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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调剂群,获调剂指导

  • 院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 所在省份:辽宁
  • 调剂专业: 化学工程专业
  • 学术类别:全日制
  • 发布日期:2018-03-16
  • 学校:沈阳化工大学

    专业:工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

    年级:2018

    招生人数:10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中

    招生简介:

    范天博,联系方式:15940142199,eftb@163.com

    男,副教授,博士,中国共产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1976年11月出生,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在沈阳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复杂体系精馏操作过程的严格模拟与优化研究,2007年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获得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期间进行了粘度模型研究、含离子液体、全氟烃体系液液相平衡研究,以及苯基二氯化磷绿色工艺研究。2007年起至今就职于沈阳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从事教学工作以来,讲授《化工分离过程》、《化工热力学》、《化学工艺学》等本科生课程以及《化工系统工程》等研究生课程,总计超过8000学时,近年来指导大学生在“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三等奖两项。

    同时在科研上,还从事化工创新方法研究、氢氧化镁纳米颗粒制备、海水淡化浓盐水资源化处理研究、苯基二氯化磷绿色工艺研究、石英砂精制、油页岩综合利用、热力学建模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并兼职担任《Fluidphaseequilibria》期刊审稿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1项、辽宁省教育厅项目2项、辽宁省科技厅项目1项、沈阳化工大学博士启动金项目1项、企业横向课题4项;作为项目第一参与人,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项目3项,沈阳市科技局项目1项,总项目相关经费达到1800余万元,可支配经费总额100余万元。2017年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12年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三等奖1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化工学术期刊《化工学报》、《高校化学工程学报》、《功能材料》、《人工晶体学报》、《化工进展》等以及国外期刊《FluidPhaseEquilibria》、《J.Chem.Eng.Data》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2项,其中SCI收录论文2篇,EI收录论文11篇。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经费(万元)起止年月负责或参加项目来源

    201602582低品位菱镁矿产轻烧粉制备阻燃剂型氢氧化镁工艺中关键问题研究52016.5~2018.4负责人辽宁省科技厅

    辽科发2016[15]沈阳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项目502016.5~2017.4第一参与人沈阳市科技局

    企业横向一种高效可控乳酸菌发酵成套技术及装置的开发122017.8~2018.8负责人沈阳升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横向一种环境友好的石英尾矿制取高纯精制石英砂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122017.8~2018.6负责人沈阳隆启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横向一种采用页岩灰为填料的再生胶内胎研究202017.8~2018.8负责人朝阳华兴万达轮胎有限公司

    近年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经费(万元)起止年月负责或参加项目来源

    2013BAB09B01电化学海水淡化(5万吨/日)成套技术设备及城市饮用水示范工程——电凝聚海水淡化预处理技术及设备16302013.6~2016.12子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子课题

    平台建设《湖北尧治河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化工大学共建磷化工产品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362013.6~2017.6负责人湖北尧治河集团有限公司

    L2013168氨气鼓泡法一步合成阻燃剂级氢氧化镁形貌控制及生长机理研究62013.9~2015.12负责人辽宁省教育厅项目

    企业横向高附加值轻质氢氧化镁的合成202013.12~2015.6负责人长春奥奈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2008B144苯基二氯化磷工艺改进研究02008.9~2011.12负责人辽宁省教育厅项目(自筹)

    611020411-3型压电复合材料圆柱形换能器研究502012.9~2014.12第一参与人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2008569圆柱形压电复合换能器研究62008.9~2011.12第一参与人辽宁省教育厅项目

    2009BAC64B05循环经济决策支持和系统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典型煤炭转化工程低阶煤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102009.9~2010.12第一参与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子课题

    课题组为辽宁省化工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为能源与环境化工技术,主要从事能源与环境领域中化工技术以及化工生产过程中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运用以“三传一反”为核心的化工理论来探讨并解决能源高效转化及利用和环境保护及治理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创新能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条件下的生产技术理论、方法、工艺及设备。

    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以下方面:

    1.能源化工技术:油页岩加工技术、煤炭转化技术、高效节能型离子膜电解槽技术;

    2.环境化工技术:烟气脱硫技术、海水淡化过程浓盐水处理技术;

    3.区域特殊资源深化利用技术:镁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有机磷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等。

    实验室现有核心人员为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本实验室的核心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资深性、高效性,作为以化工技术开发为特点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团队成员均为该领域内的专家。实验室依托沈阳化工大学辽宁省精细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综合实验室面积达到400余平米,不但具有全面的基础实验平台,而且还拥有大型分析实验仪器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等500余台套大中小型分析以及实验仪器。

    在上一个年度为10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过科研项目服务,项目合同经费达到900余万元。近3年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纵向项目10余项,项目经费达到280余万元。本实验室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中被SCI、EI检索的论文近30篇,下面列出了近五年主要科技论文;同时,实验室成员申请并授权专利10余项。

    2017年实验室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获得铁西区专利技术转化奖1项,201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奖1项。

    附: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收费及资助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针对我校2017年招生和调剂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一、本政策适用于2017年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收费标准:学术型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6000元/人/年。

    三、奖励和资助优惠政策

    (一)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凡是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三本和无学位的考生)或是普通本科毕业生国家统考的考研平均单科成绩高于国家规定分数线30分(按百分为满分计算)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元。

    (2)普通本科毕业生国家统考的考研平均单科成绩高于国家规定分数线20分(按百分为满分计算)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8000元。

    (3)普通本科毕业生国家统考的考研平均单科成绩高于国家规定分数线10分(按百分为满分计算)以上者,入学报到后奖励6000元。

    (4)普通本科报考我校并按照国家录取线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元。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为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人,不纳税。

    3.学业奖学金:为了鼓励研究生提升学业水平,发挥创新能动性,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评选比例为100%。

    (2)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20%,三等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40%。

    4.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论文提名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5.优秀研究生奖:辽宁省优秀研究生、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元;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研究生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助教津贴。

    (1)助管津贴:根据需求,每年安排100-300个助管岗位,协助工作人员参与相关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津贴标准:1000元/人/月。

    (2)助研津贴:自2017年开始,导师应对所招收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助研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时限为自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实行不同学科分类指导原则,自然科学学科助研岗位津贴最低标准为每生2000元/人/年,人文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类学科助研岗位津贴最低标准为1000元/人/年,以上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划拨至学校账户,统一进行发放。

    同时,鼓励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的多少,在此基础上增加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3)助教津贴:学校提供一定比例的助教岗位,安排研究生协助导师助课、助实验或相关科研活动,每人资助1000-1500元/年。

    3.特困生补助:对特殊困难研究生在学费上给予适度减免,或申请绿色通道。

    4.住宿费:减免研究生新生第一年住宿费。

    四、研究生复试合格确认期间享有的权利

    1.调剂到我校的学生,复试合格并确认后可直接报销来时合理的交通费。

    2.研究生享有单项直接选择优秀导师、参与感兴趣课题的权利。

    3.研究生入学后享有保留学籍先工作后读书的权利。(此条不主动宣传,学生有明确的意向询问此事时再予以答复。)

    4.学生有对相关环节、流程、课程提出合理化建议权(如有此情况,请记录并转研究生学院知情)。

    5、调剂期间,二级学院可以随时安排调剂学生的复试时间,力争做到当天复试,当天阅卷,当天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