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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第5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第5条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6.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详见推免生接收简章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
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直接报警处理。
五、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备份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政审表》原件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 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
十四、其他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各位考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已基本结束,现有部分专业有缺额,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
各院部专业缺额情况将在一志愿复试完全结束后陆续公布,具体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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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调剂信息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接收调剂,详细信息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缺额10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人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人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2人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3人
外语学院    缺额10人: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10人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0年5月20日10:00-22:00。
调剂条件:须符合我校《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具体要求。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改革向纵深发展,考生报考人数、调剂人数增加,调剂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要求,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考生条件
接收的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只接收外语为英语、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除上述调剂条件之外,还应满足各院部《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基本原则
1.1057中医专硕允许调入1005中医学学术学位、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不可逆向调剂。
2.1057项下调剂专业仅允许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调入,调入考生要求不得低于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线要求。
3.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55药学专硕、1056中药学专硕可相互调剂,且允许1057中医专硕、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考生调入。
4.1002临床医学仅允许全日制临床医学(西医)本科毕业生(五年制)考生调入。
5.0551翻译仅允许相同专业或05文学门类相近专业考生调入。
6.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仅允许相同专业或03法学门类相近专业考生调入。
三、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不分校内、校外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左右。
2.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我校提前12小时通过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调剂系统各次开网时间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
3.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后关闭,因调剂生源不足无法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另行安排。
4.各院部首先制定本院部《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统计。对申请同一院部、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院部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拟参加复试名单,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倍。经研究生院政策审核后确定后,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对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在24小时内系统自动解锁,我校一概不做解锁操作。
6.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7.如遇“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8.我校不开展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6日
时  间 内  容 形 式 考生范围 负责
部门
5月8-10日 8:30—17:30 考生资格审查、网络调试 网络远程 一志愿进入复试
名单考生
各院部
5月11日
(星期一)
8:30—17:30 同等学力
加试
网络远程 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简章规定) 各院部
5月12日—5月21日院部组织外语、专业课测试、面试,
详细内容见院部通知公告
复试合格者,领调档通知时间待定,网上通知 拟录取考生 各院部
 
 
附:研究生院研招办、各院部研究生科地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招办: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区B3N911 联系人: 李晓坤 联系方式:0371-65998824  
基础医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A区465 联系人: 张文娴 联系方式:0371-65680069  
药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A区259 联系人: 朱志军 联系方式:0371-56723898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A区367   联系人: 任    滢  
联系方式:0371- 86258967   
86569606
第一临床医学院:郑州市人民路19号10号楼502研究生科 联系人: 李    桓 联系方式:0371-66211229 66264771
第二临床医学院:郑州市东风路6号河南省中医院行政楼5楼西研究生办公室(506房间) 联系人: 周云洁 联系方式:0371-53312117 53312198
针灸推拿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校区综合楼1308办公室 联系人: 王光安 联系方式:0371-56283060  
外语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A665 联系人: 蒋宜轩 联系方式:0371-63294118 65962477
协同创新中心: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区BS830 联系人: 赵  鹏 联系方式:15238361879  
护理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410室 联系人: 井晓磊 联系方式:0371-55011016  
康复医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409室 联系人: 金小琴 联系方式:0371-66002086  
管理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A区569 联系人: 李志毅 联系方式:0371-65926538  
中医药科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区BM739 联系人: 陈晓辉 联系方式:0371-86253082  
洛阳研究生培养工作部:洛阳市启明南路82号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6号楼311 联系人: 宋  鑫 联系方式:0379-63546718  
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桐柏南路86号(桐柏路陇海路交叉口南200米)郑州市中医院5楼办公室 联系人: 杨胜利 联系方式:0371-67887810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6日
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专业课测试占20%,外语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15%。
具体计算办法:(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