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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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考生须填写资格审查承诺书(点此下载),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订书钉位置位于左上角):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五页)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届生:提供具有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
往届生:提供具有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六页)体检表
(第七页)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预计能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核验手续,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河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二)外语水平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语)
(三)综合能力面试
(四)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考生(含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与报考(或调入)学院联系确定加试(笔试)的两门课程。
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
各位考生: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暨考生成绩公布、复核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 2020〕 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20日12:00后。
初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
考生需填写的查询条件:姓名、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必填。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
试卷在认真、细致、公正评阅后,又经过多次复查。如考生确需对成绩复核,可参照如下规定办理。
(一)统考科目成绩复核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复核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二)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核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三)成绩复核申请受理部门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2月20日至22日22:00前。
(五)成绩复核申请方式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如对本人初试科目成绩有异议,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可在上述时间内发送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到研招办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hbnydxyzb@163.com;
邮件标题: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邮件附件:《成绩复核申请表》电子表格(见附件)、本人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及准考证照片。
邮件标题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少材料的申请无效。
请考生注意,我校不受理现场复核,未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的考生不予受理。
(六)结果反馈
研招办将于2月25日下午17:00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
统考科目复核结果反馈时间另行通知,研招办在收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考成绩复核结果后,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成绩复核结果。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发布及咨询
(一)信息发布渠道
1.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hebau.edu.cn/html/list_1535.html
2.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推荐关注):
hbnydxyjshzhsh
(二)信息咨询渠道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服务(推荐使用),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周一-周五9:00-16:30。
2.研究生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303(疫情期间学校正常开学前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30-16:30)
附件:
1.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
2.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后期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变动。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
1.按学习形式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
2.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业大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
(二)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规定执行,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农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人,招生专业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通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五、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4月上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
(三)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加分政策。
(七)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调剂
生源不足时,接收调剂生(符合调剂基本条件)参加复试;生源过剩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接收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河北农业大学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学习地点、修业年限和奖助体系
2020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收费标准 | 修业年限 | 学习地点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 | 8000元/年 | 3年 |
河北农业大学 相应校区 |
专业学位硕士 | 7000元/年 | 2.5年(艺术硕士3年) | ||
非全日制 | 农业硕士 | 7000元/年 |
一般为3年, 最长不超过5年。 |
|
林业硕士 | 7000元/年 | |||
电子信息 | 8000元/年 | |||
机械 | 8000元/年 | |||
土木水利 | 8000元/年 | |||
生物与医药 | 8000元/年 | |||
风景园林硕士 | 9000元/年 | |||
兽医硕士 | 7000元/年 | |||
金融硕士 | 12000元/年 | |||
会计硕士 | 12000元/年 |
十二、其它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邮政编码:071001
电话:0312-7521303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微信平台: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bnydxyjshzhsh)
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
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 1902 年(清光绪 28 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
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以走“太行山道
路”享誉全国。具备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四个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 2018 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66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4。招生人数仅
供参考,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农业硕士、兽医硕士、林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除
外)、艺术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
参加复试。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 2018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
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
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
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
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
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
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
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
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
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
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
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4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已
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
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
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
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
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
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
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
件。
四、初试
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
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
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5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4 月上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
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
(三)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
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
学院确定并公布。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
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七)我校生源不足时,接收校外调剂生(符合调剂基本条件)参加我校复试;生源
过剩我校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
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
策考生可除外)。
6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我校根
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
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及
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的考
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业大学。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8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录取通知书一般于 5 月下旬发放。
九、收费标准、学习地点、修业年限和奖助体系
2018 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
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
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收费标准
修业年限
学习地点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
8000 元/年
3 年
河北农业大学
相应校区
专业学位硕士
7000 元/年
2.5 年(艺术硕士 3 年)
非全日制
农业硕士
7000 元/年
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林业硕士
7000 元/年
工程硕士
8000 元/年
风景园林硕士
9000 元/年
兽医硕士
7000 元/年
金融硕士
暂定 12000 元/年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
会计硕士
暂定 12000 元/年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9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
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
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
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十一、其它说明
(一)我校 2018 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
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
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保定市灵雨寺街 289 号
邮政编码:071001
电话:0312-7521303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手机网站
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
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址,及时了解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10
学科专业内容、导师情况以及考研大纲请咨询各培养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0 日
学 院
电 话
学 院
电 话
农学院
孟老师:7528137
园艺学院
赵老师:7528304
植物保护学院
张老师:7528163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周老师:7528200
林学院
郑老师:7528726
园林与旅游学院
王老师:7520233
动物科技学院
张老师:7528956
生命科学学院
臧老师:7528516
食品科技学院
李老师:7528180
商学院
杨老师:7528679
经济贸易学院
周老师:7528600
机电工程学院
李老师:7521586
城乡建设学院
张老师:752610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李老师:7528682
理学院
李老师:7528291
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752641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7521776
海洋学院
李老师:0335-3150012
国土资源学院
杨老师:7528200
动物医学院
白老师:7520268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7528871
艺术学院
马老师:7521166
国家北方山区工程中心
庞老师:7521230
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河北基地
孟老师:752813711
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
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 1902 年(清光绪 28 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
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以走“太行山道
路”享誉全国。具备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四个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 2018 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66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4。招生人数仅
供参考,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农业硕士、兽医硕士、林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除
外)、艺术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
参加复试。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 2018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
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
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
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
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
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
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
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
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
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
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
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4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已
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
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
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
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
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
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
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
件。
四、初试
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
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
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
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5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4 月上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
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
(三)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
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
学院确定并公布。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
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七)我校生源不足时,接收校外调剂生(符合调剂基本条件)参加我校复试;生源
过剩我校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
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
策考生可除外)。
6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我校根
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
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及
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关系。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的考
生,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党组织关系调到河北农业大学。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8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录取通知书一般于 5 月下旬发放。
九、收费标准、学习地点、修业年限和奖助体系
2018 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
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
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收费标准
修业年限
学习地点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
8000 元/年
3 年
河北农业大学
相应校区
专业学位硕士
7000 元/年
2.5 年(艺术硕士 3 年)
非全日制
农业硕士
7000 元/年
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林业硕士
7000 元/年
工程硕士
8000 元/年
风景园林硕士
9000 元/年
兽医硕士
7000 元/年
金融硕士
暂定 12000 元/年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
会计硕士
暂定 12000 元/年
(以物价局备案为准)9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
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
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
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十一、其它说明
(一)我校 2018 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
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
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保定市灵雨寺街 289 号
邮政编码:071001
电话:0312-7521303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手机网站
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
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址,及时了解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10
学科专业内容、导师情况以及考研大纲请咨询各培养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