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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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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学术型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复试比例

  030101法学理论复试比例200%,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比例100%,030104刑法学复试比例约200%,030105民商法学复试比例150%,030106诉讼法学复试比例100%,030107经济法学复试比例约150%,030109国际法学复试比例约200%。

  2.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5)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7)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复试时间

  2018年3月19日下午2:00报到,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2018年3月19日下午2:30复试,复试地点:参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4.复试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7)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有效期至少截止5月底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9)复试费100元。

  5.录取办法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法学院 电话:58802948(学术型硕士)/58802748(专业型硕士) 联系人:江文静(学术型硕士)/王盈雅(专业型硕士)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
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05法学院   199      
 030101法学理论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法理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0法学综合三(宪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④947法理学 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法社会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比较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宪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68法学综合七(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④814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内容为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行政诉讼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4刑法学   2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刑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07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基础、宪法、刑事诉讼法) ④832刑法基础理论 复试内容为刑法基础理论、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5民商法学   3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民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5法学综合五(宪法、法理学基础、民事诉讼法) ④948民法学 复试内容为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商法学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5法学综合五(宪法、法理学基础、民事诉讼法) ④939知识产权法学 复试内容为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6诉讼法学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民事诉讼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综合四(宪法、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 ④949民事诉讼法 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刑事诉讼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08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基础、宪法、刑法) ④917刑事诉讼法学 复试内容为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30107经济法学   3     接收推免生1人左右
  01财税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60法学综合六(宪法、经济法总论、环境法) ④922经济法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 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金融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竞争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4环境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0109国际法学   3     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01国际公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综合四(宪法、法理学基础、民法总论) ④950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冲突法)、国际经济法) 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02国际私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国际经济法 全日制   同上 同上  
 035101法律(非法学)   180     专业学位 接收推免生80人左右
  01不设方向 全日制 15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接收推免生80人左右
  02不设方向 非全日制 25 同上 同上

2016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调剂方案

2016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接收调剂生方案
我院接收报考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生考生的调剂申请。
1.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030109 经济法学1人
2.调剂分数线
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5分。
3.调剂申请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本科就读学校为高水平高校,有发表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院法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4.调剂复试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提交书面调剂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10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费100元。
5. 调剂复试内容
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 调剂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 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8. 调剂录取办法
(1)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9. 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0101法学理论,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9国际法学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0101法学理论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2016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招生复试方案

2016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
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5分。
2. 复试的内容
(1)报考法理学专业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   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5)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 复试的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4. 复试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复试费100元。
5. 录取办法
(1)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二、破格方案
1.拟接收破格复试专业
030105 民商法学
2.破格复试分数线
考生仅有一门统考科目成绩略低于学院民商法学复试分数线5分之内,且专业课成绩240分以上。
3.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商法学方向的学术型硕士考生破格复试申请,不接收报考校外考生及校内其他方向考生破格复试申请。
4.破格复试申请材料
(1)提交书面破格复试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定向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月14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费100元。
5. 破格复试内容
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 破格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下午2:0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 破格复试录取办法
(1)破格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经破格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联系电话:58802948
传真电话:58802496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考研招生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法学院 蔡纹 58802948 主楼B区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