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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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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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师资简介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0人,讲师18人,博士生导师10人,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以上。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陈华彬、郭锋、蒋劲松、曾筱清、曹富国、尹飞、高秦伟、郭华、邢会强、王克玉等均为学术成果丰硕的知名法学专家。青年学术骨干在学术界崭露头角。多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省部级多项荣誉称号,10余名学者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1人被授予“首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多位教师受聘住建部、财政部等省部级单位专家顾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科研立院”为立院宗旨,以“财经法律”为品牌,以“复合型知识结构塑造”、“实践教学”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规划和推进法学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
法学院关于法学学科的定位、特色和发展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通识化的潮流,紧密依托我校财经、管理学科的优势、学术资源,以及和金融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坚持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造就一批在学术界、教育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化思维观念的教师队伍,致力于培养通法律、懂经济、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应用性人才,以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和财经法学的品牌定位,近期将法学院建成学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法学院,力争在不久的将来将法学院建设成学科特色及优势突出的一流法学院,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法学院第一任院长为甘功仁教授,第二任院长为郭锋教授,现任院长为尹飞教授。
二、法学院治理理念
法学院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主要担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功能。因此,从事学院治理的主体应当是教师和学生。学院以院长为中心的管理团队实际上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学院的治理本质是上自治性质,应当奉行民主与宽容的治理理念和立院精神。学院的发展战略、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都应当由以教授为核心而组成的委员会来进行实质性决策。为了实现这种理念,就必须尊重教师的个人自由,并营造良好的学术和教学氛围。
大学是进行专业化教育的社区,是促进知识进步、提升人文素质的场所,是培养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领袖或精英人才的基地。因此,追求真理的学术氛围是大学文化的本质特征。作为法学院而言,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思想和学术自由的环境是管理团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必须排斥对学术自由的不当干预,不以行政评价机制来衡量教师的学术研究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学院的管理应当致力于营造团结和谐,绝大多数教职工心情舒畅、不断进取、对未来充满信心,福利稳步提升的人文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无论是学院建设,还是教师的个人治学修养,都需要“宁静致远,淡泊明志”,保持心态沉稳,潜心学术研究、教书育人,注重以人格魅力、正派作风、学术声誉为个人和学院赢得声誉。
三、学科建设与平台
在学科定位和发展上,学院强调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为重点,以理论法学为支撑,以财经私法、财经公法为特色,将证券法、金融法、物权法、公共采购法、保险法、税法、拍卖法、金融刑法、法律经济学、代议制法、司法鉴定学等三级学科方向建成全国一流、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
本学科拥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金融服务法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招收相应学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本学科经济法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证券法》为国内首门省部级精品课程。
学院设有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国际教育与双语教学中心,以及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行政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环境资源法学教研室、知识产权法学教研室、金融服务法学教研室等10个教研室。其中,金融服务法学教研室是全国首创。
学院设有国内第一家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率先或较早在国内提出和系统论证了金融服务法、环境金融法、金融消费者、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概念和理论。与瑞士再保险集团联合建立了“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聘请外籍教授在该中心专职工作,完成了大量的国际性课题。与中石油集团创建了“中国环境金融法研究中心”,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论证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与保监会联合设立“保险法研究中心”,是国内保险法研究的重要学术平台之一。与建设部联合成立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为建设部起草有关行政法规提供智力支持。学院还设有宪政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证券法研究所、拍卖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开办有学术网站《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编辑出版《财经法学》(双月刊)和《金融服务法评论》《财经法律评论》《证券法律评论》《保险法律评论》《公共采购法评论》《中财法律评论》以及《中财法学》等期刊、报纸。
四、师资队伍和学术影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0人,讲师18人,博士生导师10人,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以上。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陈华彬、郭锋、蒋劲松、曾筱清、曹富国、尹飞、高秦伟、郭华、邢会强、王克玉等均为学术成果丰硕的知名法学专家。青年学术骨干在学术界崭露头角。多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省部级多项荣誉称号,10余名学者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1人被授予“首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多位教师受聘住建部、财政部等省部级单位专家顾问。
法学院学术气氛浓厚,学术成果突出,学术声誉日益提高。2005年至今,共出版专著100多部,发表论文600多篇。学院组织出版了“中财法学文库”,现已出版学术专著近20部。学院教师主持科研项目100余项,研究经费合同金额近1000万元,其中国家级、省部级纵向课题、国际性课题约50项,到账研究经费达700余万元。学院举办了30多场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近300场学术讲座。其中,“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保险法律论坛”、“中欧WTO规则政府采购法论坛”、“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研讨会”、“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高层论坛”、“气候变化与排放权交易: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高层论坛”、“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等国际性或者全国性大型学术研讨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持续主办了“法治中国论坛”、“财产法前沿论坛”、“资本市场法律前沿论坛”、“域外法学论坛”、“法律实务论坛”等系列学术讲座。通过一系列学术活动,大批专家学者走进中财法学院传道授业。
学院拥有全国性学会,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学院是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是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学院教师共有70多人次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属学术团体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或出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学院多名教师持续参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结项的评审,多名教师被选入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库成员。
五、人才培养
学院从1995年开始招生,共计招收本科生1600余人、研究生700余人,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人。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法学院设一个本科专业(法学),每年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120人左右,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4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00余人。近5年培养了421名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校生)。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0多人。
学院的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教学方法上,强调夯实系统性的法学理论基础,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对法律硕士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
基于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定位,学院汇集各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同层级的双语教学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比较法》《比较政府采购法》《英美法律导读》等。组织学生参加“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等国际性模拟法庭比赛。学院参赛学生获得了2009年“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第4名、首届首都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第3名、2010年中国第8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二等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最佳书状奖的优异成绩。学生的公共英语水平和专业英语水平显著提升,相当数量的学生在涉外企事业单位、律所成功就业,另有一部分到美国、日本、欧洲、澳大利亚等国的著名高校继续深造。
为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激励学生的奋斗精神,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在不断探索所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学院从2007年3月启动了《“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基本理论塑造、实践能力培养和国际化视野三大人才培养平台。迄今已有1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法律之星”荣誉称号。学院联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在法学院设立了总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学院与有关法院、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30多个专业性的社会实践基地;与10多家国外法学院互派国际交流学生。
为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学院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吸引了愈来愈多的优质生源,包括北大、人大等在内的985高校的本科生选择我院攻读研究生学位。所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广受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公司企业的认同和欢迎。
六、国际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提升学院办学的国际化水平,积极向国际化方向迈进。学院与美国芝加哥大学肯特法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乌克兰基辅国民经济大学法学院、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原大学法学院、瑞士再保险公司以及日本东南亚人寿保险振兴中心(OLIS)等20多所国外大学及港澳台地区大学法学院、知名跨国公司及公益机构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构建了国际学术合作的基本平台和关系框架,内容涵盖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材编写、交换学生、攻读学位等方面。
与美国马里兰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合作举办“中美欧国际学生交换项目”,3年来共接收来自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等法学院的近30名外国学生来院学习交流,学院一共派出近30名研究生、本科生赴对方院校学习并按照协议取得学分。与“国际司法桥梁”、“亚洲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推动我院“法律诊所教育”和学生实践活动;接待美国、日本暑期学生交流班;与OLIS展开合作,定期派出1位教师到日本的OLICD交流访问。
从2007年起至今,我院共接待来自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来访外宾100余人次。除进行常规的会晤以外,来访外宾为我院学生举办学术讲座,“域外法学论坛”作为外宾来访的必备项目被固定和坚持下来,并且大部分讲座以纯英文的形式进行,这为我院学生学习并提高英语听说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近年来,我院每年派遣3-5名教师赴国外进修(访问学者),教师中先后有约50人次赴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做访问学者,或参加国际会议,或开展不同领域、不同形式的学术访问和交流。
七、社会服务
法学院教师广泛、多层次参与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及各部委涉及经济、法律、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决策并提供咨询,发挥财经法律智库的功能;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培训、宣讲;通过法律实践环节,利用法学院师资、学生为有关单位提供智力服务。
有关教师参与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物权法、侵权行为法、预算法的立法咨询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食药总局等中央国家机关关于政府采购、反垄断法、气候变化、食品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咨询;参加了有关金融、证券、保险、信托等立法和部门规章的起草和咨询;参与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讨论;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WTO、欧盟等国际组织关于政府采购协定的草拟和谈判工作。
学院还利用财经法律专家资源集中的优势,先后为建设银行培养金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为中信银行、河北省国资委等单位举办了金融法短训班。学院的部分老师多次应邀前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学院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了“送法下乡”、“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社会实践服务。
八、未来发展
12.5规划期间,学院决心紧紧把握新世纪全球变革趋向,以国家振兴为己任,加速教育创新,根据“入主流、办特色,建设优秀法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定位,虚心学习和借鉴一流法学院的经验,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学科平台,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术品牌、深化国际化办学;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流师资团队;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教育服务。
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暑期夏令营推免活动招生简章
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考研接收推免生录取情况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录取推免生人数 |
法学院 | 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1 |
30104 | 刑法学 | 2 | 1 | |
30105 | 民商法学 | 8 | 1 | |
30109 | 国际法学 | 4 | 1 | |
35101 | 法律(非法学) | 55 | 1 | |
35102 | 法律(法学) | 35 | 8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夏令营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夏令营招生简章,欢迎查看: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探索财经法律人才选拔与培养的新模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将于2016年7月11日至13日举办“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夏令营”。
本届夏令营旨在为未来有志于从事财经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的广大学子提供短期学习和交流的高端平台,通过讲座、研讨、团队活动等形式,帮助营员开拓视野、提升价值。同时夏令营将为德才兼备、崇尚学术、富于创新的优秀营员提供免试攻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机会。
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截止目前,法学院拥有专任教师56名,在校生近千名。2009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位列全国第19名。2010年,首批入选全国首批19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1年起,自主招生、独立培养民商法、经济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12年入选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12年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20家、北京地区7家同时具备两个基地的人才培养单位之一。2014年开始招收民商法、经济法学方向博士后。
二、全国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夏令营安排
(一)夏令营的招生类型、规模
本届夏令营计划招收营员65名。其中:本科法学专业营员40名,本科非法学专业营员25名。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将给予部分优秀营员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候选人资格,共计45名(其中本科法学专业毕业生30名,本科非法学专业15名)。进入候选名单的营员,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并经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能最终确定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
(二)夏令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3日,其中7月11日上午为营员报到时间。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
(三)夏令营的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国统招统分的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2017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学学科基础。
2.本科前五学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在专业前20%以内(在科研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一名熟悉申请人情况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进行推荐;
4.英语听说能力良好,读写能力优秀,有相关证书或者考试成绩证明(如:托福、雅思、大学英语六级CET-6等)。
(四)夏令营报名流程
报名申请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箱lawschoolcufe@163.com,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第二步,邮寄纸版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100081),初老师 收。两步骤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6月26日,邮寄材料以投邮邮戳为准。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中央财经大学“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夏令营”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份,手写签字,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2.个人陈述(附件2,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已有研究成果、未来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不超过2000字);
3.专家推荐信(附件3)一封;
4.证明科研潜力的相关成果复印件,如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或学业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入营时备查);
5.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入营时备查);
6.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入营时备查);
7.本科前五学期成绩单原件一份和成绩排名(附件4),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入营时备查);
9.由申请人、申请人监护人手写签字的《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5),一式三份。
(五)夏令营入营审核通知
1.学院成立专门审核小组,负责制定营员录取规则和标准,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确定营员名单。
2.审核通过的营员名单将于6月30日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六)夏令营考核方式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学院将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两个部分进行,即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笔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
其中,申请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笔试内容为相关部门法专业知识,申请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笔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笔试内容为申论。本科法学专业的营员可以同时申请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需参加不同的选拔笔试和面试。
2.综合面试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
3.选拔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选拔考核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选拔考核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英语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有一门低于60分的,选拔考核综合成绩为不及格,不能获得候选人资格。
4.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在研究生院核定的接收推免名额内,学院将依次给予部分优秀营员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资格。进入候选名单的营员,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能最终确定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上述硕士研究生资格。
(七)营员义务与待遇
1.所有营员在营期间,需遵守《营员守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营及离营手续,完成夏令营出勤要求,有违反纪律或中途退出者,则不再拥有本校推免硕士研究生选拔候选人资格;
2.组委会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的统一食宿,住宿免费,提供一定的餐费补贴,交通费自理;
3.夏令营期间,营员可凭所发临时校园卡,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学院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2288672(接受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请学生本人咨询)
夏令营相关信息请关注以下网站公告栏:
中央财经大学主页: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law.cufe.edu.cn/(学院微信公众号:cufels)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