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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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接受调剂专业
根据复试具体情况,我校以下专业仍有余额,请考生参照我校已发布复试公告要求填报。本次调剂专业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16:30。
接受调剂专业: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经济学院 | 020103 | 经济史 | 学术型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学术型 |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学术型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师资力量简介
经济学院师资精干,结构优化。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44岁及以下教师43人,占74%;高级职称26人,占45%;博士研究生毕业40人,占69%。这些教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机构,教学效果优秀,科研能力突出。近5年来,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等国家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40多篇;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多项,省级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20多部;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0多项。多名教师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百优人才、河南省高校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推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济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制定推免遴选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具体组织实施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朱红恒;副组长:刘昆峰、刘方;成员:高霞、王灏、刘磊
第四条 经济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
经济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组长:靳平;成员:王艳萍、刘大勇
第三章推荐条件
第五条 经济学院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六条 学院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综合评定办法予以推荐排名。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 +S(素质成绩) +M(面试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90%,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有课程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具体由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审定。
(二)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素质成绩由学院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学生互相评议、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三)面试成绩(M)是指通过面试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2019年9月5日,经济学院将在教科楼A座604上午9:00,对符合推免条件、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两部分,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各占50%。
第四章 推荐程序
第七条
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候补人选。
第八条 符合本管理办法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按照本办法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第九条 学院遴选工作组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含候补人选)并公示,公示期3日。对有异议的人选,学院需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学院公示的初选资格无效。
第五章后期管理
第十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并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第六章 监督和申诉
第十一条 学生对推免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领导小组和院系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政文[2018]18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质量,现对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为确保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公开、透明、合规开展,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
2.各学位点所在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院(系)纪检委员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1:1.2的比例公布复试人员(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公布复试人员。
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1:1.2的比例公布复试人员(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调剂人数公布复试人员。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 × 4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其中听力占60分,口语占40分) × 30% 。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 ÷ 5 (管理类联考考生÷3)× 70% +复试成绩 × 30%,按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
四、破格复试条件及程序
我校不接收考生破格复试申请。
五、资格审查要求
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院系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5)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生须提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校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六、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A类地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学科门类要求
(1)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
(2)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原则上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
七、拟录取工作要求
1.我校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达到我校要求,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将按照本年度招生计划向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九、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3月29日 | 时间 | 内容 | 具体安排 | 备注 |
8:30—9:30 | 各院系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初审 | 教学科研楼A座604 |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进行后续复试工作 | |
10:00--12:00 | 专业课笔试 | 教学科研楼A座604 | ||
13:00—18:00 | 英语口语、听力 | 教学科研楼A座604 | ||
英语笔试 | ||||
3月30日 |
8:30---12:00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 教学科研楼A座604 | |
14:00—18:00 | 同等学力加试 | 教学科研楼A座604 | ||
3月31日 | 8:00---11:40 | 体检(无需空腹) | 新校区校医院 | 专业学位(除会计专硕)考生 |
14:00---17:00 | 体检(无需空腹) | 新校区校医院 | 学术型硕士、会计专硕考生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联系方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经济学院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学院现有经济学(含经济计量方向、引进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本科课程)和能源经济两个本科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七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经济学本科专业被评为河南省特色专业、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七个研究生专业为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西方经济学》课程为河南省精品课程;《计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课程为校级精品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课程为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西方经济学教学团队为河南省首批优秀教学团队,西方经济学教研室为河南省首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经济学院下设4个教研室和2个研究所。经济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名,其中26名教师拥有高级职称,40名教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一流高校与科研机构,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学院教师教学效果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多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河南省省管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百优人才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等国家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多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学院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009 电话:18503885083 联系人:兰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学科研楼 A 座 613 房间
经济学院:http://jjxy.h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