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调剂群,获调剂指导
一、学院简介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前身是环境工程系,成立于1980年,2002年正式更名为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是山东省最早拥有环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目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被批准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是山东省唯一入选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环境学科。学院现有教职工112人,其中教授27人(含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博士生导师9人),副教授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0人,学院现有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能源与动力工程5个本科专业(其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已通过建设部本科专业评估及复评估),市政工程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个博士学位授予二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市政工程、暖通工程4个硕士学位授予二级学科,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暖通工程3个工程硕士培养方向。其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为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市政工程2006年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为青岛市首批重点学科,环境工程专业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在校本科生总数1923人,在校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271人。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本学院以下专业:市政工程(学硕)、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建筑与土木工程(专硕、只招收市政和暖通两个方向)、环境工程(专硕)均接收调剂。
三、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四、调剂办法
1. 请有意向调剂本学院的考生查看学校研究生处主页《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系统开通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预报名(http://yjsh.qut.edu.cn/info/1043/1787.htm)。
2. 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调剂信息及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3.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我院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4. 学院经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 复试方案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研究生处网站、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网站同时向考生发布。
6. 被我院待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短信后,及时回复确认,确认后即视为被我院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优惠奖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全覆盖),国家奖学金的奖励为每生20000元;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6000元,二等奖8000元(受奖面30%);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4000元(受奖面80%)。
对于优秀调剂考生,可与一志愿考生同等享受新生奖学金,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同时在学位类型选择、研究方向选择、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导师信息
若联系硕士研究生导师,咨询具体研究方向等信息,请查阅学院导师库网站:http://hjxy.qut.edu.cn/yjsjy/dszy.ht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邮箱
|
任老师
|
0532-85071262
|
18765265557
|
309452657@qq.com
|
刘老师
|
0532-85071236
|
18661459311
|
lcqlf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