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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校园占地面积1487.29亩,校舍总建筑面积62.5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万人。现有本科专业63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校外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3个。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地方为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重心、科学研究为支撑,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一流学科(B类)6个,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校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平台(合作)1个、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1个、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近五年,学校共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47项,其中国家级198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3项。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拥有教职工1635人,其中专任教师108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493人、博士学位的467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特级专家1人,省“151”人才47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钱江人才计划”C类项目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8人,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1人,全球前10万名科学家、中国高被引学者1人。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坛新秀7人。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等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或者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本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学校招生数506人安排,分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将根据2021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专业型硕士学位点中招生,原则上专项专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开头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招生目录中相关要求。有特殊招考要求的其他专业(方向)也在招生目录相应处注明,请相关考生关注。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2021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教育专硕中的教育管理方向、临床医学专硕中的临床检验诊断学、超声医学、核医学方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均接收推免生。
    五、报名
    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和下载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则加以扣留。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为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usx.edu.cn/)最新信息。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校区内。
    3.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会计专硕)和思想品德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调剂
    调剂工作要求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助学、奖学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最低18000元、最高可超过40000元。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每年按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
    (2)国家助学金:100%覆盖,6000元/生•年。
    (3)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生和“985”“211”高校本科毕业学生,10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8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4)学业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10000元/生•年;二等奖20%,9000元/生•年;三等奖70%,8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评审发放。
    (5)助研津贴:100%覆盖,4000元/生·年。
    (6)科研奖励和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另行给予奖励。每年选送部分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学校给予一定资助并冲抵相应学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25000元/生•年,其它专业非全日制硕士学费8000元/生•年。
    2.不享受助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学生,3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2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100%覆盖,3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发放,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3.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同全日制研究生。
    十、住宿条件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3—4人/间宿舍。
    十一、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312000
    学校代码:10349网址:http://yzw.usx.edu.cn/
    联系电话:0575-88342707
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学院在复试前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研究生处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考生。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10.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载《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绍学院发〔2013〕10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坚持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设立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组、信息技术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组和宣传组,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兼顾各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过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能参与复试工作。
 
5.学院应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制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
 
三、复试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更是体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一般须有数学,不考数学的专业调入考数学的专业需加试数学。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2.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除外)。
 
3.学院拟调剂名单必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才能发布复试通知。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复试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差额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总分降5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研究生处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考生。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10.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载《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组织
 
1.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采用远程视频复试的形式。
 
2.复试前各学位点要提前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了解考生实际情况,确保考生在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下再开展复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3.复试前组织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各学位点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调试、运行、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视频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会计专硕)和思想品德(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必须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7.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校研究生处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学院结合专业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和政治(会计专硕)。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4.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5.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与考生远程视频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要求现场出示相关材料。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考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七、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它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学位点名称 所在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语言文学 人文学院 解老师,周老师 0575-88341269
汉语国际教育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人文学院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赵老师,曾老师 0575-88347819,057588345683
学科教学(化学)
工商管理 商学院 金骆彬 0575-88345008
会计
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彭老师 0575-883450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服装学院 董老师 17369597006
数学 数理信息学院 宋老师 0575-88342289
学科教学(数学) 邵老师 0575-88347150
物理学
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 张老师 0575-88341877
学科教学(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13575541296
土木水利 土木工程学院 何老师 0575-88341503
临床医学 医学院 叶老师 0575-88345878
艺术(书法方向)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徐老师 0575-84626607
艺术(音乐、美术方向) 艺术学院 何老师 0575- 883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