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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jsc.shnu.edu.cn/14/3d/c17204a726077/page.htm#ml
http://yjsc.shnu.edu.cn/14/3d/c17204a726077/page.htm#ml
上海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 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 9 个、博士后流动站
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32 个、18 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11 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 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1 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 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 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 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 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 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 个学科进入 ESI 前 1%学科。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近 9000 人。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 400 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 8 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 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 9 个、博士后流动站
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32 个、18 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11 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 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1 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 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 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 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 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 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 个学科进入 ESI 前 1%学科。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近 9000 人。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 400 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 8 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即 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 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 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 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音乐专业学位中各非全日制方向的授课时间为周末及寒暑假。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报考我校美术(除艺术管理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详见我校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备注) 的考生网报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即 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 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 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 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音乐专业学位中各非全日制方向的授课时间为周末及寒暑假。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报考我校美术(除艺术管理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详见我校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备注) 的考生网报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 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 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 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 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
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 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3 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
区海思路 100 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 100 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 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20 年 9 月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须知
-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hnu.edu.cn/ksxt),按页面提示登录,在录取情况查询(开通时间另行通知)中下载“调档通知”(根据档案单位要求可能需要彩色打印)和“现实表现函调表”给到原档案单位,并主动与其联系将相应材料于6月30日前按调档通知的要求寄送到考生拟录取学院分党委。其中,《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可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也可由所在街道或其他相关单位填写;应届本科生可以暂时不寄送人事档案,待毕业时归齐后再一起寄送,但是《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需要按规定寄送;定向就业录取考生不必寄送人事档案。为保证能按时收到材料不遗失,请以机要或邮政EMS方式邮寄。
- 需转党团组织关系者,应在入学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注意有效期)交给学院辅导员,其中: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干处”,所往单位填“上海师范大学”,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党员凭介绍信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团员只需由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出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入学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相关学院。
- 所有录取考生均需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我院网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需签相应的合同,请联系相关学院,由学院通过网络发送给考生自行打印后填写(请双面打印到A4纸上或将两页合同合并复印到一张A3大纸上,一式三份,少民骨干计划协议书另行寄发)。请将所有合同填妥带回到原档案单位,由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6月30日前寄回到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 本次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 推免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调档等事宜;保留资格者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调档、合同等事宜,并提交保留资格申请,详询学院。
- 邮寄通知书地址为研招网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如需要修改地址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届时可在网上登记修改。
- 我们将于7月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可以通过上述系统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和通知书寄发情况,有问题可以到时再联系,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档案、函调表、合同等资料是否收到等问题。
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2020年5月
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硕士生调剂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学院提供的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网址附后)。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我院网上招生简章。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2.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3.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附:各学院网址: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学院提供的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网址附后)。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我院网上招生简章。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2.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3.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附:各学院网址:
学院 | 网址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http://renwen.shnu.edu.cn |
外国语学院 | http://waiyu.shnu.edu.cn |
教育学院 | http://ec.shnu.edu.cn |
音乐学院 | http://music.shnu.edu.cn |
影视传媒学院 | http://xiejin.shnu.edu.cn |
商学院 | http://fb.shnu.edu.cn |
美术学院 | http://fineart.shnu.edu.cn |
数理学院 | http://mathsc.shnu.edu.cn |
旅游学院 | http://www.sitsh.edu.cn |
体育学院 | http://tiyu.shnu.edu.cn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http://xxjd.shnu.edu.cn |
哲学与法政学院 | http://fazheng.shnu.edu.cn |
建筑工程学院 | http://jiangong.shnu.edu.cn |
生命科学学院 | http://cls.shnu.edu.cn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http://ccms.shnu.edu.cn |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 http://segs.shnu.edu.cn |
对外汉语学院 | http://iccs.shnu.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http://marx.shnu.edu.cn |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四、调剂工作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分数线,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
2、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4、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一)资料准备(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提交时间和方式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公布具体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时,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