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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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江苏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xlsx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46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生1356人,非全日制硕士生190人左右。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目录内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以及生源情况在录取时适当调整。
    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其中,全日制专硕15人,非全日制专硕10人。专项专用。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推免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请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中备注说明。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4月中上旬,复试内容一般为一门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
    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以及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考生复试时要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视生源情况一般实行适当比例的差额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复试或录取。
    为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由我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定。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批准后正式录取,一般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2年,其他2.5-3年(具体见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九、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十、学年学费标准
    专业
    学习方式
    学费标准(万元/学年)
    学术硕士
    全日制
    0.8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日制
    2.9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3.5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
    2.6
    会计硕士(MPAcc)
    非全日制
    3
    公共管理硕士(MPA)
    非全日制
    1.5
    工程管理(125601)
    非全日制
    1.2
    项目管理(125602)
    非全日制
    1.2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1
    能源动力(代码为085800,专业学位,中外班)
    全日制
    见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
    十一、奖助政策
    1.学校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学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同时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其中,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3万,一等奖1.2万,二等奖0.8万;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及奖励,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各类奖学金总和生均不少于0.8万/学年;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学年。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3.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一般均可被接收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2万),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参加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十二、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根据宿舍房源状况,尽量安排住宿。
    十四、培养所在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技术史专业在镇江梦溪校区,张家港校区所有专业在张家港校区,其他专业均在镇江长山校区。
    十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江苏科技大学与俄罗斯奥加辽夫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编号为:MOE32RU1A20181949N。
    招生学院代码:021招生学院名称: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条。
    培养模式:采取“1+1+0.5”全日制培养模式,中俄学生混班联合培养。即项目学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第1年在我校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我校与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教师共同承担。第2年学习结束后,学生成绩合格,用英文完成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同时满足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其他相关要求后,可获得由莫尔多瓦国立大学颁发的与该校本土学生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第2.5年学生在我校继续开展江科大要求的科研和实践培养环节,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答辩后,可获得由我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费:第1年、第2.5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万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按1.5年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期间按照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国际生的学费标准缴纳(约为1.2万/生/年,以当年莫尔多瓦大学收费标准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能源动力学科内涵建设,为我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能源动力领域创新型人才。自2020年起,由我校依托本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的“联合培养项目-能源动力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单[留金欧〔2020〕578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委托我校选拔推荐的方式每年资助我校20名研究生赴俄开展联合培养,首次资助期为三年。同时学校将面向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并采用中外学生混班培养的创新模式,用于鼓励和支持本校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的培养。
    本章程未尽事宜请查阅教育部文件,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学校代码:10289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
    邮编:212100
    江苏科技大学网址:
    http://www.just.edu.cn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b.just.edu.cn
    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
    0511-84402362
    传真:0511-84402362
    联系人:袁老师喻老师
    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E-MAIL:
    justyzb@just.edu.cn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我校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点05分,原则上,最后关闭时间6月30日17点,各专业调剂名额招满即关闭调剂系统。
二、调剂考生要求
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工作程序
1. 考生在调剂系统内填报调剂志愿;
2. 学院筛选审核调剂生源,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复通知;
3. 考生上传资格核验材料,准备复试;
4. 考生参加复试;
5. 学院计算综合成绩,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6. 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四、调剂工作要求
1. 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 调剂规定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5. 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6. 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7. 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五、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与缺额
1.我校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复试,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与计划仅供参考,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公布的调剂缺额为准;
2.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每批次复试录取情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及时公布计划余额信息以及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条件;
3.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人数按专业划分;
4. 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和缺额如下表:
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与计划表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接收调剂生缺额 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0103 流体力学 全日制 3  
080104 工程力学 全日制 9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全日制 34  
082403 水声工程 全日制 4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全日制  91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0  
能源与动力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全日制 16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全日制 1  
082402 轮机工程 全日制 11  
082403 水声工程 全日制 2  
08580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全日制 23  
08580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4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全日制 38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4 1
能源与动力学院
(中外班)
085800 能源动力 全日制 15  
机械工程
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全日制 36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 全日制 1 1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2 1
电子信息
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全日制 13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全日制 18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18  
082403 水声工程 全日制 5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全日制 24 1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2 1
计算机学院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全日制 4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3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全日制 25 2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2 1
经济管理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全日制 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25  
120201 会计学 全日制 4  
120202 企业管理 全日制 4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全日制 4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全日制 21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6 2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27  
125602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2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全日制 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2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全日制 71 1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7 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全日制 13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全日制 9 1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21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17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全日制 46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7 1
理学院 080901 物理电子学 全日制 27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日制 24  
生物技术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全日制 14  
090500 畜牧学 全日制 19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  
095133 畜牧(专业学位) 全日制 36  
095133 畜牧(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4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 全日制 4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2  
张家港
校区
080600 冶金工程 全日制 22  
人文社科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全日制 5  
071200 科学技术史 全日制 4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1 1
 
  六、调剂咨询电话:
  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袁老师 喻老师
                  各学院调剂咨询电话
学院 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魏老师
电话:0511-84406277
能源与动力学院 毛老师
电话:0511-84411736
能源与动力学院
(中外班)
机械工程
学院
陈老师
电话:0511-84402269
电子信息
学院
陈老师
电话:0511-84406765
计算机学院 朱老师
电话:0511-84403658
经济管理
学院
迟老师、储老师
电话:0511-844068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电话:0511-8440782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周老师
电话:0511-8444122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石老师
电话:0511-85605150
理学院 张老师.
电话:13605282781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电话:0511-84403659
生物技术
学院
邵老师
电话:0511-85616662
张家港
校区
范老师
电话:0512-56731905
人文社科
学院
卜老师(负责理论经济学专业、公共管理专业)
电话:0511-85602051
李老师(负责科学技术史专业)
电话:15862976687
 
阶段 内容 备注
调剂 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筛选审核调剂生源 各学院
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复通知 各学院
复试资格审查
(含一志愿考生)
确定复试时间,考生资格核验材料上传时间,并提前通知到全部复试考生 各学院
考生资格核验: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往届生毕业证、应届生学生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加分考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等既往学业材料 各学院
学历学籍校验 各学院
复试 专业课考核 各学院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各学院
专业综合面试 各学院
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 各学院
录取 计算综合成绩,公布复试结果,拟定初步录取名单 各学院
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各学院
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研招系统 研究生院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调剂规定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