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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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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8   二级学科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一、培养目标
具有较高社会主义觉悟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进取创新,富有团结合作的精神;能够掌握和运用国家基本环境、资源、能源以及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有关法律政策等;了解掌握国外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情况;掌握传统法学的绿色化发展内容和趋势;了解环境哲学、环境经济学、环境学等相关基本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在环境资源法学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能胜任高层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科研以及立法、司法、执法、律师工作和其他法律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工作。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能够研究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环境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 2.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3.比较与国际环境法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S000004 基础英语 Public    English 216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5 专业英语Legal    English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s026002 社科前沿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C S026026 环境保护法专题研究 Environmental     Law 70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27 资源能源法专题研究 Resource    & Energy Law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28 国际环境法专题研究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S026029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4-6  
S026030 比较环境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31 外国环境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32 绿色产业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33 环境法治与经贸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34 法律绿色化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00025 美国社会与文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0-8  
S000026 英美文化体验与跨文化交际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5 日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6 俄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9 英语听说 36 1.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0 英语翻译与写作 36 2.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1 计算机应用 72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5 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备注:
A公共基础课程 B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必修课程 D专业选修课程 E公共选修课程 F补修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开题的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撰写过程中导师(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要为硕士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展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文献阅读课等。要求每名硕士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期中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对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  要发挥硕士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特别是注意硕士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科研课题进行工作,参与其中,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5   二级学科名称:民商法学)

一、培养目标
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积极上进、团结合作的精神。掌握我国民商法的法律、政策,了解国外民商法的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民商法理论研究能力,具有运用民商法知识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民商法学的教学、科研、立法、司法、执法、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民商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能够研究和解决民商法理论和实务问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读博。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民法理论与实务 2、商法理论与实务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S000004 基础英语 216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5 专业英语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s026002 社科前沿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C S026018 民法总论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19 商法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20 财产法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S026021 外国民商法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4-6  
S026022 民商法审判实务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23 土地法、矿产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24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25 权利救济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14 法学名著导读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00025 美国社会与文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0-8  
S000026 英美文化体验与跨文化交际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5 日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6 俄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9 英语听说 36 1.00 2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0 英语翻译与写作 36 2.00 2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1 计算机应用 72 2.00 3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5 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备注:
A公共基础课程 B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必修课程 D专业选修课程 E公共选修课程 F补修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开题的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撰写过程中导师(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要为硕士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展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文献阅读课等。要求每名硕士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期中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对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硕士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特别是加强硕士生自  学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民商法方面科研课题进行工作,参与其中,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6   二级学科名称:诉讼法学)

一、培养目标
诉讼法学专业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要求本专业研究生掌握比较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诉讼业务技能,最终成为能够研究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具体培养目标是: 1.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和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 2. 注重古今中外法学原理和制度的比较研究,具有较好的法律人文意识和方法论基础,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3.具备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社会、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研究及法律应用的能力。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5.身心健康发展,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或者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习年限
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读博。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司法制度与诉讼文化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S000004 基础英语 216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5 专业英语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s026002 社科前沿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C S026036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7 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8 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S026039 证据法理论与实务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4-5  
S026040 中国司法制度史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41 法律ADR专题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42 法律方法论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43 中国司法改革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00025 美国社会与文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0-8  
S000026 英美文化体验与跨文化交际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5 日语 108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6 俄语 108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9 英语听说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0 英语翻译与写作 36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1 计算机应用 72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15 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备注:
A公共基础课程 B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必修课程 D专业选修课程 E公共选修课程 F补修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30分,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具体结构为: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3学分第一外国语,1门,必修,3学分专业外语,1门,必修,2学分学位基础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3学分学位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至少修满9学分非学位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2至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详见教学计划表)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开题的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撰写过程中导师(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要为硕士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展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文献阅读课等。要求每名硕士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期中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 2、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3、对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硕士生掌握诉讼法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特别是注意硕士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4、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诉讼法方面科研课题进行工作,参与其中,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导师应了解、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及生活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以确保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3   二级学科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努力奋斗的献身精神。 2、热爱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善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地从事高校专业课的教学、科研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初步掌握第二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读博。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宪法原理与人权保障 2、行政法原理与法治政府建设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S000004 基础英语 216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5 专业英语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s026002 社科前沿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C S026011 宪法学基础理论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12 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1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S026014 法学名著导读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4-5  
S026015 外国行政法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16 社会管理与政府法治建设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17 法哲学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08 中国宪政史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00025 美国社会与文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0-8  
S000026 英美文化体验与跨文化交际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5 日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6 俄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9 英语听说 36 1.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0 英语翻译与写作 36 2.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1 计算机应用 72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5 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备注:
A公共基础课程 B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必修课程 D专业选修课程 E公共选修课程 F补修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一般考核工作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确定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第5学期的11月份,学位点将对研究生论文撰写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导师对论文初稿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质量的毕业(学位)论文。 4、学术活动:为拓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创造条件尽力使研究生能够参加一些本省或全国的有关学术会议。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撰写文献综述1篇。 5、实践活动:可从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1)教学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面向本科生进行教学实践(包括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以及辅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其中给本科生上课的时数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进行。(2)社会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例如,参加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以了解国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第六学期进行论文定稿、打印送审及答辩工作。学位授予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培养方式
1、本专业研究生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所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其跨学科选修课程。 3、导师应切实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除应认真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外,还要积极指导其撰写与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创造条件让其参加一些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导师应了解、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及生活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以确保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4、涉及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等重要培养环节,导师组应集体讨论。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2   二级学科名称:法律史)

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努力奋斗的献身精神。  2、热爱法律史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善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地从事高校专业课的教学或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初步掌握第二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 外国法律史 2、 中国法律史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S000004 高级英语 216 3.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24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35 专业英语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s026002 社科前沿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C S026003 法学名著导读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04 外国法制史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S026005 中国法制史专题研究 72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S026006 英美司法制度史专题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4-5  
S026007 中国司法制度史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08 中国宪政史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09 西方法律思想史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6010 外国地方自治专题研究 54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00025 美国社会与文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选0-8  
S000026 英美文化体验与跨文化交际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00005 日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6 俄语 108 2.00 3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09 英语口语 36 1.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0 英语翻译与写作 36 2.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1 计算机应用 72 2.00 2 面授讲课 笔试
S000015 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 36 1.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备注:
A公共基础课程 B专业基础课程 C专业必修课程 D专业选修课程 E公共选修课程 F补修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一般考核工作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确定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第5学期的11月份,学位点将对研究生论文撰写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导师对论文初稿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质量的毕业(学位)论文。 4、学术活动:为拓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创造条件尽力使研究生能够参加一些本省或全国的有关学术会议。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撰写文献综述1篇。 5、实践活动:可从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1)教学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面向本科生进行教学实践(包括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以及辅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其中给本科生上课的时数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进行。(2)社会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例如,参加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以了解国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第六学期进行论文定稿、打印送审及答辩工作。学位授予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培养方式
1、本专业研究生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所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其跨学科选修课程。 3、导师应切实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除应认真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外,还要积极指导其撰写与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创造条件让其参加一些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导师应了解、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及生活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以确保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4、涉及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等重要培养环节,导师组应集体讨论。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0531)8961170
邮编:250358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奋发图强,努力拼搏,自1994年创办法学专业以来,已为社会培养20余届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成为师资力量精干、学术思想活跃、社会声誉优良的法学院。   
法学院前身为政治法律学院法律系,2011年3月独立建院。自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并设置1个法学专业律师方向和1个法学专业智慧财产法方向两个特色方向,着重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自200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研究生,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目前在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专业招收硕士生;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法学和非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学院还与美国东田纳西州州立大学(East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等海外院校合作实施双学士学位项目,与美国德州圣玛丽大学法学院(Saint Mary's University,San Antonio)合作实施3+1双学士学位和2+1双硕士学位培养项目。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专业教师中占比约78%。先后有6位教师前往英国、美国进行访学交流。现有在校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研究生100余人。学院设有“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2005)、“山东省地方立法服务基地”(2015)、“法律教学实验实训中心”(2011)等教学科研平台,已成为山东省和华东地区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当前,法学院正以开放、多元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快速发展,欢迎海内外专业人士加盟我院或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Law School is located in Ji’nan, a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famous for its springs. Law school of SDNU IS formerly recognized as law department of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 1994,it began to enroll law major undergraduate in 1996.Since then,Law department of SDNU has trained more than 20 thousands of outstanding post graduates & undergraduates. In 2011, Law school of SDNU was independent from th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Now it is highly reputed for the outstanding faculty members, energetic academic thinking, and decent social reputation.   
【Undergraduate】In addtion to the basic undergraduates education, Law school now focus on cultivating innovative and applied talents by establishing two undergraduate specialties,namely Lawyer Affairs Pratice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Now there are more than 1,100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t school.   
【Postgraduate】In 2003, SDNU Law school began its master’s enrollment. By the time of 2010, it was granted five master level disciplines in Legal History, Constitu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Protection Law, and Procedural Law. Then in 2014, SDNU Law School was authorized to grant Juris Master degree. Now there are more than 100 graduates at school.   
【Faculty】SDNU Law School has 41 staffs of which 78% with doctorates,consisting 13 professors and associate professors.Six teachers have the experiences of visiting scholars in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 Law School now owns many research and training bases, such as Shandong Provin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search and Training Center(2005), Shandong Province Local Legislation Service Base(2015),and Legal Education Center of Experiment & Training(2011).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The Law School of SDNU also collaborated with many overseas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double bachelor's degree program with East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 three plus one BA program and double master degree program with Saint Mary's University, San Antonio.   
SDNU Law School is now expanding rapidly in the strategy of Diversity and Inclusion. All domestic and overseas professional & institutes willing to join in or discuss cooperation, please contact.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联系方式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联系方式:长清湖校区 86181285 刘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调剂通知

一、学院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奋发图强,努力拼搏,自1994年创办法学专业以来,已为社会培养20余届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成为师资力量精干、学术思想活跃、社会声誉优良的法学院。
法学院前身为政治法律学院法律系,2011年3月独立建院。自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并设置“律师”、“智慧财产法”两个特色方向,着重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学院自200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研究生,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目前在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专业招收硕士生;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法学和非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学院还与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Saint Mary's University,San Antonio)、英国思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作实施3+1双学士学位和2+1双硕士学位培养项目。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约80%。先后有10余位教师前往英国、美国、德国、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进行交流,其中2位教师获得国外法学LLM学位,1位教师获得JD学位。现有在校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学院设有“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2005)、“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服务基地”(2015)、山东省“齐鲁法治文化研究中心”(2018)、“法律教学实验实训中心”(2011)等科研教学平台,已成为山东省和华东地区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二、预接受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位类别
   030102    法律史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30106    诉讼法学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专业学位
三、预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尚未下达之前,预调剂到法学院的考生,登记调剂信息(见附录)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统计表.xls,如实填写个人报考及申请调剂内容,确认无误后发送到指定邮箱:3424028645@qq.com。
2、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yjszs.sdnu.edu.cn/及法学院网站http://www..law.sdnu.edu.cn/上的相关通知。
3、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官网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申请。我院和研招办将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及时对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预调剂申请原则
1、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下简称国家线)。
2、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既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也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且在高校为法学专业的考生的调剂。
3、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未定)。在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调剂。
4、调剂过程中如遇教育主管部门调剂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