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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2.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范围(知识点)
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范围(知识点).pdf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745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约93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1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
    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2.5年、法律(法学)
    涉外法律实务方向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在非全日制专业
    学位中,会计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37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https://yjsbm.ecupl.edu.cn/yjszs_xsb/)报名。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官方网站(https://yjsy.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0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范围,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
    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管
    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第二年的3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九、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二)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
    金融培养费为4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2万/年;社会工作培
    养费为1万/年;会计培养费为3.9万/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培养费为第一学年2.4万元,第二、第三学年各2.3万,
    合计7万元;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5.12万/年。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
    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0%,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会计学习方式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类别。
    (三)非全日制会计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四)为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适应目前法治建设急需的涉外法律人才,法律(法学)新增涉外法律实务方向,该方向学制为3年。除该方向外,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另设置五个培养方向:(1)法律与金融(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上述5个方向学
    制为2年,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录取后选择确定。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
    (六)考取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网站http://www.zzgg.ecupl.edu.cn/s/291/t/74/4e/c6/info20166.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传真:021-62071885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9月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原则
七、录取原则
 
(一)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按初始成绩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其余考生均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之和(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三)除MPA专业外,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9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今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和国防生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办法
六、调剂
 
(一)调剂办法
 
1.金融专业学位和区域经济学接收校内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接收校外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二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接收校外文学门类外国语言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接收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接收校内外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
 
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调剂。
 
3.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均接收校内外调剂。
 
4.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该专业方向应从参加该招生专业复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
 
A类:学术型学科
 
1.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2.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00)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文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行政管理(代码120401)、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报考专业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030501)、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代码0305Z1)、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等专业接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5.中外政治制度(代码030202)、国际政治(代码030206)等专业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B类:专业学位
 
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代码035102)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和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符合我校该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资格要求。
 
2.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且符合我校该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资格要求。
 
3.金融(代码025100)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代码125200)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5.非全日制会计(代码125300)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0日开通后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二)时间安排
 
3月22日至27日之间进行复试。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安排等按照届时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及内容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等。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今年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复试方式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可笔试或面试,也可两者相结合,满分为150分。
 
2.公共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进行,口试测试满分为50分,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的笔试、口试和听力测试。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中心)各专业的外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3.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加试。
 
4.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上述有关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0.在校国防生必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公函。
 
11.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