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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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为规范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质量,现对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公开、透明、合规开展,成立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已按照要求报备学校)。
二、复试成绩计算与拟录取要求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40% + 专业综合测试
成绩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 60% +复试成绩 × 40%。
三、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名单已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刑事司法学院将在复试前将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并留存复印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初试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5)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按我校复试公告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后,复印件需我校留存,原件返还考生本人。应届生所提交院系证明(在校生证明)和成绩单原件不再返还。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 注意事项
- 复试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大学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
- 乘车路线:紫荆山转乘43路公交车,或地铁一号线在市体育中心站下车后,换乘166路公交车,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西门)站下车。
- 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并将材料封装在档案袋中(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目录中表明详细内容)。
- 复试考生应于3月29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30元,请自备零钱缴纳后,携体检表至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 注:复试地点位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方式:0371-86520291 陈老师; 0371-8617 5659 杨老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18】18号),制定我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按规定经过我校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 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简称“遴选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审议、确定推免生名单,具体组织实施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组人员:
组 长:李卫平
副组长:刘 杰、姜保忠
成 员:张二军、王合静、院晓苗、王 冠、闫兆强、张敬思
第六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简称“监督工作组”)。监督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免遴选工作的监督,监督工作组参加学院遴选工作组会议。
监督工作组人员:
组 长:高仰山
副组长:臧冬斌、李金星
成 员:刘用军、方加亮
第七条 遴选工作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遴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教学办。联系人:王冠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八条 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九条 学院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综合评定办法予以推荐排名: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S(素质成绩)+M(面试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90%,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所有课程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具体由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审定。
(二)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素质成绩由院系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学生互相评议、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三)面试成绩(M)是指通过面试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
第十条 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遴选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四章 推荐程序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候补人选。
第十二条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按照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材料提交院团委。联系人:闫兆强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18:00
第十四条 学院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和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教科楼A504(刑事司法学院会议室)
第十五条 学院遴选工作组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含候补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有异议的人选,学院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 学院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复审。
第五章 后期管理
第十七条 推免生可以申请就读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就读其它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申请就读其它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学校将积极向其它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有关专业推荐。
第十八条 推免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具体程序和复试要求按照研究生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就读其他高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具体程序和复试要求依据相关高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推免生最后一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其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二十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并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第六章 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一条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8339202387 闫兆强
监督举报邮箱:xingsi999@163.com
第二十二条 学生对推免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领导小组和学院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刑事司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18】18号)为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科研楼A座五楼刑事司法学院
邮编:450046
电话:(0371)86175659
电邮:xingsi999@163.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是学校三个法学院系之一。自组建以来于,始终以“创一流法学教育、育一流法学人才”为理念,已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教风、浓郁的学风和浓厚的科研氛围。
现有教职工76人、学生1224人,下设刑法学、诉讼法学、司法业务和侦查学四个教研室,一个省级研究中心——中部检察研究中心。还有河南省国家安全研究所、律师发展等19个校级研究中心和检察社会学等19个院级研究中心。拥有从法学专科生、本科生到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刑法学、诉讼法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师资队伍力量雄厚。5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有10人次出国(境)访学、进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创新意识及国际视野,已成为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其中刑法学为河南省重点学科、省优秀教学团队,律师学为学校优秀教学团队,法律文书为学校精品课程。2015年,荣获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校“学术交流先进单位”。本院教师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公开发表论文五百余篇。多位老师荣获2014年学校首届教学大奖赛一等奖。
2014年,与澳大利亚邦德大学实现法学本科生合作培养,拓展了中外合作办学培养人才的新领域,目前共有四届在校生400余人。
学院注重院校、及实务部门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及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还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在内的50余家法律实务部门和律所等单位合作建立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师生学习与社会实践提供了广阔平台。
社会服务成绩突出。本院教师主持的省级立法项目达6项。有2位教师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起草人。
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荣誉突出。学院党委被河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刑法学教研室党支部被河南省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