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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pdf
  附件2:初试科目专业课大纲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pdf
  附件4: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8〕196号).pdf
  附件5: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生提前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8〕195号).pdf


 一、报考条件
1、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满足基本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仅限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须选择与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报考;
(3)须持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六门以上本科专业课课程成绩单,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至我校研招科进行资格审查(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二、学制
1、全日制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制为2.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时间以“研招网”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四、收费及奖助学金
具体奖、助办法按照我校及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全日制研究生
(1)学费标准:8000元/年;
(2)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不含定向考生);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生(不含定向考生);
(4)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学生奖助体系;
(5)学校出台了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推免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最高可获36000元奖励;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最高可获16000元奖励。
2、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学费标准以河南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学院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09年即被确定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单位,各学院所有专业均可接收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少数民族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要求相同,需同时符合教育部对报考条件的规定以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五、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参照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报前需持相关证件到生源所在省份教育厅办理“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到网报所选考点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院(省招办)领取校验码,凭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时间以“研招网”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为做好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要求相同,需同时符合教育部对报考条件的规定以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三、招生报名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5、考试时间以“研招网”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021年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单独入学考试招生办法
为了招收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满足原单位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2021年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仍然实行单独入学考试的办法,招生名额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为准。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人才。着重培养应用型和工程型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2017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
2、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有技术成果或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的技术骨干;
3、有所在单位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
4、身体健康;
5、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学习期间不转工资、人事等关系。
三、报名手续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时间以“研招网”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4、单独考试报名点选择“4130-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5、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现场)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复印件或业务骨干的证明材料;
(4)《专家推荐书》,由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且必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专家推荐书》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6、我校负责审核考生全部材料,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及面试)着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初试考试科目共4门,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
(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
(3)数学
(4)业务课(与我校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名称相同)
3、考试时间:同国家统一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由我校统一安排,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初试成绩、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及面试)成绩和工作业绩进行录取,与全国统考考生同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批。
2、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须签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招生单位、工作单位及考生本人各执一份)。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其中一份合同寄(交)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我校收到合同后,6月底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本人,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计算:
(1)除工程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非外语类专业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含口语测试)成绩。
(2)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成绩=外国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面试(含口语测试)成绩。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成绩=二外笔试成绩+专题写作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4)翻译专业学位复试成绩=英(日)语听译成绩+专题笔译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跨文化交际案例分析成绩+对外汉语教学课堂教案设计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排名录取办法
第二十七条 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考生按各自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依次分别排名录取。
(1)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复试合格的线上生按分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别排名录取。
(2)如果分专业计划有余额,分下列两种情况排名录取:
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复试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名录取。如仍有余额,则校外调剂及线下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3)如遇专业计划调整, 增加计划的学科专业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办法
五 调剂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贯彻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的考核。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的专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调剂生源并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10)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校内调剂优先,其他依次按照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第二十五条 我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我校对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者,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或再次填报我校;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2小时,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2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待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之时3小时内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复试资格
第一条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A区复试基本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20分;其他学科(类别)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A区复试基本分数线。
第二条 采用差额复试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专业(领域)招生规模(不含单列的士兵计划数)的180%(总分相同的,以外国语成绩高低确定复试次序)。    
二 复试工作原则
      第三条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 复试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由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由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我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五条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纪检人员参加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第六条 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组长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包括秘书1人,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1人, 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科、学术带头人、导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3-4人,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第七条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学科(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考生多的学院可分组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现场作答情况、复试表格等复试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查。
第八条 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各招生学院应保证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不得缺失或遗漏 (音像资料在本学院保存1年备查)。
第九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在复试前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及有关材料提供给各招生学院。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复试小组按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一般应包括考察考生的本、专科学业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确实选拔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十条 复试小组应严格按《华北理工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做好相关复试工作, 确保复试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工程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设计学、艺术硕士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三部分(口语测试放入面试部分)。外语笔试成绩75分(含听力测试25分)、专业笔试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125分(其中口语测试25分,含专业翻译或实践的面试成绩100分)。
第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二外笔试、专题写作及专业面试,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方向的二外笔试(日语/法语/俄语/德语)100分、专题写作50分、专业面试150分,日语语言文学方向的二外笔试(英语)100分、专题写作50分、日语面试150分。
第十三条 翻译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包括英(日)语听译、专业面试、专题笔译,英(日)语听译100分、专业面试150分、专题笔译50分。
第十四条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跨文化交际案例分析、对外汉语教学课堂教案设计、综合面试。外语笔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含听力测试)75分、跨文化交际案例分析75分、对外汉语教学课堂教案设计75分、综合面试75分。
第十五条 设计学、艺术硕士专业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专业笔试和面试由艺术学院单独组织,其中外国语笔试75分(含听力测试25分)、专业笔试150分、专业面试75分(含口语测试25分)。
第十六条 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面试。外语笔试75分(含听力测试25分)、专业笔试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25分(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25分)、专业面试100分(含口语测试25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由招生学院组织。
第十七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与专业笔试共同进行,采用集中放录音方式,时间为60分钟;专业笔试科目一门,考试时间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须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另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
第十八条 专业面试次序采用抽签制,复试小组应在复试前确定好面试次序。面试部分由各学院复试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组织,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回答复试组提问部分预先由复试小组准备好不少于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的题组若干套,每套题目的内容应不尽相同,难度应相同,由复试考生抽签决定所要回答题组。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记录和评分工作,对复试考生写出全面复试评语及考生回答问题的实际情况。每个复试组成员均要给出考生一个公平分数,秘书负责算出平均分(精确到两位小数点)。
第十九条 复试成绩计算:
(1)除工程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非外语类专业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含口语测试)成绩。
(2)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成绩=外国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面试(含口语测试)成绩。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成绩=二外笔试成绩+专题写作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4)翻译专业学位复试成绩=英(日)语听译成绩+专题笔译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跨文化交际案例分析成绩+对外汉语教学课堂教案设计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复试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有一门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第十九条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的文件执行。
四 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 复试报到时按照以下要求对所有参加复试的非应届考生的学历以及应届考生的学籍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对于学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不得录取。
(1)对非应届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对于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复试前应先审查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对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普通全日制及成人应届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要求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加分后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者,须在第一批次复试报到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五 调剂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贯彻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的考核。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的专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调剂生源并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10)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校内调剂优先,其他依次按照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第二十五条 我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我校对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者,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或再次填报我校;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2小时,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2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待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之时3小时内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 线下生复试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新生质量,我校最大限度地进行上线考生的调剂,对第一阶段调剂后仍缺额的学科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如符合下述破格条件且在我校第二批次复试报到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破格申请,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允许其参加我校复试。对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我校复试的线下生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按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统计的合格生源均不足。
(3)拟录取的线下考生按照我校确定的复试原则和线下生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择优确定;
(4)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原则上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双破,不破总分;
(5)录取线下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3%;
(6)在满足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总分要求的基础上,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前50%(如有小数,进位取整,基数计算时不含推免生、专业科目缺考考生)。专业科目成绩相同的,按总分成绩高低排名(总分相同的,按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低排名)。
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学校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宽,其他热门学科适当收紧。
为保证新生质量,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加大对线下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力度。
七 排名录取办法
第二十七条 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考生按各自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依次分别排名录取。
(1)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复试合格的线上生按分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别排名录取。
(2)如果分专业计划有余额,分下列两种情况排名录取:
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复试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名录取。如仍有余额,则校外调剂及线下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3)如遇专业计划调整, 增加计划的学科专业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八 奖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录取的各学科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施行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等奖助政策。具体奖助政策及标准参看学校相关文件。
九 信息公开
第二十九条 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复试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由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完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上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我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考生如有申诉应在复试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提出。
电话:0315-8805085、8805082、8816006、8816009,邮箱:yjszsb@ncst.edu.cn。
对申诉问题经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查实的,由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学校最新备案标准执行。
                                               
  华北理工大学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