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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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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2006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生。2009年4月该学科被确定为西北民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学科点成员的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本学科点秉持和发扬优良学风,密切关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发挥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稳定而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宪法学原理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外宪政制度;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的理论和实践;中外人权原理及实践。
2.行政法学与政府法治研究
  行政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方向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视角,主要研究中外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治和部门行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研究
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建设研究方向重点研究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务活动,跟踪当地最新立法实务活动,如立法论证、立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以及地方的人大选举、质询、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问题。
4.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研究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主要研究有关民族地方立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民族地区行政法治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其法律文化。
   本学科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着力培养面向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能承担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立法和行政执法与审判检察及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等工作;以及具有独立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公法专门人才。
围绕上述研究方向,本学科点致力于加强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学术领域之间的融合与互补,注重创新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近年来该学科点教师近年承担国家或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2项;在国家核心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取得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和应用价值的学术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本学科点的教师还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以及省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积极参加法治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注意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协作与交流,多次参加人省市级人大及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与对策,努力使理论研究与社会效应相适应。多名教师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富有十分防丰富的时间经使本学科形成了一支良好的双师型(法学教师+实务律师或立法顾问)队伍。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为加速培养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始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西北民大法学院成为我国第八批被授予培养法律硕士的单位,我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目标为: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特色主要是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法律硕士人才,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2010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全日制法学(即法本法硕)和非法学法律硕士生(非法本法硕),全日制法本法硕学制2年,全日制非法本法硕学制3年。目前共招收十批:2010级共招收31名,2011级共招收40名,2012年已招收40人,2013年共招收38名,2014年共招收49人,2015年共招收55人,2016年共招收43人。2017年共招收57人,2018年共招收62人,2019年共招收61人。
    在课程设置上严格按照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设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授课,还另设有大量院内选修课并特别注重突出案例教学,其中法本法硕教学侧重专题式讲座,而非法本法硕侧重法学知识的全面掌握。法本法硕授课时间1年,实习1年;非法本法硕授课时间2年,实习1年。
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点共有导师19人,其中教授5人,博士6人。其余均为硕士,形成了较合理的人才梯队。在科研方面,已出版专著几十部,已公开发表省级和国家级论文共百余篇,其中核心期刊20余篇,主持或参加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民委项目、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等若干项。获省级项目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若干次,多名教师富有律师实务经验。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2006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生。2009年4月该学科被确定为西北民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学科点成员的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本学科点秉持和发扬优良学风,密切关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发挥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稳定而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宪法学原理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外宪政制度;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的理论和实践;中外人权原理及实践。
2.行政法学与政府法治研究
  行政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方向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视角,主要研究中外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治和部门行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研究
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建设研究方向重点研究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务活动,跟踪当地最新立法实务活动,如立法论证、立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以及地方的人大选举、质询、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问题。
4.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研究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主要研究有关民族地方立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民族地区行政法治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其法律文化。
   本学科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着力培养面向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能承担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立法和行政执法与审判检察及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等工作;以及具有独立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公法专门人才。
围绕上述研究方向,本学科点致力于加强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学术领域之间的融合与互补,注重创新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近年来该学科点教师近年承担国家或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2项;在国家核心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取得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和应用价值的学术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本学科点的教师还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以及省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积极参加法治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注意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协作与交流,多次参加人省市级人大及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与对策,努力使理论研究与社会效应相适应。多名教师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富有十分防丰富的时间经使本学科形成了一支良好的双师型(法学教师+实务律师或立法顾问)队伍。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学位点简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学位点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52年原西北民族学院设立的司法系,是西部地区解放后率先开设法学专业、成立法律系部的院校之一。原西北民族学院司法系在1952年9月至1961年7月期间,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者,为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北民族大学的法学专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点于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设立,2004年正式招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点现设有生态与环境法治研究、资源与环境法治研究、能源战略与新能源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第一,生态与环境法治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国家尤其是西部地区生态建设的重要战略、生态文明与生态文化、江河及其流域的治理以及森林、植被、草原生态的保护等方面的法治问题研究;
第二,资源与环境法治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国家尤其是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法治问题研究;
第三,能源战略与新能源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国家的能源战略以及西部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法治问题研究。
前述三个研究方向致力于为国家尤其是西部地区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环境保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能源战略(包括新能源基地的建设)献计献策,从而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良好服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点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授3人,其中1人具有博士学位。此外,还聘请了校外知名专家作为兼职教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规划课题4项、国家民委课题2项、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课题2项;在人民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及省级出版社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项10项;参加重大国际会议10余次;发表论文100余篇。马玉祥教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十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和十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常委会上提交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方面的提案10余件,并针对民族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西部开发促进法的立法、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等问题做了发言。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各大媒体都对此作了相关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另外,本学科专业的学者还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顾问、政府参事以及省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积极参与了省、市人大以及政府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为决策部门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和对策,使法学理论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点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努力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完善,认真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重视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际工作实践,努力培养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点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学科体系完整、教学科研能力强、社会实践能力强、导师组成员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点。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5人、讲师8人、助教1人和行政人员8人;博士9人、硕士25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通过引进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校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由汉、回、维、蒙、藏、撒拉族、裕固族等民族构成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师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咨询和法律实务工作,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委法律顾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甘肃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及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兰州市人民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电话:0931-4512189 | 传真:0931-4512190 | 院长信箱:y835@163.com | QQ:23512358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民族大学|学院邮箱:xueyuan@163.cn | 邮编:730030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系西北民族学院司法系,创设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全国民族院校中率先开设法学专业的院系之一,2004年6月由系改院,成立法学院。法学院自1999年起招收法学本科生,2004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890人、研究生162人,已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办学层次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
     学院设有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藏汉双语法律教研室等六个教研室;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物证技术实验室两个实验室;设有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西北少数民族法治研究中心等附属机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在学院挂牌设立。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支撑、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立足西北、服务民族、崇尚法治、德法兼修”的办学思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立具有相对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学科和研究领域,不断提升学科层次和专业水平,增强综合实力。其中法学一级学科为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近年来,学院教师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5项,省部级20项;公开出版著作44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其中在CSSCI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6篇,CSSD刊物 3篇;获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8项。
     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5人、讲师8人、助教1人和行政人员8人;博士9人、硕士25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通过引进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校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由汉、回、维、蒙、藏、撒拉族、裕固族等民族构成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师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咨询和法律实务工作,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委法律顾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甘肃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及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兰州市人民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学院遵循“夯实基础、突出专业、注重应用、兼顾特色”的教育原则,本科一、二学年为专业基础学习阶段,开设专业通识课、学科必修及专业必修课,主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及法学主干课程等;三、四学年主要进行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学习,并根据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学院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甘肃省玉榕律师事务所等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建立了21个教学实践基地,完全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
     多年来,学院遵循“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专业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取得了显著的培养效果。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在所在地区和行业能够很快进入工作角色,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涌现出像受到习总书记亲切接见的新华社新疆分社记者阿依努尔·谢坎、“全国十大公诉人”罗娜、“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黄强等一大批杰出校友,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