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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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航空航天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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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重庆大学工程力学系简介

工程力学系

 
重庆大学工程力学系前身为1948年设立的力学教研组,1959年成立工程力学系。自创立之日起,以杨绪灿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如:范镜泓、张汝清、徐铭陶、袁懋昶、高芝晖、张培源等为重大力学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工程力学专业于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当时属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1985年创建了二级单位工程力学系。1986年获固体力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学校院系调整后下隶属于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00年重庆大学固体力学学科成为重庆市重点学科,2003年获力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4年建立力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重庆大学力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2013年12月26日,以工程力学系为基础成立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力学专业入选重庆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
自1978年设立工程力学专业以来,本系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孕育培养了1位中央委员、2位副部级党政领导干部、2位大学正校长、中科院力学所副所长等4位国家科研院所副所长(副校长)、2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位973首席科学家、1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位央企劳动模范。广大的毕业生扎根在全国和世界各地的企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工科院校中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研和教学等工作,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工程力学系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支出色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讲师1人。其中,曾(现)任中国力学学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声学学会常务理事1人、教育部力学教指委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德国洪堡学者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科技银星奖获得者1人、军队院校育才奖获得者1人、巴渝学者2人、重庆市百人1人、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1人、重庆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首批“博新计划”入选者1人,多位教师在日本东北大学、美国西北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日本千叶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工程力学系承担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力学一级学科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任务,经过几代重大力学人的努力已建成完备的专业课程体系和研究生培养体系。先后牵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1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重庆市自然科学二等奖等教学科研奖励。在科研方面形成了多场耦合材料本构关系、跨尺度计算模拟、极端环境力学、先进实验方法、复合材料力学等特色学科方向,近五年先后承担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仪器专项、重点项目为代表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等国家级纵向项目30余项。
工程力学系与多所国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教学与科研合作关系,同时与国内一些著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及国内外交流机会。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214办公室 邮编400044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师资简介

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2人,讲师12人。另有全职博士后11人。专任教师中,96%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洪堡学者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人、重庆市百人计划”2人、巴渝学者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科技银星奖获得者1人,军队院校育才奖获得者1人,2人连续5年入选爱思唯尔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人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学院还积极拓展人才资源,聘请了6位院士、9位知名教授作为高级兼职专家。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

为适应国家和西南地区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需求,重庆大学充分发挥工程学科的优势,以力学学科为基础,于20131226日正式成立航空航天学院。
重庆大学力学学科具有悠久历史和学科优势。工程力学本科专业建于1978年,同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固体力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85年创建工程力学系,1986年获固体力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力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4年建立力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重庆大学固体力学学科成为重庆市重点学科,2006年重庆大学力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2014年获航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016年航空航天工程专业开始招生,2018年获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硕士学位点,2019年工程力学专业入选重庆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2人,讲师12人。另有全职博士后11人。专任教师中,96%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洪堡学者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人、重庆市百人计划”2人、巴渝学者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科技银星奖获得者1人,军队院校育才奖获得者1人,2人连续5年入选爱思唯尔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人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学院还积极拓展人才资源,聘请了6位院士、9位知名教授作为高级兼职专家。
学院下设工程力学系、航空航天工程系、基础力学系,有工程力学和航空航天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力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力学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力学博士生导师22人,力学硕士生导师40人,航空工程硕士生导师23人,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生导师31人。学院拥有教育部深空探测联合研究中心、非均质材料力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力学重点学科、重庆市力学实验教学中心等。并已建成航空航天工程教学实验室、力学与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二个一级学科的科研实验平台。包括:虚拟仿真实验室、航空复合材料成型及性能实验室、高温金属实验室、结构静强度实验室、结构振动实验室、教学风洞实验室、微小飞行器实验室、MTS力学测试实验室、飞行模拟实验室、电池化学实验室等。
3年来,学院科研产出连年保持稳定增长。承担了121项国家级和部省级科研项目,合同总经费达7386.11万元,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2项,合同经费5184.55万元。并在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上屡获突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仪器专项1项、重点项目4项、联合重点项目2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基础研究项目1项,原973项目1项、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预研一般基金7项等。学院教师发表论文369篇,其中高被引论文6篇,JCR一区论文209篇,二区87篇,一、二区论文占比80%。专利获权20项,出版专著2本。目前全院在研科研经费5040万元。
学院的发展定位是: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并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强化力学与航空航天工程及其它工程学科的交叉融合,积极从事航空航天领域的工程技术和相关的力学基础研究,旨在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骨干及学科队伍,以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形成具有特色的学科体系;同时致力于培养高质量的力学、航空航天专门人才,为推动航空航天领域科技进步,国家与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    联系人:张老师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1.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比例为:专业基础40%、专业综合50%、外语听力及口语10%。
2.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总成绩(除以5)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3. 成绩排序方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以如下方式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高;
(2)初试数学成绩高;
(3)初试专业课成绩高;
(4)复试专业综合成绩高;
(5)复试专业基础成绩高。
4. 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流程安排

复试流程安排
1. 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个部分,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 面试流程
(1)根据“三随机”工作机制,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2)复试开始前,根据系统要求等待;
(3)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一单独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外国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
(5)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基础试题编号,并进行作答;
(6)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各方面情况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4. 同等学历加试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口试。每位考生的加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加试科目考试成绩最低不得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0年5月12日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所需各种材料,并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1123390265@qq.com,具体为: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2. 复试时间安排

报考专业 复试时间
力学(080100) 2020年5月15日8:30--18: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 2020年5月15日8:30--10:00
专业硕士(085500和085800) 2020年5月15日10:00--18:00

2020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 4 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 号)和《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复试。贯彻教育部和重庆市文件精神,细化复试流程,落实回避和保密制度,保证复试的规范和公平。
3.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需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56人,其中: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人(已录取推免生2人);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人。
三、复试分数线
报考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20年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万玲
副组长:姚建尧
成员:刘占芳、程乐、魏榛、陈立明
秘书:张琳
五、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 按照重庆大学规定,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采用平台为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
2. 复试时间安排

报考专业 复试时间
力学(080100) 2020年5月15日8:30--18: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 2020年5月15日8:30--10:00
专业硕士(085500和085800) 2020年5月15日10:00--18:00
 
六、复试准备工作
1. 咨询交流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以“报考专业+姓名”的实名方式申请加入2020年航空航天学院硕士复试qq群(群号:996341794),以方便接收通知、咨询相关问题等。
2. 面试环境准备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了解使用流程,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具体要求为:
(1)1部手机或1台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须具有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用于考生近距离面试,另准备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2)1部手机或1台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须具有摄像头,用于监控面试环境;
(3)根据学校和学院通知,提前安装复试采用的软件和应用程序;
(4)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5)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证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出入。
3. 材料准备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0年5月12日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所需各种材料,并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1123390265@qq.com,具体为: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复试流程安排
1. 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个部分,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 面试流程
(1)根据“三随机”工作机制,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2)复试开始前,根据系统要求等待;
(3)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一单独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外国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
(5)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基础试题编号,并进行作答;
(6)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各方面情况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4. 同等学历加试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口试。每位考生的加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加试科目考试成绩最低不得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成绩计算及公示
1.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比例为:专业基础40%、专业综合50%、外语听力及口语10%。
2.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总成绩(除以5)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3. 成绩排序方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以如下方式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高;
(2)初试数学成绩高;
(3)初试专业课成绩高;
(4)复试专业综合成绩高;
(5)复试专业基础成绩高。
4. 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
九、录取工作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成绩排序择优差额录取。
2. 专业综合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
4. 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十、其他
1. 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 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和学院及时沟通交流,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一、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    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521
 
 
 
航空航天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