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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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一、专业(领域)简介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点依托于三峡大学公共管理学科, 该学科为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2 个本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开设了公共管理与国际关系留学生班;有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研究生工作站(省级)、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宜 昌)基地(省级)、宜昌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市级)、应急管理研究 所(校级)、公务员考试研究所(校级)、卫生经济研究所(校级)、 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院级)7个研究服务机构。依托三峡大学多学科优势,拥有专职教师43名(含楚天学者特聘教 授2人),其中博导4名,教授14名,副教授23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 比85%;拥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0%。专职教师学科背景多元,涵盖管 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此 外,聘请了地方政府与水电部门37位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作为 兼职教师。
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共20余项;横向项目累计完 成项目经费近500万元;在国内核心刊物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在 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10余篇。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 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强化学术规范训 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面向水电行业和地方政府,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 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
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 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 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学习年限为2 至4年。专业能力表现优秀者,在符合学校相关条件下,由学校研究生 院考核后可以提前毕业。四、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核心课 不少于20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 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五、课程设置
课程模块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修课 要求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公共基础课 |
0900000001Z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修足20个学分 |
|
0900000002Z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 科学方法论 |
16 | 1 | 考试 | 必修 | 1 | |||
1400000001Z | 第一外国语(英语)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1 | |||
核心课 |
1312520001Z |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 作 |
16 | 1 | 考查 | 必修 | 3 | ||
1312520002Z | 公共管理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1 | |||
1312520003Z | 公共政策分析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2 | |||
1312520004Z | 社会研究方法 | 48 | 3 | 考查 | 必修 | 3 | |||
1312520005Z | 政治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1312520006Z | 公共经济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专业方向必修课 |
1312520007Z |
地方政府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地方政府治理 方向 |
选 2 门, 修足4 个学 |
1312520008Z |
社区治理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区域社会 治理 |
1312520009Z |
水利电力公共事务管理专题 |
32 |
2 |
考查 |
必修 |
3 |
水利电力公共事务 管理 |
分 | |
1312520010Z |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专题 |
32 | 2 | 考查 | 必修 | 3 |
公共 政策 |
||
1312520011Z | 公共管理热点研讨 | 64 | 4 | 考查 | 必修 | 1-5 |
修足4 个学分 |
||
选修课 |
1312520012Z | 社会组织管理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修足7 个学分 |
|
1312520013Z | 公共危机管理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
1312520014Z |
公文写作与领导素 养 |
16 | 1 | 考查 | 选修 | 2 | |||
1312520015Z | 宪法与行政法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
1312520016Z | 公共伦理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
社会 实践 |
1312520017Z | 专业实践 | 3M | 2 | 必修 | 4 | 2学分 |
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 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学院将有针对性引导、协调安排 学生到相应公共部门或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 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委员会考核通过计2学分;不 参加专业实践或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至少有1位行业导师。导师负 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 计划、组织安排开题、指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在硕士研究生培养 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又要特别注重硕士生自学、独 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入学后两周内,应在导师指导下,按 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同 时打印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经导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后交 学院存档,学生个人留存一份,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改动。八、中期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及内容等)
中期考核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学习情况、科研能力)、 身心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核。研究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 定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环节获得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对 研究生品质、专业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 的具体要求按照三峡大学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 学位论文工作。九、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论文答
辩及授位要求等)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具备一定 的学术水平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 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学 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
1. 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 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 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 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2. 论文开题
开题时间一般为第3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 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5〕11号)执行。内容包括: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思路方 法或技术路线,预期达到的结果或水平,论文类型与形式,论文研究计 划或安排,进行研究所具备的条件,参考文献等。
选题完成后,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打印,于规定时 间举行公开的开题报告会。
3. 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在第5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 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6〕9号)执行。4. 学位论文形式与质量标准
按照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9)》《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 文类型与撰写指导性意见(2018)》等文件要求和《三峡大学关于研究 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研字〔2006〕6号)相关规定,学位论 文可以在校内或相关单位完成,具体由导师和学生自主确定。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 形式一般是专题研究性论文,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 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 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总工作量应不少于12个月, 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文章层次清楚,逻辑性强。指导教师必须对 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并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是否独立完成论文 工作进行监督。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遵照《三峡大 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等文件 执行,学位论文查重率小于30%(不包括30%)。
5. 论文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为正式答辩前2个月,具体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学 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执行。6.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答辩资格公开发表至少一篇公共管理学科方向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要求: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
要求: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其他要求遵照《三峡 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 暂行) ( 三峡大研
〔2014〕28号)、《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5〕3号)、《三峡大学研究生学 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等 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三峡大研
〔2014〕27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本意见从 2019 级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本培养方案中有关文件有被修改或废止的,以及新出台相关规范文 件情形的,则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文件执行。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非法学)培养方案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 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强化学术规范训 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 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水利电力行业等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 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1. 基本要求:
(1)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 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 德规范;(2) 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 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 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2. 具体要求
(1) 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 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 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 能力;
(4) 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 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尤其是水利电力行业的非诉讼法
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 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过三峡大学录 取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 同等学力人员。三、培养年限与方式
1. 培养年限本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最长 学习年限为5年。
2. 培养方式
(1) 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 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 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 式;采取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双导师”制。新生入学时 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由导师负责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校外导 师由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
(4)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 家参与教学与培养工作;
(5) 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培养内容与学分
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低于33学分,选修课不低 于21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不低于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课程模块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考核 方式 |
修课 要求 |
开课 学期 |
备 注 |
||
公共 基础课6学分 |
0900000001Z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 究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0900000002Z |
马克思主义与社 会科学方法论 |
16 | 1 | 考试 | 必修 | 1 | ||||
1400000001Z |
第一外国语(英 语)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1 | ||||
专业基础课27学分 |
1303510101Z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2Z | 法理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1303510103Z | 中国法制史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4Z | 宪法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5Z | 民法学(一)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6Z | 民法学(二)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7Z | 刑法学(一)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1303510108Z | 刑法学(二)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09Z | 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
1303510110Z | 刑事诉讼法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
1303510111Z |
行政法与行政诉 讼法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12Z | 经济法学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2 | ||||
1303510113Z | 国际法学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选修课21 学分 |
基础选修课13 学 分 |
1303510114Z | 商法学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115Z | 国际经济法学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1 | ||||
1303510116Z | 国际私法学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117Z | 知识产权法学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118Z | 环境资源法学 | 48 | 3 | 考查 | 选修 | 2 | ||||
1303510119Z | 法律方法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1 | ||||
1303510120Z | 证据法学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特色方向8 学分 |
政务法务 | 1303510121Z |
党政机关事务管 理专题 |
48 | 3 | 考查 | 选修 | 2 |
修满 8 |
|
1303510122Z | 地方立法专题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123Z | 行政执法专题 | 48 | 3 | 考查 | 选修 | 3 | ||||
商务法 务 |
1303510124Z | 招投标实务 | 48 | 3 | 考查 | 选修 | 2 | |||
1303510125Z | 公司法务专题 | 48 | 3 | 考查 | 选修 | 2 | ||||
1303510126Z | 能源法专题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司法法务 | 1303510127Z |
司法实务专题 (一)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学分 | ||
1303510128Z |
司法实务专题 (二)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129Z | 司法改革专题 | 64 | 4 | 考查 | 选修 | 3 | ||||
实 践 教 学与训练 15学分 |
1303510130Z | 法律写作 | 32 | 2 | 考查 | 必修 | 3 | |||
1303510131Z | 法律检索 | 32 | 2 | 考查 | 必修 | 1 | ||||
1303510132Z |
模拟法庭、模拟 仲裁、模拟调解 |
48 | 3 | 考查 | 必修 | 4 | ||||
1303510133Z | 法律谈判 | 32 | 2 | 考查 | 必修 | 3 | ||||
1303510134Z | 专业实习 | 6M | 6 | 考查 | 必修 | 2-4 | ||||
学位论文 5学分 |
1303510135Z | 毕业论文写作 |
18 M |
5 | 考查 | 3-6 |
实践环节由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部分构成。
1. 校内实践教学包括专门开设法律实践课程(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 伦理、法律写作、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法律谈判)和相关 课程的课内实践。
2. 校外实践教学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学院 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进行实践锻炼,经过学院硕士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后确定学分。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环节 获得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对研究生品质、专业情况进 行全面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三峡大学 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七、学位论文工作
1. 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 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 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时间一般是第3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 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5〕11号)执行。3. 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在第5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 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6〕9号)执行。4. 论文撰写和质量保障
学位论文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学位论 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论题具有理论和实 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第二,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 状;第三,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第四,作者具有研究方法 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 法等;第五,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撰写遵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研字〔2006〕6号)执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术 不端行为检测查重率小于30%(不包括30%)。其他遵照《三峡大学硕 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等文件执 行。
5. 论文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为正式答辩前2个月,具体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学 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执行。6.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答辩资格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法学学科方向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要求:研究 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要
求: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其他要求遵照《三峡大 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4〕 28号)、《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
(暂行)》(三峡大研〔2015〕3号)、《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 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等文件相关 规定执行。
(2) 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其他要 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 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三峡大研
〔2014〕27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从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说明:
1.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 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与训 练中的专业实习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2. 本培养方案中有关文件有被修改或废止的,以及新出台相关规范 文件情形的,则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文件执行。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2)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 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强化学术规范训 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 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水利电力行业等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 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1. 基本要求:
(1)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 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 德规范;(2) 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 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 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2. 具体要求
(1) 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 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 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 能力;
(4) 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 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尤其是水利电力行业的非诉讼法
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 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过三峡大学录 取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 等学力人员。三、培养年限与方式
1. 培养年限本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最长 学习年限为5年。
2. 培养方式
(1) 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 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 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 式;采取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双导师”制。新生入学时 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由导师负责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校外导 师由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
(4)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 家参与教学与培养工作;
(5) 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培养内容与学分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选修课不低 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不低于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五、课程设置
司法法务 | 1303510220Z |
司法实务专题 (一)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2 | |||
1303510221Z |
司法实务专题 (二) |
32 | 2 | 考查 | 选修 | 3 | ||||
1303510222Z | 司法改革专题 | 64 | 4 | 考查 | 选修 | 3 | ||||
实践教学与 训练 15 学 分 | 1303510223Z | 法律写作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
1303510224Z | 法律检索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1 | ||||
1303510225Z |
模拟法庭、模拟 仲裁、模拟调解 |
48 | 3 | 考试 | 必修 | 4 | ||||
1303510226Z | 法律谈判 | 32 | 2 | 考试 | 必修 | 3 | ||||
1303510227Z | 专业实习 | 6M | 6 | 考试 | 必修 | 2-4 | ||||
学位论文 5学分 |
1303510228Z | 毕业论文写作 |
12 M |
5 | 考试 | 必修 | 3-6 |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由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部分构成。
1. 校内实践教学包括专门开设法律实践课程(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 伦理、法律写作、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法律谈判)和相关 课程的课内实践。
2. 校外实践教学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学院 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进行实践锻炼,经过学院硕士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后确定学分。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环节 获得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对研究生品质、专业情况进 行全面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三峡大学 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七、学位论文工作
1. 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 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
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时间一般在第3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 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5〕11号)执行。3. 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在第5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 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6〕9号)执行。4. 论文形式与质量标准
学位论文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学位论 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论题具有理论和实 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第二,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 状;第三,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第四,作者具有研究方法 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 法等;第五,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撰写遵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研字〔2006〕6号)执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术 不端行为检测查重率小于30%(不包括30%)。其他遵照《三峡大学硕 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等文件执 行。
5. 论文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为正式答辩前2个月,具体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学 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执行。6.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答辩资格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法学学科方向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要求:研究
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要 求: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其他要求遵照《三峡大 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4〕 28号)、《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
(暂行)》(三峡大研〔2015〕3号)、《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 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等文件相关 规定执行。
(2) 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其他要 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 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三峡大研
〔2014〕27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从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说明:
1.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与训练中 的专业实习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2. 本培养方案中有关文件有被修改或废止的,以及新出台相关规范 文件情形的,则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文件执行。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峡大学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0)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 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强化学术规范训 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 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水利电力行业等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 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具体要求是:
1.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 范;2. 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基 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 法律技能;
3. 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 高水平、观点明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且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 文;
4. 熟练从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实务,尤其是水利电力行业的诉讼与 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5.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6. 身心健康。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最长 学习年限为5年。三、研究方向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本学科方向侧重于地方法治建设理论、地方社会治理法治化、地方 立法和民族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2. 民商法学
本学科方向侧重于知识产权保护、公民权利的民法保护、少数民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三峡库区移民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3. 诉讼法学
本学科方向侧重于运用诉讼基本理论开展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诉讼 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转型中国背景下地方政府社会矛盾化解机 制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本学科方向侧重于地方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及相关理论、水利水电行 业建设发展、能源开发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31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实践环节5学分。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助研助教助管、科技竞赛(科 研实践、社会实践为必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科研实践
就读期间参与导师或导师组的研究课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文献阅 读、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学术交流、论文撰写、参与地方立法与地方 政策制定、到学院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等进行课题研究1个月以上等活 动等,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对其进行考评。2. 学术交流
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沙龙、读书会、参与 地方立法、地方政策制定等咨询活动等,必须在校内外公开做学术报告 1次以上,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对其进行考评。3. 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研究生就读期间承担学校职能部门、各学院管理部门的辅助管理、 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不少于6个月,计1学分。4. 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
研究生就读期间参加适合自己的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活动后,由竞 赛参与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过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考察 合格后计1学分,如获得国家级奖励可增加1个学分。5. 教学实践
就读期间参加教学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6. 社会实践
研究生就读期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学院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研究 生教育创新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实践完毕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填写社 会实践考核表,经过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考察合格后计1学 分。六、培养方式
1. 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 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2. 重视和加强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重视课题研究、专题研 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加强研究生的系统科研能力训练;
3.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新生入学时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由导师负责制订个人培养计 划,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改动。导师是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 负责硕士研究生日常管理、思想和学术道德教育;
4.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 尤其是水利电力行业的相关专家参与教学与培养工作;
5. 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国际、国内合作平台,努力推行联合培养、 海外实习、短期交流等研究生培养方式;
6. 课程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七、中期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及内容等)
研究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环节 获得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对研究生品质、专业情况进 行全面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三峡大学 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八、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论文答
辩及授位要求等)1. 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主要着眼实 际问题、面向地方政府法治建设和水利电力行业法律实践需求,反映学 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 力。
2. 论文开题
开题时间一般在第3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 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5〕11号)执行。3. 论文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在第5学期,相关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研究 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暂行)》(三峡大研〔2016〕9号)执行。4. 论文形式与质量标准
学位论文可理论基础研究、研究报告等形式。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 规范并达到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论文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体现本专业的学科特点;第二、结构合理,文笔流畅,中外 文资料翔实;第三、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第 四、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有所创新;第五、论文在总体上应体现作者 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第六、符合写作 规范,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论文撰写遵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
(研字〔2006〕6号)执行;论文质量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 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等文件执行,学位论文查 重率小于30%(不包括30%)。
5. 论文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为正式答辩前2个月,具体要求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学 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执行。6.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论文答辩资格研究生须指定期刊目录(《三峡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 录》(三峡大研〔2015〕4号))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法学学科方向的 学术论文,作者署名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
究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要求: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要求 遵照《三峡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 大研〔2014〕28号)、《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5〕3号)、《三峡大学研究 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暂行)》( 三峡大研〔2018〕7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 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三峡大研
〔2014〕27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九、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1. 经典著作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6年
版。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6年
版。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2016年版。
范键,王建文:《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
韩大元:《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 社,2008年版。
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胡孝红:《各国能源法新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吕忠梅等:《环境资源法学》,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马怀德:《行政诉讼原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2000年版。
汪汉斌:《行政判决既判力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汪庆华,应星:《中国基层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经验研究》,上海 三联书店,2010年版。
王保树:《商事法论集》(第二十六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
版。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年版。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王泽鉴:《民法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徐昕:《论私力救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徐学鹿:《商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杨解君:《中国法律体系化的探索:行政法与相关部门法的交叉衔 接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杨泽伟:《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
叶必丰:《行政行为原理》,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上、下)》(第二版),法律出
版社,2014年版。
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周佑勇:《行政法原论》(第二版),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德] 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刘飞译, 商务印书馆,2013年
版。
[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5
年版。
[法] 布洛克著:《法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版),罗结珍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张雁深译,商务印书
馆,1961年版。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董果良译,商务印 书馆,1997年版。
[美] 盖尔霍恩、莱尔:《行政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1 年版。
[美]布莱克:《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法律出版 社,2002年版。
[美]达玛什卡:《司法与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郑戈译,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 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日]我妻荣:《新订债权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英]W·Ivor·詹宁斯:《法与宪法》,龚祥瑞等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1997年版。
[英]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法律的正当程序》,李克强、杨百 揆、刘庸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英]本杰明·内森·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 馆,2000年版。
[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版。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又名《自由宪章》),邓正来
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
年版。
[英]洛克:《政府论(上下)》,翟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 馆,1982版。
2. 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1) 北大中文核心、CSCD、CSSCI期刊;(2) SSCI、A&HCI源刊;
(3) 本目录期刊。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
编号 | 期刊名称 | 出版单位 | CN刊号 | ISSN刊号 |
CSCD\CSSCI\ 核心\一般期刊 |
QK11001 | 人民司法 | 最高人民法院 | 11-1602/D |
1002- 4603 |
一般期刊 |
QK11002 |
公民与法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 院 |
41-1233/D |
1006- 7590 |
一般期刊 |
QK11003 |
云南大学学 报法学版 |
云南大学 | 53-1143/D | 一般期刊 | |
QK11004 | 科技与法律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 会;北京大学法学院 |
11-2922/N |
1003- 9945 |
一般期刊 |
QK11005 | 北方法学 | 黑龙江大学 | 23-1546/D |
1673- 8330 |
一般期刊 |
QK11006 |
政法学刊 |
广东警官学院;广东 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
44-1007/D |
1009- 3745 |
一般期刊 |
QK11007 | 海峡法学 |
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 所 |
35-1304/D |
1674- 8557 |
一般期刊 |
QK11008 | 法制与社会 | 云南省法学会 | 53-1095/D |
1009- 0592 |
一般期刊 |
QK11009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报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45-1262/D |
1008- 8628 |
一般期刊 |
QK11010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3-1457/D |
1008- 7966 |
一般期刊 |
QK11011 |
湖北警官学 院学报 |
湖北警官学院 | 42-1442/D |
1009- 2048 |
一般期刊 |
QK11012 |
湖北行政学 院学报 |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 |
42-1653/C |
1671- 7155 |
一般期刊 |
QK11013 |
辽宁行政学 院学报 |
辽宁行政学院、 | 21-1405/D |
1008- 4053 |
一般期刊 |
QK11014 |
山东行政学 院学报 |
山东行政学院 | 37-1479/D |
ISSN2095 -7238 |
一般期刊 |
QK11015 |
湖南省政法 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43-1303/D |
1008- 5173 |
一般期刊 |
QK11016 |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学报 |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14-1246/D |
1672- 1500 |
一般期刊 |
QK11017 |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学报 |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11-5142/D |
1004- 4027 |
一般期刊 |
QK11018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3-1457/D |
1008- 7966 |
一般期刊 |
QK11019 |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 科版) |
三峡大学 |
42-1707/C |
1672- 6219 |
一般期刊 |
QK11020 |
长江大学学 报(社科版 |
长江大学学报 | 42-1740/C |
1673- 1395 |
一般期刊 |
QK11021 |
江汉大学学 报 |
江汉大学 | 42-1059/C |
1006- 639X |
一般期刊 |
QK11022 |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武汉科技大学 |
42-1596/C |
1009- 3699 |
一般期刊 |
QK11023 |
黄冈师范学 院学报 |
黄冈师范学院 | 42-1275/G4 |
1003- 8078 |
一般期刊 |
QK11024 |
湖北经济学 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
湖北经济学院 |
42-1855/C |
1671- 0975 |
一般期刊 |
QK11025 |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成都理工大学 |
51-1641/C |
1672- 0539 |
一般期刊 |
QK11026 |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
西华师范大学 |
51-1674/C |
1672- 9684 |
一般期刊 |
QK11027 |
乐山师范学 院学报 |
乐山师范学院 | 51-1610/G4 |
1009- 8666 |
一般期刊 |
QK11028 |
重庆邮电大 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重庆邮电大学 |
50-1180/C |
1673- 8268 |
一般期刊 |
QK11029 |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 科学版) |
重庆师范大学 |
50-1164/C |
1673- 0429 |
一般期刊 |
QK11030 |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版) |
重庆工商大学 |
50-1154/C |
1672- 0598 |
一般期刊 |
QK11031 |
西南政法大 学学报 |
西南政法大学 | 50-1024/C |
1008- 4355 |
一般期刊 |
QK11032 |
重庆三峡学 院学报 |
重庆三峡学院 | 50-1034/C |
1009- 8135 |
一般期刊 |
QK11033 |
湖南科技大 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湖南科技大学 |
43-1436/C |
1672- 7835 |
一般期刊 |
QK11034 |
长沙大学学 报 |
长沙大学 | 43-1276/G4 |
1008- 4681 |
一般期刊 |
QK11035 |
温州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 |
温州大学 |
33-1345/C |
1674- 3555 |
一般期刊 |
QK11036 |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
绍兴文理学院 |
32-1209/C |
1008- 293X |
一般期刊 |
QK11037 |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浙江工业大学 |
33-1193/T |
1006- 4303 |
一般期刊 |
QK11038 |
华侨大学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华侨大学 |
35-1049/C |
1006- 1398 |
一般期刊 |
QK11039 |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 |
井冈山大学 |
36-1308/C |
1674- 8107 |
一般期刊 |
QK11040 |
赣南师范学 院学报 |
赣南师范学院 | 36-1037/C |
1004- 8332 |
一般期刊 |
QK11041 |
九江学院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九江学院 |
36-1285/C |
1673- 4580 |
一般期刊 |
QK11042 |
上海海事大 学学报 |
上海海事大学 | 31-1531/U |
1672- 9488 |
一般期刊 |
QK11043 |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
上海师范大学 |
31-1120/C |
1004- 8634 |
一般期刊 |
QK11044 |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 会科学版) |
渤海大学 |
21-1512/C |
1672- 8254 |
一般期刊 |
QK11045 |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辽宁师范大学 |
21-1077/C |
1000- 1751 |
一般期刊 |
QK11046 |
大连大学学 报 |
大连大学 | 21-1390/G4 |
1008- 2395 |
一般期刊 |
QK11047 |
长春师范大 学学报 |
长春师范大学 | 22-1276/G4 |
1008- 178X |
一般期刊 |
QK11048 |
太原科技大 学学报 |
太原科技大学 | 14-1330/N |
1673- 2057 |
一般期刊 |
QK11049 |
唐山师范学 院学报 |
唐山师范学院 | 13-1301/G |
1009- 9115 |
一般期刊 |
QK11050 |
兰州商学院 学报 |
兰州商学院 | 62-1101/F |
1004- 5465 |
一般期刊 |
QK11051 |
宁夏师范学 院学报 |
宁夏师范学院 | 64-1061/G4 |
1674- 1331 |
一般期刊 |
QK11052 |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
青海师范大学 |
63-1005/C |
1000- 5102 |
一般期刊 |
QK11053 |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 |
延安大学 |
61-1015/C |
1004- 9975 |
一般期刊 |
QK11054 |
昆明理工大 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昆明理工大学 |
53-1160/C |
1671- 1254 |
一般期刊 |
QK11055 |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贵州师范大学 |
52-5005/C |
1001— 733X |
一般期刊 |
QK11056 |
贵州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 |
贵州大学 |
52-5001/C |
1000- 5099 |
一般期刊 |
QK11057 |
广西财经学 院学报 |
广西财经学院 | 45-1340/F |
1673- 5609 |
一般期刊 |
QK11058 |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 |
五邑大学 |
44-1470/C |
1009- 1513 |
一般期刊 |
QK11059 |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 会科学版) |
汕头大学 |
44-1058/C |
1001- 4225 |
一般期刊 |
QK11060 |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河南科技大学 |
41-1356/C |
1672- 3910 |
一般期刊 |
QK11061 |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
河南工业大学 |
41-1379/C |
1673- 1751 |
一般期刊 |
QK11062 |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 学学报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23-1567/C |
2095- 0292 |
一般期刊 |
QK11063 |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版) |
山东师范大学 |
37-1066/C |
1001- 5973 |
一般期刊 |
QK11064 |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 科学版)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23-1082/C |
1003- 6121 |
一般期刊 |
QK11065 |
《三峡论 坛》 |
三峡文学杂志社 | 42-1123/I |
1003- 1332 |
一般期刊 |
十、本方案从2019级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说明:
1.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 本培养方案中有关文件有被修改或废止的,以及新出台相关规范 文件情形的,则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文件执行。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长期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的研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2项,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5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项,承担重大横向项目10余项,项目经费200余万元。
唐祖爱,1969年生,汉族,湖北公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公共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承担法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生《宪法学专题》、《行政法专题》及《公法专题》等课程教学工作。
主要科研方向是政府监管与司法审查。曾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北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各一项。
田强,男,1968年3月出生,湖北长阳人,土家族,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6年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史专业硕士学位;现为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经济史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2006年晋升为教授。现为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曾任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科技处副处长,兼任湖北省经济史学会理事、三峡文化研究副会长。
长期从事高校政史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的教学工作。先后主讲的课程有《史学概论》、《中国历史文献选读》、《中国经济史》、《三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概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科学发展观与经济社会发展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2001年开始指导研究生,主要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主讲《当代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区域社会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学》等课程。
主要从事中国经济史、三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公开出版专著、编著5部:《明实录类篡.文教科技卷》(武汉出版社,1993),《明实录类篡.自然灾异卷》(武汉出版社,1994),《中国经济》(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清实录类篡.自然灾异卷》(武汉出版社,2004),《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其中,《明实录类篡.文教科技卷》、《明实录类篡.自然灾异卷》、《清实录类篡.自然灾异卷》为国家古籍整理规划重点项目成果组成部分,在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明实录类篡》(丛书)获集体荣誉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要代表作有:《清代长江三峡地区的食盐问题分析》(盐业史研究)、《土家饮食三绝与民族地区旅游建设》(民族论坛)、《传承与裂变:土家跳丧舞的文化分野》(贵州民族研究)、《三峡库区的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研究》(生态经济)、《三峡库区生态农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农村经济)、《社会资本理论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评述》(农业经济)、《三峡地区新型工业化道路与环境保护》(统计与决策)、《打造西部经济新的增长极》(经济日报)等,其中有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全文转载和摘编,一些应用性的研究成果被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评价。
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的主要项目有:“明实录类篡”(国家古籍整理规划重点项目)、“三峡区域经济与社会研究”(省教委重点项目)、“三峡地区的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省教教育厅)、“和谐社会视野中的三峡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省教教育厅)、“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产业整合与管理系统构建研究”(省软科学)、“宜昌国家级高新区产业承载力研究” (省软科学)、“三峡区域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模式与路径研究”(湖北省人文基地三峡文化研究中心)等国家、省、厅局级项目10余项,承担秭归烟草现代农业规划、秭归郭家坝新农村建设规划、神农架林区社会经济环境调查等重大实践课题多项,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的“三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项目,获得2006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些论文成果获得三峡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三等奖。“三峡移民与农村经济发展实证研究”,获得宜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关于我省当前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获得湖北发展研究三等奖。
吴淑娴:女,1972年4月出生,湖北宜昌人,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科研成果: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所有制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峡库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主持和参与其他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学术专著《马克思所有制思想研究》,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社会兼职:湖北省公共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
骆东平,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工程“七个一百”人选,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1997年开始任教于三峡大学,主要从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研究。199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和200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课题等省部级项目4项,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法学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项目14项。在《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60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20余篇;独著或合著出版著作8部。
获奖情况:荣获湖北省第五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研究成果荣获湖北省第八届和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两项,湖北省司法厅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奖励10余项;还曾荣获三峡大学优秀教师、教学新秀、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宜昌市法学会副会长,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宜昌仲裁委仲裁员等。
欧阳庆芳,女,湖北黄冈人,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反腐倡廉建设特邀研究员、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研究方向:目前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及党建理论的研究与实践。
科研成果:近年来在《法学杂志》、《中国教育报》、《湖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1部《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纪检监察研究》,参编2部。主要有《中国共产党法制教育的基本经验》、《法律价值观教育的目标与基本路径》、《论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模式》、《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法律思考》等。主持完成各类教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省部级项目4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对纪检监察的现实要求与路径研究》,湖北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水库移民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湖北省纪委反腐倡廉重大调研课题等。
王守文,男,汉族, 1978年6月出生,山东潍坊人,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学博士,美国肯塔基州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三峡大学“151”学术骨干,湖北省社会科学界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主要从事科技管理与科技政策、地方政府治理与第三方评价、流域治理、能源政策与发展规划等领域的研究。
科研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基于整体性治理的长江经济带科学中心网络构建研究),国家重大软科学项目子课题项目1项(基层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湖北省软科学项目2项,其他厅局级项目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出版《结构、技艺、文化:社会组织评估新视野》等著作教材6部,其中《解析社会组织》曾为湖北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用书,出版了“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系列丛书”(《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在《价格理论与实践》、《科技进步与对策》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期刊17篇,核心期刊22篇,新华文章论点摘编2篇),获得专利授权4项。
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团队获湖北省“挑战杯”特等奖1项,国家“挑战杯”三等奖1项,国家节能减排学科竞赛三等奖2项。指导学生获省优学位论文2人次。湖北省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专委会年会优秀论文特等奖;宜昌市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社会活动:湖北省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香港浸会大学亚洲能源研究中心(AESC)特约研究员、湖北省公共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社科专家市县行专家组成员、宜昌市应急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电视问政评论员,三峡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副会长。
王宝成,男,湖北宜昌人,汉族,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现任三峡大学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三峡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三峡大学政治学与基层政治文明研究中心和三峡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现在主要从事组织与人事研究。
学习经历:学士、硕士、博士均毕业于武汉大学,专攻行政管理专业。
科研成果: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公共行政)》、《江西社会科学》、《内蒙古社会科学》、《学术论坛》、《广东金融学院学报》、《宁夏社会科学》、《广东行政学院学报》、《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湖北社会科学》和《理论月刊》等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撰写著作1部,参编著作2部,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类重大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教育部青年项目1项目,参与湖北省教育厅项目1项,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湖北省教育厅项目1项,主持三峡大学求索基金1项,主持三峡大学青年基金项目2项,主持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1项,主持宜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项目1项,主持横向项目3项。
李见顺,男,1967年生,湖北巴东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进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政治思想、中国政治发展、地方政府治理等。本人为本科生讲授《政治学原理》、《西方政治思想史》、《地方政府学》、《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史》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政治学原理》、《地方政府学》等课程。
学习经历:1999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获政治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持完成厅局级及校级科研项目三项;在国家A级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专著《三峡流域社区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教学与研究》、《贵州社会科学》、《船山学刊》、《湖北行政学院学报》、《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历史语境主义:昆廷﹒斯金纳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初探》已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2009-06全文转载。
胡孝红,男,1968年生,湖北当阳人,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及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科研成果: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战略选择》子项目《美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主持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峡库区移民回迁问题调查报告》;主持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宜昌市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状况调查报告》;主持湖北省政法委重点课题《宜昌网格化管理的法理基础及实践研究》。出版《中华民族精神论纲》和《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法理与实证研究》等四部专著;在《求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研究》、《甘肃理论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特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识形态功能》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文转载,摘录和索引多篇。
社会兼职:宜昌市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宜昌市检察官文联副主席;教育部教育教学管理专家。
宋仕平,男,1964年11月出生,湖北蕲春人。法学博士,政治学教授。主要从事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的教学及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研究、制度及制度文化研究。
学习经历:1987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现更名为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师从著名民族学家杨建新教授,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学习,攻读民族学专业博士学位。1987年6月至2001年6月,在湖北师范学院政法系工作; 2001年6月至2008年8月,在周口师范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工作;2008年9月,调入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科研成果:出版《土家族古代社会制度文化研究》(独著,24万字,2007年6月,民族出版社。)等学术著作(含独著与合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民族地区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研究》,参与《困境与抉择:乡村政治文化建设》等研究课题3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有:《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思想》(载《社会主义研究》2001年第2期)、《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贡献》(载《江汉论坛》2001年第10期)、《邓小平关于新时期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思想》(载《社会主义研究》2002年第4期)、《论乡村政治发展中的制约因素》(载《求实》2002年第7期)、《试论原始宗教的社会功能》(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嬗变与衍生:土家族的宗教信仰》(载《江汉论坛》2005年第1期)、《试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民族思想》(载《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5期)、《政治文化:概念、特征与功能》(载《民族论坛》2005年第4期)。
何克春,男,高级会计师、主任技师,现为三峡大学人民医院院党委书记,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宜昌市卫生经济学会第5 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卫生经济政策、卫生事业管理、卫生资源配置。先后发表论文60篇,主编、参编专著10余部,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课题主持人)。
夏青,男,1966年5月出生,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教授。1988年7月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任三峡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科研成果: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它4项。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15 篇,其中核心及以上 2 篇。出版专著1 部。
获奖情况:2013年获湖北省第七届教学成果三等奖。
社会兼职: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研究中心副主任。
许倍慎,男,1983年6月生,湖北五峰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共管理系党支部书记、公共管理系主任、三峡大学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主任,国家级注册土地估价师,2012年6月至今于三峡大学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管理、土地规划与信息管理、区域生态质量评价与管理,讲授管理学、公共组织学。2002-2006 华中师范大学取得理学学士学位;2006-2009 华中师范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2012华中师范大学取得理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相关领域的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先后主持湖北省社科基金、教育厅社科基金宜昌市软科学项目、三峡大学基金各一项,主持宜昌市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参与多项“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课题的研究。
社会兼职: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宜昌市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陈 军,男,1979年12月出生,湖北宜昌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系主任。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并于2006年7月授予法学硕士学位,获2006年7月分配到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19年获行政法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法学、应急法、城管法和水电安保法等,先后担任《法理学》《法律逻辑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出版合著4部,参编教材1部。在《Autom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On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egal System》、《On China’s Multi-objective Legal System of Terrorist Emergency Control》等8篇文章被EI及ISTP联合检索;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省部级等纵横向科研项目十余项,科研经费近二百万元;主持编制湖北省政府规章《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省级立法)、主持参与“法治宜昌”总体构想、宜昌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务员培训资料: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干部读本》等项目的撰写评审工作。
获奖情况: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三峡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社会兼职:湖北省知识产权特派员;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会理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政府);宜昌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家(市政法委);宜昌市金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特邀专家。
张铭,男,1968年10月出生,湖北省洪湖人,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1992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6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学术兴趣包括企业家理论、创新与创业理论、制度与组织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
主持的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情境下创业企业家心理资本的影响因素及开发对策研究”(16BGL108)、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企业家心理资本影响新创企业绩效的机理分析与实证研究”(11YJA630195)(国家级)、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新老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2011jyte08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现代产权制度与企业收益分配研究”(2005y097)等。另参与他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湖北省软科学项目等多项纵向项目。
在《中国工业经济》、《外国经济与管理》、《商业经济与管理》、《上海经济研究》、《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社会主义研究》、《南京社会科学》、《浙江学刊》、《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CSSCI源刊以及《经济学家茶座》等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和随笔40多篇,其中,被《新华文摘》摘录1篇,7篇8次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或《经济学文摘卡》摘录,《企业家的心理资本开发:E-PCI-S模型》(《中国工业经济》2012年12期)被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巨著《中国企业家成长20年》收录为“企业家成长研究优秀论文”。此外,出版学术专著2部。
石丹淅,男,湖北丹江口人,汉族,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科技与政府管理创新、区域社会治理等。
学习经历:2008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外贸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在《经济学动态》、《教育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等刊物上合作发表论文35篇,其中,多篇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求是网》、《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网》等论点摘编或全文转载;2项参研成果被CCTV-13《朝闻天下》所播报;公开出版专著1部,参编《2012—2018年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历年,教育部哲社科发展报告培育项目)、《中国人力资源市场分析报告》等7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青年基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青年基金、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重点项目、宜昌市社科联一般项目等8项;重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规划基金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北京市哲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宜昌市夷陵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四川孟底沟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课题10余项。
主要荣誉:荣获《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4)、第二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湖北赛区三等奖、三峡大学第九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2)、三峡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2015/2017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暨三峡大学第四/六届优秀教学奖(教学新秀)选拔赛一等奖》、指导学生团队获全国节能减排学科竞赛总决赛二等奖等10余项;英语水平为专业八级。
社会兼职:兼为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适度劳动研究分会理事、中国残疾人劳动就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劳动力市场分会理事、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大学区域社会管理创新和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三峡大学卫生经济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宜昌市金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特邀专家等。
万兰芳,男,湖北秭归人,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毕业,获博士学位。近年来,本人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设了《城市社区管理》、《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爱情社会学》等课程,参与或主持近10项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课题,先后在《中国农业大学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学习与实践》、《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10余篇高质量论文,其中CSSCI源刊4篇。
主要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减贫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向堃,男,湖北恩施人,土家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大数据挖掘与深度学习在污染治理与卫生经济学上的运用。2016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留学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主修空间计量经济学与资源管理。英语高级口译、笔译翻译。
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Irani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等CSSCI、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其中论文《Spatial Analysis of China Province-level Perinatal Mortality》被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IH)全文转载收录。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项目。现任三峡大学应急管理研究所所长,湖北江屹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多项社会职务。
黄丹晨,女,汉族,经济学博士。2014年进入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任教。
学习经历:2006年毕业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与湖北社会科学院,获得区域经济学硕士,201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得产业经济学博士。
科研成果:在硕士及博士学习期间,参与了多项省部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统计与决策》等刊物上发表了5篇学术论文,其中CSSCI来源期刊两篇。
宋海朋,男,河南安阳人,管理学博士,讲师。2015年6月进入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工作。
主要从事思政教育及群体性事件研究;在校、市讲授《应急管理》、《行政管理学》及《军事理论》等课程;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华中科技大学(社科版)学报》等刊发学术论文52篇,其中北大核心及以上级论文12篇;参编书籍4部,已主持完成教育部课题“高校群体性事件防控网络体系”【10JDSZ3059】、省级“三峡区域群体诉求处理”【2016省社科联】及省教育厅“校园侵权行为及其预防救济”【2009q02】 、大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14Z046】、实践育人(宜昌抗战)【17SJJPC3013】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LX2014Y139】等研究项目12项,其部分成果获湖北省政府表彰的高校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宜昌市社科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三峡大学高教成果一等奖、教研成果二等奖、校廉政研究一等奖、校党建与思政及工会年度研究成果多项一等奖。并多次授予校级优秀教师称号,曾获湖北省思政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专武干部、校十佳辅导员、校思政研究积极分子等荣誉。
社会兼职:宜昌市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会长、三峡大学应急研究所副所长。
易覃秋子,女,土家族,保健学博士。2019年进入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任教。
科研成果:硕士及博士学习期间,在《Plos ONE》、《The Journal of Nursing Research》、《家族看護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英语,日语论文共4篇,其中SCI来源期刊两篇;以research assistant的身份参与导师的多项国家课题研究。多次参与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成果发表,同时担任日本家族看護学会(日本家庭护理研究学会)国际交流委员会会员。
丁志慧,男,湖北孝感人,汉族,201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等领域的研究。
科研成果: 先后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人社厅横向等课题。已在SSCI和国内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篇(其中第一作者SSCI 2篇,C刊1篇)。
许龙飞,男,1989年生,汉族,湖北宜昌人,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城乡社会学和乡村治理研究,2019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科研成果: 主持科研项目4项,参与国家社科2项;文章总数9篇,其中在《学习与实践》、《理论月刊》、《社会建设》、《中国青年社会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若干。参与《客家古村:历史记忆与社会转型》、《中国城市社会学前沿报告》等书籍编纂。获得2015年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14年江西省团省委“青少年建设”课题优秀奖。中国城市社会学学会委员。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法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唐祖爱,1969年生,汉族,湖北公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公共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承担法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生《宪法学专题》、《行政法专题》及《公法专题》等课程教学工作。
主要科研方向是政府监管与司法审查。曾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北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各一项。
黄利红,女,副教授。1995年至1999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获硕士学位。201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宪法学》等。
科研成果: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厅局级科研项目5 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合著2部,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源刊5 篇,CSSCI扩展版及中文核心期刊 3 篇,《新华文摘》论点摘编1篇,国家级报刊理论版1篇。
获奖情况:2018年国家民委社科成果奖三等奖;2007年湖北省行政法学年会学术论文一等奖;2015年湖北省宪法学年会学术论文二等奖;第二届宜昌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
社会兼职:湖北省行政法学理事;西陵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曾鹏,男,副教授。湖北宜昌人,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于2004年、201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科研成果:近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武汉大学学报》、《暨南学报》、《贵州社会科学》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其中1篇被《新华文摘》摘编。
出版著作2部(《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广东教育出版社2015年出版);《现代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实证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主编法学教材1部《行政法务实训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获奖情况:近年来获三峡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三峡大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社会兼职: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宜昌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宜昌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潘爱国,男,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2005年取得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2012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学一年。曾先后在湖北省宜昌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过,担任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2001年)和民二庭副庭长(2002年——2008年)。2012年起在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作,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课题一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课题一项,参与部级研究课题5项。在《法律科学》、《北方法学》、《中国宪法年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合著7、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译著(合著)1部。
获奖情况:中国法学会港澳研究学术论文二等奖。
社会兼职: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葛洲坝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宜昌市西陵区人大代表、西陵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二)民商法学方向
李国际,男,1965年生,汉族,湖北红安人,硕士学位,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1984.9--1988.6在中南财经大学政法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98.9~2000.6在武汉大学攻读了民商法硕士学位;2003.9~2004.1在华东政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科研成果:2005年至今,主持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项目一项,横向项目4项;出版专著一部(《物权法原论》2007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主编教材一本(《民法》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2013年10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在江西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特区经济、贵州大学学报、三峡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社会兼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祥贵,男,1964年生,湖北巴东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法学的教学与研究。2006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自1989年至今先后在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任教,出版专著二部,合著多部。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贵州民族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参加国家级项目三项,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多项。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旅游法学会常务理事。
余澜,女,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1988年9月—1992年7月在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9月—2004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主讲课程有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上课之余,潜心研究,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现在主要专注于商法学和民族法学有关问题的研究。
科研成果:在CSSCI、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厅局级项目两项。参与国家级项目三项。主持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多项。
卢以品,女,汉族,江苏淮阴人,副教授,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承担法学专业多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先后为本科生主讲《经济法》、《民法学》、《房地产法》、《合同法》、《建筑法》等课程,为硕士研究生主讲《法理学》、《西方法哲学》等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与此同时,还积极参加校院优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曾担任《民法学》校级优质课程建设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学》的“新世纪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项。此外,还积极承担校内教辅工作,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获得湖北省大学生优秀论文二等奖,指导学生课外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和院刊《求索》的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积极参加三峡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开设法律素质讲座,并承担了形势政策讲座。
科研成果:在《法学杂志》、《法制日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广东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10多篇,有三篇论文在湖北省经济法年会上获奖。2008年承担国家司法部科研项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陈秀平,女,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长期从事法学理论及法律史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侧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文化相关问题的研究。
科研成果: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十几年来,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近20项,其中主持厅局级项目3项,参与国家重大项目1项,参与部委项目1项。在核心及以上级别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著作2部,参编专业教材2部。
社会兼职:中国民族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宜昌市西陵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获奖荣誉:2003年至今,多次荣获校级及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2017年,连续荣获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最美导师”称号;2015年入选“双千计划”。
(三)诉讼法学方向
骆东平,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工程“七个一百”人选,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1997年开始任教于三峡大学,主要从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研究。199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和200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课题等省部级项目4项,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法学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项目14项。在《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60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20余篇;独著或合著出版著作8部。
获奖情况:荣获湖北省第五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研究成果荣获湖北省第八届和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两项,湖北省司法厅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奖励10余项;还曾荣获三峡大学优秀教师、教学新秀、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宜昌市法学会副会长,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宜昌仲裁委仲裁员等。
欧阳庆芳,女,湖北黄冈人,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反腐倡廉建设特邀研究员、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研究方向:目前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及党建理论的研究与实践。
科研成果:近年来在《法学杂志》、《中国教育报》、《湖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1部《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纪检监察研究》,参编2部。主要有《中国共产党法制教育的基本经验》、《法律价值观教育的目标与基本路径》、《论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模式》、《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法律思考》等。主持完成各类教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省部级项目4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对纪检监察的现实要求与路径研究》,湖北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水库移民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湖北省纪委反腐倡廉重大调研课题等。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
范姣艳,女,1968年生,汉族,湖北应城人,法学博士,教授。1996年9月-1999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6年6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硕士毕业后到三峡大学任教,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2011年7月到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劳动法。
科研成果:现已出版《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008年)、《三峡工程国际合作与国际法之实践》(2010年)专著2部,合著2部,发表“我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评析”等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湖北出国劳务的法律问题研究”(湖北省教育厅)、“中国海外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从国际私法的视角”(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多项。
熊敏瑞,男,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导师,法学系教师,三峡大学能源法研究所所长,宜昌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2012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为研究生讲授环保法、能源法、知识产权法、司法实务,为本科生讲授民法、知识产权法、模拟法庭等课程。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9项(横向4项,纵向4项,教研1项,包括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侵权责任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物权变动研究》,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诉讼法类课程教学改革系列研究》,检察院委托的横项项目《公益诉讼制度构造及对检察监督权之影响》等;公开发表文章30余篇,其中(CSSCI源刊1篇,中文核心期刊4篇)。
获奖情况:政法学院首届教学竞赛三等奖,2000-2001、2001-2002校优秀教师,2012-2013院优秀教师。
社会兼职:湖北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理论研究员等。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法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主要科研方向是政府监管与司法审查。曾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北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各一项。
李国际,男,1965年生,汉族,湖北红安人,硕士学位,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1984.9--1988.6在中南财经大学政法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98.9~2000.6在武汉大学攻读了民商法硕士学位;2003.9~2004.1在华东政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科研成果:2005年至今,主持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项目一项,横向项目4项;出版专著一部(《物权法原论》2007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主编教材一本(《民法》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2013年10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在江西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特区经济、贵州大学学报、三峡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社会兼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祥贵,男,1964年生,湖北巴东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法学的教学与研究。2006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自1989年至今先后在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任教,出版专著二部,合著多部。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贵州民族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参加国家级项目三项,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多项。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旅游法学会常务理事。
余澜,女,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1988年9月—1992年7月在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9月—2004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主讲课程有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上课之余,潜心研究,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现在主要专注于商法学和民族法学有关问题的研究。
科研成果:在CSSCI、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厅局级项目两项。参与国家级项目三项。主持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多项。
骆东平,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工程“七个一百”人选,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1997年开始任教于三峡大学,主要从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研究。199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和200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课题等省部级项目4项,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法学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项目14项。在《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60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20余篇;独著或合著出版著作8部。
获奖情况:荣获湖北省第五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研究成果荣获湖北省第八届和第十届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两项,湖北省司法厅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奖励10余项;还曾荣获三峡大学优秀教师、教学新秀、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宜昌市法学会副会长,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宜昌仲裁委仲裁员等。
欧阳庆芳,女,湖北黄冈人,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反腐倡廉建设特邀研究员、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研究方向:目前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及党建理论的研究与实践。
科研成果:近年来在《法学杂志》、《中国教育报》、《湖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1部《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纪检监察研究》,参编2部。主要有《中国共产党法制教育的基本经验》、《法律价值观教育的目标与基本路径》、《论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模式》、《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法律思考》等。主持完成各类教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省部级项目4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对纪检监察的现实要求与路径研究》,湖北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水库移民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湖北省纪委反腐倡廉重大调研课题等。
范姣艳,女,1968年生,汉族,湖北应城人,法学博士,教授。1996年9月-1999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6年6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硕士毕业后到三峡大学任教,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2011年7月到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劳动法。
科研成果:现已出版《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008年)、《三峡工程国际合作与国际法之实践》(2010年)专著2部,合著2部,发表“我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评析”等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湖北出国劳务的法律问题研究”(湖北省教育厅)、“中国海外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从国际私法的视角”(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多项。
卢以品,女,汉族,江苏淮阴人,副教授,九三学社社员。199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承担法学专业多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先后为本科生主讲《经济法》、《民法学》、《房地产法》、《合同法》、《建筑法》等课程,为硕士研究生主讲《法理学》、《西方法哲学》等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与此同时,还积极参加校院优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曾担任《民法学》校级优质课程建设责任人、承担《经济法学》的“新世纪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项。此外,还积极承担校内教辅工作,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获得湖北省大学生优秀论文二等奖,指导学生课外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和院刊《求索》的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积极参加三峡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开设法律素质讲座,并承担了形势政策讲座。
科研成果:在《法学杂志》、《法制日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广东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10多篇,有三篇论文在湖北省经济法年会上获奖。2008年承担国家司法部科研项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黄利红,女,副教授。1995年至1999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2001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获硕士学位。201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宪法学》等。
科研成果: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厅局级科研项目5 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合著2部,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源刊5 篇,CSSCI扩展版及中文核心期刊 3 篇,《新华文摘》论点摘编1篇,国家级报刊理论版1篇。
获奖情况:2018年国家民委社科成果奖三等奖;2007年湖北省行政法学年会学术论文一等奖;2015年湖北省宪法学年会学术论文二等奖;第二届宜昌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
社会兼职:湖北省行政法学理事;西陵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曾鹏,男,副教授。湖北宜昌人,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于2004年、201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科研成果:近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武汉大学学报》、《暨南学报》、《贵州社会科学》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其中1篇被《新华文摘》摘编。
出版著作2部(《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广东教育出版社2015年出版);《现代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实证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主编法学教材1部《行政法务实训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获奖情况:近年来获三峡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三峡大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社会兼职: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宜昌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宜昌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熊敏瑞,男,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导师,法学系教师,三峡大学能源法研究所所长,宜昌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2012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为研究生讲授环保法、能源法、知识产权法、司法实务,为本科生讲授民法、知识产权法、模拟法庭等课程。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9项(横向4项,纵向4项,教研1项,包括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侵权责任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物权变动研究》,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诉讼法类课程教学改革系列研究》,检察院委托的横项项目《公益诉讼制度构造及对检察监督权之影响》等;公开发表文章30余篇,其中(CSSCI源刊1篇,中文核心期刊4篇)。
获奖情况:政法学院首届教学竞赛三等奖,2000-2001、2001-2002校优秀教师,2012-2013院优秀教师。
社会兼职:湖北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理论研究员等。
陈秀平,女,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长期从事法学理论及法律史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侧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文化相关问题的研究。
科研成果: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十几年来,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近20项,其中主持厅局级项目3项,参与国家重大项目1项,参与部委项目1项。在核心及以上级别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著作2部,参编专业教材2部。
社会兼职:中国民族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宜昌市西陵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获奖荣誉:2003年至今,多次荣获校级及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2017年,连续荣获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最美导师”称号;2015年入选“双千计划”。
潘爱国,男,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2005年取得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2012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学一年。曾先后在湖北省宜昌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过,担任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2001年)和民二庭副庭长(2002年——2008年)。2012年起在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作,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课题一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课题一项,参与部级研究课题5项。在《法律科学》、《北方法学》、《中国宪法年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合著7、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译著(合著)1部。
获奖情况:中国法学会港澳研究学术论文二等奖。
社会兼职: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葛洲坝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宜昌市西陵区人大代表、西陵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陈 军,男,1979年12月出生,湖北宜昌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系主任。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并于2006年7月授予法学硕士学位,获2006年7月分配到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19年获行政法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法学、应急法、城管法和水电安保法等,先后担任《法理学》《法律逻辑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出版合著4部,参编教材1部。在《Autom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On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egal System》、《On China’s Multi-objective Legal System of Terrorist Emergency Control》等8篇文章被EI及ISTP联合检索;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省部级等纵横向科研项目十余项,科研经费近二百万元;主持编制湖北省政府规章《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省级立法)、主持参与“法治宜昌”总体构想、宜昌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务员培训资料: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干部读本》等项目的撰写评审工作。
获奖情况: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三峡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社会兼职:湖北省知识产权特派员;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会理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政府);宜昌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家(市政法委);宜昌市金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特邀专家。
慎先进,湖北当阳人,1971年11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兼职律师。
学习经历:1994年毕业于湖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刑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和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参与各级纵向项目8项,主持横向项目6项。公开发表各级各类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合著5部。
社会活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教育部“双千计划”人选;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宜昌市律师协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西陵区法学会常务理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法律顾问团成员等;宜昌市环保领域普法讲师团讲师;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江华,女,1978年6月出生,湖北宜昌人,汉族,中共党员,讲师,2001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获硕士学位。三峡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及证据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教研、科研项目3项;文章总数11篇(在《湖北成人教育学院》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从诉辩交易制度看刑事当事人的处分权》、《控辩式诉讼模式下的公诉制度》等学术论文)。
社会兼职: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当阳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胡莲芳,女,土家族,法学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教授。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证据法学。先后在湖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工作13年,2016年6月调入三峡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科研项目5项(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厅局级项目4项);公开发表文章30余篇(其中CSSCI刊2篇,北大核心2篇,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社会兼职: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会理事、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余倩棠,女,汉族,法学博士。2017年进入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任教,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习经历:201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在《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2篇。参与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横向项目工作。
谭建萍,女,土家族,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
学习经历: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专业)、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法经济学专业)。现就职于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从事法理学、法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读博期间发表CSSCI来源期刊1篇(除导师外一作),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1篇(除导师外一作);参与吉林大学劳动关系项目1项。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简介
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点简介
公共管理学科依托公共管理系,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2个本科专业,1个MPA硕士学位点;应急管理研究所(校级)、公务员考试研究所(校级)、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院级)3个研究机构;1个社会服务机构---社会服务办公室;1个教学实验机构---公共管理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有:地方政府治理;区域社会治理;水利水电公共事务管理等。
该学科系现有专任教师15 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3.8%;讲师6人,占46%;具有博士学位的10人。在全校范围内,围绕公共管理学科已经形成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院等院系教师构成的39名高层次教师组成的专职研究团队,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占8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2%,其中博导3位,团队成员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聘请985、211高校知名博导,地方政府与水电部门35位重要领导等作为兼职教师。
近几年来,该学科教师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8项、厅局级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8项;横向项目累计完成项目经费数十万元;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