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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调剂群,获调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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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 所在省份:辽宁
  • 调剂专业: 详情见招生目录
  • 学术类别:全日制
  • 发布日期:2017-04-01
  • 辽宁工业大学2017年接收部分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调剂。为方便有意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7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收调剂的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与专业学位领域

    学院名称
    科目代码
    接收调剂专业
    联系电话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0416-4198727 
    13019832728
    董老师
    081402
    081403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416-4199641
    15141629297
    黄老师
     
    080202
    080203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80204
    0416-4199736
    13614162583 
    李老师
    082302
    082303
    082304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085234
    车辆工程
    (专业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416-4199650
    15004166306
    伍老师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0416-4199480
    18641616886
    郭老师
    081101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4
    085207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416-4198700 
    13941697069
    孙老师
    081001
    08120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0416-4199533
    13941628953 
    史老师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管理学院
    120100
    0416-4199373 
    13940652862
    李老师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0416-4199013
    13704168439         
    郭老师

      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与专业学位领域

    学院名称
    科目代码
    接收调剂专业
    联系电话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0416-4198727
    13019832728
    董老师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416-4199641
    15141629297
    黄老师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80204
    车辆工程
    0416-4199736
    13614162583 
    李老师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085234
    车辆工程
    (专业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416-4199650
    15004166306
    伍老师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416-4199480
    18641616886
    郭老师
    085207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416-4198700
    13941697069
    孙老师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0416-4199533
    13941628953 
    史老师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416-4199373
    13940652862
    李老师
    125600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0416-4199013
    13704168439
    郭老师

    二、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7年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3、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原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全日制专业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6、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调剂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参加国家管理类联考和英语二的上线考生。

    三、调剂流程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不经该调剂系统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网(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3、复试合格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4、报考定向的考生应由本人、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四、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2年) ,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等级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一等
    10%
    7000元/人
    二等
    20%
    5000元/人
    三等
    30%
    3000元/人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年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