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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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简介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比较宽厚的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从事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掌握现代金融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相关金融机构和公司投融资业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经济金融理论宽厚,知识面宽,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通过学习,学生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较强的外文综合应用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金融学、经济学
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中央银行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市场学、投资银行学、保险原理与实务、证券投资学、金融会计、公司金融、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等。
专业方向: 银行方向与投资方向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88学分。其中:通识课51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5学分(其中必修课45学分)、专业课27学分(其中必修课14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0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经济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系简介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开拓精神和创业意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方法和现代物流技术,能在工商企业从事企业内部物流管理,在物流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物流系统策划以及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较系统地学习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全面学习现代物流管理的理论、方法和现代物流技术,接受较系统的物流系统策划与设计的基本训练,并具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应在素质、能力、知识上应达到岗位需求。
(一)知识
1.掌握物流运作所必备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处理等基础知识。
2.掌握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方面的知识。
3.掌握配送中心所需的选址、布局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多式联运所需的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远洋运输、航空运输等方面的知识。
5.掌握物流自动化所需的装卸搬运系统、设备选择等方面的知识。
6.熟悉物流规划等方面知识。
(二)能力
1.专业能力
具备物流方案策划能力、物流组织运作能力、物流成本核算能力、物流信息处理能力、物流服务绩效评价能力、物流网络资源优化能力,工作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解决能力,查阅专业技术资料的能力。
2.方法能力
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运用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学生的体质、心智、意志,使其成为具有健全人格、高尚情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
自我管理能力:确定符合实际的个人发展方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安排并有效利用时间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和学习计划;不断获得新知识、新技能来适应新的和变化着的环境。
创新能力:在三年的学习中,通过实验、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实践)培养学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发现及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
3.社会能力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品格和严谨的行为规范。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克服困难的能力及坚韧不拔的毅力。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获取信息,交流沟通能力。具有初步的外语交流能力,可借助字典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三)素质
1.基本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文明礼貌;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科学文化素质: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科学的认知理念与认知方法;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爱好广泛,情趣高雅,有较高的文化修养。
身体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确立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能正确地对待现实生活,主动适应现实环境;有正常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能正确处理好男女之间的友谊、爱情关系;自强、自立、自爱;有正确的审美观与价值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
2.职业素质
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不谋私利、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职业行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择业就业能力,尊重用户、吃苦耐劳、文明生产、热爱集体、团结协作。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物流管理科学和物流技术科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运筹学、市场营销、物流系统论、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中心设计、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与物流、企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与应用、物流战略与规划、经济法等。
四、修业年限和应完成的学分及授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4-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75.5学分。其中:通识课44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2学分)、学科基础课57学分、专业课21.5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53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系简介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应用型外经贸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应熟悉现代经济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熟练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政策和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具有较强的商务英语沟通能力、外贸业务操作能力、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毕业生能在进出口企业、涉外银行保险企业、涉外交通运输企业、涉外行政事业单位、涉外中介机构等从事进出口实务、市场营销、商务谈判、研究策划、宣传公关等工作。本专业设置国际商务和国际物流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系统地接受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得到一定的工科训练,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外经贸业务技能,能胜任知识经济时代不断变化的工作岗位及适应经济全球化下各种工作环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现代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能运用基本的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2、熟悉中国的对外经贸政策和法规,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3、熟练掌握进出口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和的国际商务基本能力;
4、具备扎实的外贸英语专业基础,较强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达到听、说、读、写、译“五会”;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外语谈判能力;
5、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电子商务操作能力和外贸软件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国际结算、国际投资学、计量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等。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88学分。其中:通识课51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5学分、专业课2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0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经济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特色简介
为适应国际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本专业培养方向为涉外旅游管理及国际邮轮与酒店管理,逐步形成了 “互联网+旅游、外语+旅游及国际邮轮+国际酒店”的“3+人才培养模式”。现有专业教师9位,特聘教授1名、教授1名、副教授6名,讲师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0%,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并开设多门特色课程,如:“智慧旅游”、“国际邮轮实务与管理”双语课程等。本专业拥有多个现代化的教学实验室和大型的校外实习及就业基地,如:万豪国际酒店集团、美国嘉年华邮轮集团、美国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云顶香港有限公司(丽星邮轮)、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中国青年旅行社、厦门市旅游局、途牛旅游公司、腾邦国际、凯撒旅游等,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和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生毕业后可在国际酒店、国际豪华邮轮、国际旅行社、旅游电子商务、旅游景区、旅游院校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从事相关工作。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较系统地掌握旅游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能在旅游管理及其相关的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旅游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体系;
2、掌握有关旅游管理问题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运用旅游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旅游业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有在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初中级管理岗位上的基本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数学1、经济数学2、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会计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学概论、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旅游规划与开发。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 189.5 学分。其中:通识课 51学分、学科基础课 65.5 学分、专业课 28 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 30 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营销实务、策划、管理及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营销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现代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3、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具备分析和解决市场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并且具备初步的英语会话能力;
6、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7、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核心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学概论、市场营销学、营销策划、消费者行为学、推销原理与技巧。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类别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 190 学分。其中:通识课 51(10) 学分、学科基础课 65 学分、专业课 28 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 31 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简介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财务、会计、管理、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实务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为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熟练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
2、掌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经济、管理、经济、财政、金融、税收及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外语水平;
6、熟悉国际会计惯例,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有开拓能力、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领导艺术;
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三、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电算化会计、市场营销学、非营利组织会计。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90学分。其中:通识课51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5学分、专业课2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2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简介
本专业培养知识结构合理,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较系统、全面地学习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掌握现代工商企业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财务管理及创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本专业整体目标为:不断优化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特别是实践教学体系,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继续加强本专业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实现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有机结合。
工商管理系现有教师13名,其中正教授3名,副教授6名,讲师4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了70%,具有海外访学或工作背景经历教师5名,绝大多数教师具有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师资力量雄厚,实践教学与科研能力强。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
经济与管理学院建于1984年,现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占65.9%,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59.8%;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400余人。教授13人,副教授41人,讲师26人,助教2人。
学院现有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7个本科专业,其中,物流管理是湖北省战略性支柱(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工商管理是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食品科学与安全学科群的支撑学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学院还拥有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农业管理领域是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会计硕士授权点;有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武汉食品加工区研究生工作站、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研究生工作站),有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湖北省粮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湖北省食品安全研究中心),拥有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会计学原理)。学院也是湖北省粮食经济学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市场分析实验室、战略分析实验室、会计及财务管理实验室、投资与金融实验室、物流管理实验室、旅游管理实验室、国际贸易实验室、商务礼仪实训室、科研情报室等10个实验室。学院与澳门城市大学已签订学生互换、教师交流、免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合作协议。在会计专业引入ACCA教学体系,专门成立教学培训班,打造精英教育。与湖北省黄冈市政府合作,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规模化基地,与国内大型物流企业-百世物流合作建立物流管理实习基地,与武汉食品加工区合作,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
近五年来,教师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参与国家级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十三五”规划多项,在《管理世界》等权威和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40余部,科研经费1200余万元,获国家粮食局软科学奖和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学院实行“一专一品”学科竞赛育人机制,学生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学创杯”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全国英语竞赛等比赛中获得奖励100余项。
学院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海内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签订了研究生合作办学协议;与国家粮食局、黄冈市、中粮集团、武汉烟草、百世物流、武汉食品加工区、万豪国际集团等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密切合作,开展人才培养、规划咨询、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6年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及细则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16年经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学院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督导员各一名,设学硕复试分组、农业硕士复试第一组和农业硕士复试第二组,各分组设分组长一名,组员四名,设外国语能力复试组。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祁华清
复试工作小组副组长:龙子午
复试工作小组督导员:孟三爱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学院在复试前,将根据上述报考条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一周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同时,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考、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对于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待办学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否则不予复试。
三、初试成绩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我院各专业均为2016年国家A区分数线。
2、破格复试
对于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以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一般不搞破格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每个招生学院破格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招生规模的3%以内。
(2)破格条件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低于国家线不超过5分,要求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3)破格程序
①考生填报《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破格申请表》),一人一表,表上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如需要,还需准备学习、科研等证明材料。
②考生需要由报考专业的2名校内专家推荐。专家须有教授职称,应主持较大的在研科研课题,具备充足科研资金。专家需在《破格申请表》中填写充足的推荐理由和明确的意见并签字。其中一位专家应充分了解考生,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培养的潜力有全方位的了解,愿意推荐该生,并做后继担保。另一位专家应为考生报考学院的院长。
③考生将填写好专家推荐意见的《破格申请表》,于3月21日(周一)中午12:00前交报考学院,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复试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考生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决定是否对其破格复试。学院复试小组如决定对考生进行破格复试,则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书面报告应详细阐述每一名考生破格复试的理由。
④学院负责通知破格复试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逾期没有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破格报告、破格考生排序名单、考生《破格申请表》原件、复试成绩等于3月24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⑤复试成绩合格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研究决定拟破格录取上报名单。
⑥拟破格录取名单于4月10日前报省招办进行审批。省招办审批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方可录取。
四、成绩核定及录取
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学院按综合成绩对考生进行名次排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在复试时应按《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要求作好详细记录;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排序的成绩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各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字。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
2、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具体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院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在文管楼521室。
①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报到当日上午8:30-10:30期间到常青花园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进行体检。如当日上午来不及体检,可在第二日或第三日上午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
考生应事先浏览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或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了解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和流程。资格审查、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返回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4、考生应先参加专业课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于3月23日上午进行,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擅自变动复试环节顺序,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5、考生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6、考生按规定填写相关复试材料,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并在复试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提交学院。未提交或提交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成绩。
六、具体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考试科目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08教室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现代企业管理 |
3月22日13:00 | 会计学(120201) | 会计学原理 | |
3月22日13:00 | 企业管理(120202)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旅游管理(120203)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08教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发展经济学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16教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第二组 |
发展经济学 |
2、综合面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3月22日15:00 | 物流教研室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3月22日15:00 | 会计学(120201) | |
3月22日15:00 | 企业管理(120202) | |
3月22日15:00 | 旅游管理(120203) | |
3月22日15: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
3月22日15:00 | 会计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3月22日15:00 | 经济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二组 |
3、外国语能力测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工商管理教研室 | 学 硕 组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金融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国贸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二组 |
4、同等学力加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考试科目 |
3月23日9:00 | 文管楼519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①微观经济学 ②技术经济学 |
3月23日9:00 | 会计学(120201) | ||
3月23日9:00 | 企业管理(120202) | ||
3月23日9:00 | 旅游管理(120203) | ||
3月23日9: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
3月23日9:00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
①农业经济学 ②农村社会学 |
5、面试候考区:
候考区名称 | 候考地点 | 引导员 |
外国语能力测试候考区 | 文管楼519会议室 | 胡宇轩 |
综合知识面试候考区 |
文管楼519会议室 |
刘青 |
七、投诉及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办公地点设在文管楼503。
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85306457
电子邮箱:741492493@qq.com
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昌老师
2、联系电话:027-85306456
3、电子邮箱:jgy@whpu.edu.cn
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马池路特1号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5、邮政编码:430023
九、其他
1、请复试工作各环节涉及的教师按时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2、复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3、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及细则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16年经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学院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督导员各一名,设学硕复试分组、农业硕士复试第一组和农业硕士复试第二组,各分组设分组长一名,组员四名,设外国语能力复试组。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祁华清
复试工作小组副组长:龙子午
复试工作小组督导员:孟三爱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学院在复试前,将根据上述报考条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一周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同时,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考、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对于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待办学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否则不予复试。
三、初试成绩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我院各专业均为2016年国家A区分数线。
2、破格复试
对于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以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一般不搞破格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每个招生学院破格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招生规模的3%以内。
(2)破格条件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低于国家线不超过5分,要求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3)破格程序
①考生填报《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破格申请表》),一人一表,表上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如需要,还需准备学习、科研等证明材料。
②考生需要由报考专业的2名校内专家推荐。专家须有教授职称,应主持较大的在研科研课题,具备充足科研资金。专家需在《破格申请表》中填写充足的推荐理由和明确的意见并签字。其中一位专家应充分了解考生,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培养的潜力有全方位的了解,愿意推荐该生,并做后继担保。另一位专家应为考生报考学院的院长。
③考生将填写好专家推荐意见的《破格申请表》,于3月21日(周一)中午12:00前交报考学院,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复试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考生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决定是否对其破格复试。学院复试小组如决定对考生进行破格复试,则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书面报告应详细阐述每一名考生破格复试的理由。
④学院负责通知破格复试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逾期没有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破格报告、破格考生排序名单、考生《破格申请表》原件、复试成绩等于3月24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⑤复试成绩合格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研究决定拟破格录取上报名单。
⑥拟破格录取名单于4月10日前报省招办进行审批。省招办审批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方可录取。
四、成绩核定及录取
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学院按综合成绩对考生进行名次排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在复试时应按《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要求作好详细记录;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排序的成绩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各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字。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
2、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具体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院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在文管楼521室。
①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报到当日上午8:30-10:30期间到常青花园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进行体检。如当日上午来不及体检,可在第二日或第三日上午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
考生应事先浏览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或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了解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和流程。资格审查、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返回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4、考生应先参加专业课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于3月23日上午进行,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擅自变动复试环节顺序,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5、考生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6、考生按规定填写相关复试材料,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并在复试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提交学院。未提交或提交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成绩。
六、具体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考试科目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08教室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现代企业管理 |
3月22日13:00 | 会计学(120201) | 会计学原理 | |
3月22日13:00 | 企业管理(120202)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旅游管理(120203)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现代企业管理 |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08教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发展经济学 |
3月22日13:00 | 文管楼316教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第二组 |
发展经济学 |
2、综合面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3月22日15:00 | 物流教研室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3月22日15:00 | 会计学(120201) | |
3月22日15:00 | 企业管理(120202) | |
3月22日15:00 | 旅游管理(120203) | |
3月22日15: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
3月22日15:00 | 会计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3月22日15:00 | 经济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二组 |
3、外国语能力测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工商管理教研室 | 学 硕 组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金融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一组 |
3月22日15:00 | 文管楼国贸教研室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第二组 |
4、同等学力加试:
时 间 | 地 点 | 适用专业 | 考试科目 |
3月23日9:00 | 文管楼519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
①微观经济学 ②技术经济学 |
3月23日9:00 | 会计学(120201) | ||
3月23日9:00 | 企业管理(120202) | ||
3月23日9:00 | 旅游管理(120203) | ||
3月23日9:00 |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 ||
3月23日9:00 |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
①农业经济学 ②农村社会学 |
5、面试候考区:
候考区名称 | 候考地点 | 引导员 |
外国语能力测试候考区 | 文管楼519会议室 | 胡宇轩 |
综合知识面试候考区 |
文管楼519会议室 |
刘青 |
七、投诉及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办公地点设在文管楼503。
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85306457
电子邮箱:741492493@qq.com
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昌老师
2、联系电话:027-85306456
3、电子邮箱:jgy@whpu.edu.cn
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马池路特1号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5、邮政编码:430023
九、其他
1、请复试工作各环节涉及的教师按时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2、复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3、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