻而富有活力的研究所。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长江特聘教授1名,“光彪”讲座教授1名,教授(博导)6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名)、副教授3名、博士后5名、博士研究生31名、硕士研究生19名。每年在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方向招收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约20余人,并接受国内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及访问学者。
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主要从事组织工程和再生医学材料、生物相容与功能界面、仿生医用材料、聚炔类共轭体系为基础的生物电子学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具体研究方向包括:生物材料的表面相容性和功能性设计、组织工程和再生医学材料、胶囊智能微体系、血液相容性和介入医用材料、结构仿生医用高分子材料、纳米生物医用材料、聚炔类材料的新合成方法特性及新结构、功能化聚炔的超分子体系等。近年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国家973项目子课题2项、863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2项及其它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了200余篇学术论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40余项。
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与德国马普胶体与界面研究所、德国海德堡大学以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高科技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每年有十多名研究生或教师参加国际学术讨论、国际合作研究或在外进修和攻读学位。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学科介绍


浙江大学高分子学科历史悠久,我国众多的老一辈高分子科学家如王葆仁院士、冯新德院士、钱人元院士、杨士林教授、于同隐教授、徐僖院士、潘祖仁教授、沈家骢院士、沈之荃院士等均毕业或执教于浙江大学。1958年浙江大学恢复化学系并设立高分子化学专门化,杨士林教授任系主任。1962年起招收高分子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78年和1984年先后设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点和博士点,1991年和1994年先后设立“高分子材料”硕士点和博士点。近20年来,浙江大学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高分子科学专门人才,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俞陆平博士、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龚剑萍博士和日本国立分子研究所副教授江东林博士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1992年组建了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是我国第一个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的理工结合型系。
学院网址: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
更多内容请登录学院网址进行查询。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领导介绍

系主任: 徐志康教授
系党委书记兼副系主任: 楼仁功副教授
副系主任: 王齐教授
副系主任: 高长有 教授
学院网址: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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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分子系院系信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高分子大楼
电话:(0571)87951308 
传真:(0571)87951592 
邮编:310027
学院官网: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
更多信息可登陆学院官网进行查询。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考研信息


浙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4位,含专业学位)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备注
哲学[01] 55 55 95 95 355 生源特别丰富的学院(系)或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02] 60 60 100 100 360
法学[03] 60 60 90 90 350
(不含法律硕士[0351])
教育学[04] 60 60 210   360
文学[05] 60 60 100 100 360
历史学[06] 55 55 200   340
理学[07]  55 55 90 90 330
工学[08] 55 55 85 85 330
农学[09]  55 55 85 85 325
医学[10] 55 55 180   320
管理学[12] 60 60 100 100 355
艺术学[13]  60 60 95 95 360
法律硕士[0351]) 60 60 95 95 360
体育学[0403]  50 50 160   290
体育硕士[0452]
教育硕士[0451] 55 55 95 95 34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工商管理[1251] 100 50     180
公共管理[1252] 120 60     190
会计硕士[1253] 120 75     230
工程管理[1256] 同教育部 A 类考生线(复试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院系规定)
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
3、软件工程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12)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2)凡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系代码210)且初试数学一的考生,外语不低于50分、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申请调剂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双证)硕士的复试。
4、工商管理硕士:凡在2015年参加浙江大学MBA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
5、单独考试(非工程师学院考生)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可参加复试;强军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6、凡报考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且在2015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6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单独考试考生总分不低于240分,可参加复试。
7、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可参加复试。
9、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10、具体复试时间和方案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信息


2016年我校计划在35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目录所列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须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再作调整。其中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将在10月25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才能最终确定,10月27日后考生可在本网站查询各专业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得报考。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和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 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浙江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九、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8000元/生·学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33000元/生·全程
软件硕士 40000元/生·全程
社会工作 48000元/生·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金融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100000元/生·全程
脱产工商管理硕士 138000元/生·全程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168000元/生·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工程管理 60000/生·全程(待审批)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十、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本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区号0571):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经济学院 87951474 yury@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86592723 sunxiaohong@zju.edu.cn
教育学院 88273714 jyxy28@zju.edu.cn 人文学院 88273199  Zhl310@zju.edu.cn
外语学院 88206251 flq@zju.edu.cn 数学学院 87953834 handong67@zju.edu.cn
物理系 87953259 phyjiangdan@zju.edu.cn 化学系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地科学院 87951336 zhjl@zju.edu.cn 心理系 88273022 taoran@zju.edu.cn
生命学院 88206488 yongw@zju.edu.cn 电气学院 87951691 eegrs@zju.edu.cn
建工学院 88208680 ccea_graduate@zju.edu.cn 生工食品学院 88982192 shjfeng@zju.edu.cn
环资学院 88982448 shenyn@zju.edu.cn 生仪学院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农生学院 88982352 yjsk.cab@zju.edu.cn 动学科学学院 88982326 hzhu@zju.edu.cn
医学院 88208116 ZDYXYJS@126.com 药学院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管理学院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MBA中心 88206813 c_chen@zju.edu.cn
公管学院 56662026 zjhorsezhu@zju.edu.cn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56662028 xxzy@zju.edu.cn
计算机学院 87952168 wuzh@zju.edu.cn 传媒学院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87952899 Yjq1108@zju.edu.cn 机械学院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材料学院 87952876 mse_edu@zju.edu.cn 能源学院 87951008 fhy@zju.edu.cn
化工学院 87951502 seasonrcj@zju.edu.cn 高分子系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光电学院 87951869 liuzhan@zju.edu.cn 信电学院 87951572 wangr@zju.edu.cn
控制学院 87952369 whxu@iipc.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88273165 yujiale@zju.edu.cn
海洋学院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软件学院 0574-27830706 cszs@zju.edu.cn

十一、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2015年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定于2015年7月24日-25日举办“高分子系2015年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本次夏令营由我系两个硕士点(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分别选拔招收营员各25名左右,两个专业的活动有分有合,内容包括与对话教授、研究展示、学长联谊等,旨在加强浙大高分子系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相关院系的联系,使大家能够进一步认识浙大高分子、了解浙大高分子从而热爱浙大高分子。现将申请入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热爱高分子,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研究能力;
2)所属院校: “985”“211”院校,包括浙江大学(不含高分子系)、浙江工业大学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等;
3)所学专业:高分子、化学、材料、化工、物理、生物、药学以及相关专业三年级(2016年毕业)在校本科生;
4)学业成绩:本科期间成绩总排名“985”院校在本专业40%以内,“211”院校在前10%以内;对有出色科研成果者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方式:
1)网上报名: 自即日起至6月7日进“2015年浙江大学夏令营系统”报名
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Xly.htm
2)材料递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网上提交相关材料(成绩单和排名需加盖院系的成绩校核章)扫描件即可;
 
三、材料审核及录取:
两个硕士学科点将分别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择优录取营员25名,合计50名左右,录取名单将于2015年6月12日左右在网上公布。
 
四、 关于资助
夏令营不收注册费。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将为营员提供交通、食宿以及相关活动的资助。
外地营员按普通硬座火车票价格补贴单程旅费。
 
五、请多多关注我系各学科和导师,获取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http://polymer.zju.edu.cn/chinese/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
                                                                                        2015.05.21

浙江大学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高分子系 沈 通 0571-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