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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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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由校领导牵头、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2021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一览表》。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全国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全国联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联合考试: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独考试生
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学校将严格把关,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网报前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四)推荐免试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推荐免试生:
1、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2、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3、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招生人数
2021年学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00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网上报名与网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为预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正式报名时间。(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2、报考点选择:全国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考点代码:3205)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社保(未满半年的南京市社保缴费)、户口、档案不在南京的考生建议回生源地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需报考我校3205考点,需提前与研招办电话确认,确认同意后才可以报名。若考生未与研招办电话沟通确认,导致不能成功报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学历学籍的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海外留学生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网上(现场)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现场)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涉及考试改革的学科门类除外)
体育、药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含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原则上不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报告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相关学院,体检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1年复试方案。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在复试的同时加强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硕士(MEM)3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 4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生/学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非定向硕士全脱产在校学习,定向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三)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百人计划”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 ,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的资助,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
(四)我校对优秀学术型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
(五)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5-58139194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行政楼305)
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19 )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 2018 )14号),我校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学校代码:10291)。一、申请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具体需要接收调剂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预接收调剂需求表》(附件1)。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5、其他条件请参考调入学院复试方案。
二、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ssl1238518e5961cf5266c07b7211087f127e2.vpn.njtech.edu.cn/),填报专业志愿。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定位12小时,经我校审核通过后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办法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根据相关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方案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其他事项
各位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
1、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58139194;
2、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njtech.edu.cn
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2d6eb938ef78e0302af4dd4640b6eedc.vpn.njtech.edu.cn/;
4、微信平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式与要求
二)关于调剂复试1、调剂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
2、调剂的初试科目及专业要求
学科门类相同、专业及统考科目相近且统考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3、调剂方法
本着同等条件下志愿优先的原则,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调剂信息,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对外公布,所有考生均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的发布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发布,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4、调剂生的复试
具备调剂资格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统一参加我校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心理测试、专业英语、综合能力。依据复试方案,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专业英语50分,综合能力100分)相加得到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单列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
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加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试卷要求与复试试卷要求相同。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及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方法相同。
(四)关于统考线下生的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的资格确定:由考生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最后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各培养单位所确定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五)关于推荐免试生和保留入学资格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生不需要参加此次复试。2020年保留入学资格生必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报批;且必须参加当年的复试,复试合格后,确认其保留入学资格。凡入学后再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退学处理。
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原则与方式1、复试时间:2020年5月15-17日。
2、复试原则与方式:
(1)鉴于我校各专业之间上线生源结构不平衡的现状,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特殊情况则需上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复试满分300分,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翻译、口语、交流)、专业水平考核(考核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执行)、综合面试(综合考察、口试等)三部分,其中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工作统一在远程复试系统中进行,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每个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通过运用心理测量、教育评价等理论、方法和技术,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进一步完善校、院、学科三级复试领导组织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科学把握选拔原则,提高公信力,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作用,确保复试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在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应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以及身体状况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学校统一领导、一级学科牵头、各招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由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监督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其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和数量可以设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一级学科相关招收与培养的参与单位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学院领导、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人员组成。设秘书一名,秘书人员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研究生秘书组成。
一级学科由单一培养单位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5—7人。由多方培养单位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7—9人,牵头单位占半数以上。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设5—7人。
(二)工作职责
1、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文件的制定、招生计划的调整、复试工作的指导、调剂生及破格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建议录取名单的审核等;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并负责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
2、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及实施细则,并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本一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3、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须根据复试方案,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的成员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做好复试记录工作,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有关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具体组织考生的各项复试考核工作、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5、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关于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
学校根据上线考生的分布情况,采取远程复试形式。
(一)复试原则与方式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15-17日。
2、复试原则与方式:
(1)鉴于我校各专业之间上线生源结构不平衡的现状,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特殊情况则需上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复试满分300分,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翻译、口语、交流)、专业水平考核(考核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执行)、综合面试(综合考察、口试等)三部分,其中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工作统一在远程复试系统中进行,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每个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二)关于调剂复试
1、调剂要求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
2、调剂的初试科目及专业要求
学科门类相同、专业及统考科目相近且统考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3、调剂方法
本着同等条件下志愿优先的原则,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调剂信息,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对外公布,所有考生均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的发布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发布,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4、调剂生的复试
具备调剂资格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统一参加我校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心理测试、专业英语、综合能力。依据复试方案,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专业英语50分,综合能力100分)相加得到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单列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
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加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试卷要求与复试试卷要求相同。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及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方法相同。
(四)关于统考线下生的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的资格确定:由考生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最后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各培养单位所确定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五)关于推荐免试生和保留入学资格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生不需要参加此次复试。2020年保留入学资格生必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报批;且必须参加当年的复试,复试合格后,确认其保留入学资格。凡入学后再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退学处理。
(六)关于复试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复试考生加分资格确定: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然后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
1、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建立和完善线上复试题库组建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线上复试题库内容应参照线下复试的要求,线上试卷须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答。
(三)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做好复试记录工作,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做好远程复试面试人员(含英语口语面试教师)培训工作,秘书、面试老师应熟悉并熟练使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方能上岗,复试过程中也须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统一复试尺度。
(四)做好远程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远程复试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加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六)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复试前各培养单位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以网上报名时中国研招网网报系统提供的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为准(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学历和学籍信息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复试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对本研究生培养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培养单位应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共同解决好有关事宜。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应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一)录取程序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根据报考志愿(第一志愿)的总体情况、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进行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拟录取排序则以公布的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为准。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调剂考生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单列公示。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实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有: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充分发挥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作用。在公示相关信息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维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招生小组将派出若干个由校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招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录取计划与培养费
各学科专业按实际录取计划录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不得超计划录取。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学术型计划可用作专业学位计划,专业学位计划不可用于学术型计划。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一志愿破格复试录取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参加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5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硕士(MEM)2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3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年。
七、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调剂生)都必须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工作由考生在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2020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58139194(研招办)、025-58139069(校纪委)。
九、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