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考研网

京剧系

表演系

导演系

音乐系

舞台美术系

戏曲文学系

新媒体艺术系

国际文化交流系

特别推荐:

[2020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戏曲学院王牌专业排名] [中国戏曲学院考研难吗]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戏曲学院考研群]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学费]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标准
(1)公共专业基础复试科目满分9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科目为一门的,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专业考试科目为两门的,每门科目满分5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等原件进行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原件进行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学习证明。
(7)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对于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
(8)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排名,顺序录取。
复试成绩将于5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详见我院官网复试成绩查询通知。
研招办咨询电话:63337039,63339290。
7、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比例为6:4。
中国戏曲学院硕士研究生考核方法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 实践能力考核:根据专业特点单独组织进行。
(3) 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进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询问与考察,如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情况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复试流程与时间
(1)复试程序:资格审查&mdash&mdash进行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科目&mdash&mdash组织统一阅卷&mdash&mdash登录成绩。
(2)复试时间:4月15日-4月19日
中国戏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公告
下面是中国戏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关于黑龙江考研免费复习资料、黑龙江考研分数线等内容欢迎访问黑龙江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戏曲学院根据“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中国戏曲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各方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推免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各方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机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各方面领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指导各系部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 长:冉常建(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李威(研招办主任)、刘婧(研招办副主任)
成 员:舒桐、王绍军、乔慧斌、谢振强、颜全毅、马路、谭铁志、于建刚
四、复试工作办法
以各专业系为依托,组成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考前培训。
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1、复试分数线要求。
2、中国戏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参见附件一。
3、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程序:资格审查&mdash&mdash进行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科目&mdash&mdash组织统一阅卷&mdash&mdash登录成绩。
(2)复试时间:4月15日-4月19日
4、主要考核方式与要求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 实践能力考核:根据专业特点单独组织进行。
(3) 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进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询问与考察,如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情况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1)公共专业基础复试科目满分9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科目为一门的,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专业考试科目为两门的,每门科目满分5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该项考核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等原件进行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原件进行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在职人员报考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学习证明。
(7)我院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我院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对于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8)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排名,顺序录取。
复试成绩将于5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详见我院官网复试成绩查询通知。
研招办咨询电话:63337039,63339290。
7、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比例为6:4。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各方面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
2、 招生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各方面、有效监督。
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书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议结果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国戏曲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10-6335328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一、初试成绩查询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生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址https://cha.nacta.edu.cn/cha/8 ,进行成绩查询。
二、初试成绩复核
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研招办提交初试成绩复核申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成绩复核统一改为线上申请,不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核时间及方式
考生须认真填写《中国戏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3月2日上午8:00至3月3日下午5:00,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和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nacta.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和非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
从2月15日开始,研招网再次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
(二)成绩复核说明
如考生对我院成绩复核结果有异议,向市考试院提出复核,须在3月19日前采用互联网、传真、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考试院将采用相应方式进行答复和办理,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具体流程请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https://www.bjeea.cn/html/yk/tzgg/2020/0206/76049.html)
(三)注意事项
考生邮箱地址、联系电话、复核科目、当前成绩是成绩复核的重要信息,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以上信息的准确性。如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成绩无法复核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未收到成绩复核的邮件,请先在垃圾邮件(或广告邮件)中进行查看,仍未查询到的考生,可发送邮件至yzb@nacta.edu.cn咨询。
三、其他事宜
在国家分数线尚未公布以前,我院不接受有关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和调剂政策等咨询。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安排后续复试录取工作,请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一、培养目标
中国戏曲学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按照国家政策,2020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2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京剧表演研究、京剧器乐研究、京剧学、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导演研究、戏曲影视导演研究、戏曲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舞台美术设计研究、戏曲人物造型设计研究、艺术设计研究、舞台灯光设计研究、戏曲文学创作理论、戏曲史论、戏曲绘画研究、戏曲动漫创作与研究、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研究。
2、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戏曲音乐理论研究、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配器研究、电子音乐制作研究。
3、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国际文化交流与管理、艺术史与艺术原理、戏曲教育理论。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戏曲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京剧表演、京剧器乐演奏(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板鼓、打击乐)、舞台监督、戏曲表演、戏曲表演形体训练、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舞台美术设计、戏曲人物造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美术工程设计与管理、艺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戏曲动漫创作、视觉设计与媒体艺术。
2、音乐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民族器乐演奏(板胡、古筝、唢呐、笛子、二胡、扬琴)。
3、舞蹈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舞蹈表演。
    各研究方向具体招收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 1 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日期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注:中国戏曲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0049”;“报考点”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149”。)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gov.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现场确认时间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请考生随后关注中国戏曲学院官网招生补充公告。
(三)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学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四)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
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21日上午)、外国语(21日下午),22日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院。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20年4月。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明)
七、体格检查
    由我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八、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020年5月至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1、定向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2、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3、奖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学院相应文件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