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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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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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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

学院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22人(其中博导20人),副教授24人,讲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育部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人、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学院现有计划内在校生804人,其中本科生452人,硕士研究生317人,博士研究生35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300余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00余人。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简介

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指导思想,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在南开大学的历史上,法学学科先后隶属南开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和法商学院。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著名学者和法律专家梅汝璈、徐谟、肖公权、王赣愚、张金鉴等先后任教于南开。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首任系主任潘同龙教授。1985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并担任名誉所长,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了国际经济法研究,自1985年开始培养研究生。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现任院长付士成教授。
南开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天津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学院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22人(其中博导20人),副教授24人,讲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育部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人、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学院现有计划内在校生804人,其中本科生452人,硕士研究生317人,博士研究生35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300余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00余人。
法学院整体研究实力较强,科研成果显著。本一级学科点九个二级学科都具有一定特色,整体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行列。国际法和法律史的研究水平居于国内前列,一些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学院教师连续出版“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主编“国际商法学术丛书”。学院近五年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38篇,出版专著(不含教材)28部,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12项。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8项,到账科研经费726.51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445.48万元。
法学院依托南开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个环节都以养成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核心,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学院在天津市有16个实习基地,自2001年起教育部在南开大学设置“经、管、法”试点班,作为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通过客座教授、学生交换、教师访问、开展国际讲习班和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与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2006年以来我院每年与美国Oklahoma City University互换20-30名学生到对方院校学习与交流,并考察对方国家的法院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法律机构,从2013年起,天普大学每年接收四名我院学生作为免学费交换生学习半年的法学课程。近年来学院举办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8年年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中美比较法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第十期全国判例研读沙龙、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13年会、2013年度东北亚法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等十多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南开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

党委办公室 23508183  
行政办公室 23501400 23498141
    会计室 23509576  
教学科研办公室
    科研、研究生办 23507816  
    本科办 23505573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3500694 23501971
团委办公室 23501186 23500139
资料中心 23505718 23502524
高端教育培训中心 23509263 23509273
物业值班室 85358399
 

南开大学法学院

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概况

南开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天津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学院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22人(其中博导20人),副教授24人,讲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育部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人、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学院现有计划内在校生804人,其中本科生452人,硕士研究生317人,博士研究生35人。另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300余人,研究生课程班学生100余人。

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机构设置

法学理论教研室
主任:王彬
成员:贾敬华   贾卓威
  
法律史教研室
主任:于语和
成员:柏桦   岳纯之  冯学伟  黄宇昕  时晨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主任:闫尔宝
成员:付士成  宋华琳  李晓兵  李蕊佚  王瑞雪  柯振兴 
  
刑法教研室
主任:张心向
成员:刘士心  郑泽善  王强军  隗佳 
  
民商法教研室
主任:张玲
成员:陈耀东  韩良  胡绪雨  金岩  孔令苇  李飞  向波  张志坡  谢晴川
     
  
诉讼法教研室
主任:杨文革
成员:张丽霞  刘萍  朱桐辉  高通  刘鹏飞
  
经济法教研室
主任:万国华
成员:何红锋  陈兵  隋伟  杨广平  李建人  丁开元  孙炜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
主任:史学瀛
成员:孙秋玉  刘芳  申进忠
  
国际法教研室
主任:朱京安
成员:左海聪  程宝库  张勇  许光耀  石巍  秦瑞亭  唐颖侠  王鹏
      胡建国  阎愚  吕怡维  赵晶晶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及优势专业设置

国际法方向
左海聪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教育部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和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师从武汉大学著名国际经济法学者姚梅镇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WTO法等。
朱京安教授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原中央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南开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管制法,绿色技术壁垒等。
许光耀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原湖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系主任,并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师从著名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欧盟反垄断法等。
程宝库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国务院反商业贿赂问题首席咨询专家,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WTO竞争规则,农业协议,跨国反商业贿赂法等。
史学瀛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原天津外贸学院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法,生物多样性法,国际环境法等。
民商法方向
陈耀东教授,南开大学博士,曾在日本立命馆大学完成博士后期课程,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不动产法,物权法等。
万国华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等。
何红锋教授,天津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要项目,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
法制史与法理学方向
柏桦教授,日本国立大阪大学博士,曾任人民大学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周恩来政府学院双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刑法史,古代法律思想史等。
于语和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博士,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曾任天津大学法律系系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制史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师从徐大同和曾宪义教授。研究方向为古代法制史,民间法等。
刘风景教授,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处处长,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2010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师从著名法理学者孙国华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语言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
行政法方向
傅士成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
刑法方向
刘士心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师从著名刑法学家吴振兴教授,教育部2006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犯罪学,犯罪构成论理论等。
张心向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检察院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刑法,和刑法社会理论。
郑泽善教授,日本中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日本刑法,韩国刑法,比较刑法等。

南开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南开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law.nankai.edu.cn/

2018年南开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

2018年南开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

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院系所名称:法学院 电话:23507816
法学理论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张晋藩主编
林榕年、叶秋华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三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焦洪昌主编 姜明安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五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 《知识产权法》《民法》 《商法学》 吴汉东主编
王利明主编
赵旭东主编
法律出版社(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姜明安主编 陈光中主编江伟主编,肖建国副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版(第四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五版)
经济法与商法 《经济法》《证券法学》 万国华主编万国华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
环境法 《环境法学》 史学瀛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法》《国际私法》 陈安主编 白桂梅著
 韩德培主编
北京大出版社(第五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 《法理学》《宪法学》 《刑法学》《民法》 张文显主编 焦洪昌主编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王利明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2015年南开大学法学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南开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1980年开始招生。现有教职工73人,专任教师56人,教授20人,副教授 22 人,讲师 14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3人,占教师总数的94.8%,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学、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9个专业招收研究生)。
南开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培养工作贯彻专门性培养、专题性教学、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职业性素质教育的原则,设有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三个法务方向。在教学方式上,强调教师根据培养计划中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主题进行深化主题的教学,师生共同参与研讨,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23---711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我校将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
网上缴费成功且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每项报名信息(提示易错信息:学历学位获取年月及证书编号)。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15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提醒考生:全国联考准考证还将作为政治理论和复试的考试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入学考试
1. 考试科目(共3门):
英 语:全国联考
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满分100分(2小时)。
2. 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综合: 2015年10月25日8:3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英 语:2015年10月25日14:30---17: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治理论:复试阶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参考资料:
1)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照片上也要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签字盖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到南开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录取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在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由于全国联考成绩下达与复试间隔时间较短,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未及时提供认证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及学费
1. 录取:2015年招生限额为75名。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2. 学费:共计50400元。
六、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在职不脱产学习。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周六及周日。
2.学制:一般为3年
3. 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0694
E-mail:  yongying@nankai.edu.cn
网址: http://law.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法学院
2015年6月

南开大学2015年专业学位(学历教育)——法学院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咨询电话
112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23500694
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