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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www.dfxy.net/yjsc/info/1004/1005.htm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批次调剂复试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将拟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及成绩进行公示(附件一)。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录取检测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0日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规定,以及《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招生调剂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三、调剂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制定的调剂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4、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5、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志愿。
四、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和名额,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4、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dfxy.net:81/ZNXB/yjsc/article.asp?id=10570)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方法,按《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6、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研究生处办公室电话:0451-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黑龙江东方学院检监察处电话:0451-86646170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同国家、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8日
咨询电话:0451-85963915  申诉举报电话:0451-86646170七、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受疫情影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黑龙江东方学院启动《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在线笔试/面试工作预案》,进行线上复试。我校预计于4月30日,发布2020年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含接收调剂)。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采取安全稳妥、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灵活合规的方式,组织好在线复试工作。
{C}(一) {C}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部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抓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网络复试中控中心要配备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在复试当日复试开始前1小时对室内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与人员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视情况增加消毒频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在入口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隔离观察者有关人员,不得参加复试中控中心工作。校医院在复试期间要派专人全程在现场,随时处置疫情突发情况。学校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时时监控。
(二)分阶段安排复试工作
全部复试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前,各学部完成一志愿线上合格考生的复试工作。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各学部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采取“三随机”(综合考试试题随机、面试考官组成随机、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复试舞弊。
综合考试试题随机:建立试题库,每轮复试随机抽取组合成试卷。
面试考官组成随机:建立面试专家库,每轮复试随机抽取组合成考官组。
考生面试顺序随机:考生编号,每轮复试面试前视频随机抽号排序后面试。
(四)复试工作的监督
各学部要加强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
(五)做好调剂工作
1.各学部应采取多种渠道,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进行调剂。为确保完成2020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公示的招生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专业的调剂数量予以动态调整,并会相应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2.调剂系统每个批次开放12小时,仍有调剂余额的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各学部应每天实时向研招办反馈调剂情况。
六、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①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②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③面试成绩低于36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24分、外语能力测试缺考。④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专家复试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各复试专家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招生学部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