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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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部分领导和专家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彭文军
成员: 张 君 彭 莉
3、面试小组:
学院部分专家教授
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待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二、招生计划
推免生名额不少于学院招生计划的60%,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方向)、教育硕士(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方向)等
三、申请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考生,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硕士生复试。学院接收时主要以申请人在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排名为依据,其中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且表现突出者优先予以考虑接收;鼓励跨学科推免生申请。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
所有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4.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复试
1、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复试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下午2:30开始,地点为湖南大学望江楼会议室
3、申请报考湖南大学的推免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通知见研究生招生网。
4、待录取通知
2016年9月29日前,学校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流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回应。未在回应要求的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六、复试要求
复试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复试内容由各学科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进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背景评估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知识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综合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背景评估成绩50分,综合面试成绩50分。
七、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咨询电话:0731-88822297 13707494859 吴老师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9月7日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7年预计招收全日制4000名左右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2400名左右(具体招生计划须由国家确定)。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湖南大学2017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7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各项的要求。
2.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检察系统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MBA、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50名,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6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后完成现场确认,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6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10月10日-31日)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现场确认和补报。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经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报考。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6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不能报考;或通过所在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站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由报名点确定,我校现场报名时间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作息时间为:上午8:20-11:30,下午14:40-17: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凡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因考试场地有限,我校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现场确认: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可在我校办理现场确认。
(2)湖南大学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可在我校办理现场确认。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资格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九、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五)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复试
(一)学校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十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一、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二、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自学考试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三、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四、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2.国防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3.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夏令营营员)仅供参考,实际招生名额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5. 《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6.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为准。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祚
成员:陈宇翔 刘晓玲 张君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宇翔
成员: 张 君 考生2人三、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复试小组名单
学院部分专家和教授
2、专业综合面试的实施细则
① 学院负责组织复试的命题、制卷、阅卷、面试等工作,建立试题库。
②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
③ 参加学院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④ 严格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下达给我院的招生指标组织复试。严格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面试顺序按抽签决定。
⑤ 专业综合面试程序。第一步,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20分);第二步,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20分);第三步: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方面(40分)。第四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表现(40分)。第五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从外国语学院聘请专职教师进行外语测试(20分)。专家独立给分、小组综合评定,评分标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掌握,具体由各复试小组实施。全程录音录像并记录。
⑥ 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格审核:3月18号上午8:00—11:30 地点:湖南大学望江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专业课笔试:3月18号下午14:30—16:30 地点:复临舍105
面试时间为3月19号上午8:00开始,其中听力笔试8:00—8:20,专业面试8:30开始
面试地点为:
复试一组设学术交流中心(13人)
复试二组设文化软实力中心(11人)
复试三组四组设望江楼会议室(32人)
口语测试组设学院楼303室(56人)
3、拟录取办法
① 录取人数:哲学录取8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录取15人(含推免生4人),教育硕士(全日制)30人, (非全日制)50人。
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分排序录取。
③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投诉,并妥善处理。 投诉电话 0731—88822297
④奖助学金评定的具体方案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调剂录取:学院教育硕士专业接收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调剂专业为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人文社科专业。
全日制专业接收的校外调剂生源:原则上其毕业单位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 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
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的调剂生源:报考单位须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
所有调剂考生在3月13号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递交<调剂申请>, 待审核合格后学院于3月14号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然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复试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2297 13707494859
四、复试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学院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生选拔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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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拨方式
硕博连读包括硕博连读(1+4)方式和硕博连读(2+3)方式。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2019年1月28日~3月8日,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表》。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5)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7)其他材料。
电子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2)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
(3)推荐信和硕博连读生申请表:请考生到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栏目下载,填好后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即可。
2.材料审核
3月10号前申请人递交材料到学院,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参加考核名单。
3.学科综合考核
2019年3月16日,学院将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4.录取和公示
2019年3月,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在拟录取阶段,我校对硕博连读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硕士期间本人档案未转入学校的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
学费:10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六、监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22856,学院招生电话:0731-88822297.
七、相关说明
(一)硕博连读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介绍
主要研究内容:
①以原著研究为基础,重点领域为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创新思想与理论;
②以理论创新为导向,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研究技术创新,重点领域为技术创新生态化;
③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寻求生态化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可能性。
④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
① 在创新理论研究中,最先提出了特色鲜明的生态化创新思想。
②在马克思创新思想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马克思是创新思想最早提出人、马克思创新思想包括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观点;
③在国家创新战略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追求自然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和谐有序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生态化技术创新观;
②把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相结合,形成了自主创新研究的新成果,并运用于“两型社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
③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结合起来,以当代中国的民族和谐和民族自治实践为方向,形成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过程、特征和内在机理研究的特色性成果。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学科介绍
主要研究内容: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与发展规律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我国当代文化发展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研究。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将马克思主义在现当代中国的发展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道路的探索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总体发展模式与发展规律的探讨和对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各个重要阶段重大理论创新阐释的研究方向特色;深入发掘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点,运用它去研究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文化软实力、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向的特色。本学科方向全体成员有长期学术积累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马克思的实践观与现代性批判、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与建构和谐社会研究、毛泽东和邓小平发展理论研究等方面较有成就。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课题10多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高校理论战线》《社会主义研究》《光明日报》等国内有影响的报刊发表论文50多篇,并出版学术专著2部。此外,本学科方向有研究方向各有专攻与主体内容相对集中的学术团队,有学科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学术平台。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介绍
主要研究内容: 1.以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为指导,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与党的建设。2.以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为指导,研究近现代中国民主宪政的实践进程和重要思想。3.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问题。4.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理论为指导,研究文化软实力发展与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等重大问题。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
1.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党的创新理论与党的建设研究上成果突出。方向带头人刘晓玲教授一直致力于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在“两个先锋队”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研究方面分别获取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等报刊发表了相关论文20多篇,出版相关著作3部,其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宣部、国家社科规划办的大力推荐,并多次获得省社科成果二等奖、三等奖。
1.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主宪政思想研究领域,形成了系列原创性成果。学术带头人陈宇翔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参与中央重大理论专题《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的写作,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相关论文10多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各1项,承担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在中共早期领导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与超越、近现代宪政政党思想、文化软实力等研究领域有系列成果。
3.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理论与中华民族凝聚力等研究领域产生了国内领先成果。团队成员出版了3本学术专著,在《求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20多篇,对民族凝聚力的核心要素、基本要素、凝聚力的功能与文化表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国内理论界开创性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支柱的学术观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专题研究影响广泛。
4.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理论为指导,研究文化软实力问题,成果突出。团队成员在《高校理论战线》等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多篇,出版了文化软实力研究的学术专著,提出了“文化软实力是当代国家综合实力实现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等新观点。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介绍
主要研究内容: ①以推进课程建设为平台,提供学科发展的重要支撑。形成了改革与创新并举、教学与科研相济、课程建设与学科建设相互促进的鲜明特色。②以创新教学方法为重点,形成独具一格的教学研究成果。③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前提,构建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公益创业的育人模式。
本方向的研究特色: ①课程建设成果一流。2013年“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②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术带头人取得了具有在全国广泛影响的成果,获第二届国家教学名师奖,担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与成才教学团队”分别获省级教学团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获省级优秀教研室。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介绍
本方向于200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以马克思哲学课程建设为中心,形成一支以张忠良教授为主导的研究队伍。在2014年底,共有在读研究生15人。
本方向研究思路在于: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结合学科演变的趋势,抓住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色,不断地开拓创新,探寻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规律性,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原理为脉络,着重从理论、历史和应用注释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尝试分析和回答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哲学问题。
本培养方向的主要特色在于:
(1)面对文化复杂多变的情况,针对当代社会实践出现的文化问题,积极梳理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哲学脉络,从现实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演变视角,综合哲学前沿的理论观点,探索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理论基础和基本问题,推进现实和理论发展出现文化问题的深层研究。
(2)把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实践结合起来,结合现实道德价值观念的状况,凝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道德问题,尝试探索有关的解决办法。
(3)以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为视角,贯穿唯物史观的精神精华,紧靠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不同理论形态和实践探索模式,分析和回答其历史和逻辑的演变。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技术哲学学科介绍
本方向于1992年设立硕点,以自然辩证法课程建设为中心,形成一支以常立农副教授为主导的研究队伍。在2014年底,共有在读研究生13人。
本方向研究思路在于:根据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结合学科演变的特色,抓住科学技术哲学的特点,综合运用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方面的前沿探索,开辟具有自身元素的研究问题和学术观点,积极地回应人与自然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有关问题的研究和深入。
本培养方向的主要特色在于:
(1)针对日益变化的科学创新状况,积极探索创新哲学的领域,积极梳理创新理论的历史和逻辑,尤其是科技创新的现实状况,结合生态文明的理论,不断地创新哲学和和生态哲学的研究,在此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
(2)积极探索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哲学问题,综合运用跨学科和跨领域的研究方法,研究技术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前沿问题,以产业和自然资源为核心,开展资源哲学和产业哲学的探索。
(3)面对科学技术对社会作用的影响,以技术与社会相互作用的重要社会热点问题,探索技术自主性、技术风险等问题,把问题研究推进到人文和价值的空间,进行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