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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调剂群,获调剂指导

  • 院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 所在省份:北京
  • 调剂专业: 教育学、心理学
  • 学术类别:全日制
  • 发布日期:2018-03-14
  • 一、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受调剂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同时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及本校内部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是高水平高校,本科就读学校也为高水平高校;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报考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应不低于我校;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并同时达到我中心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申请程序

    (一)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按以下程序申请调剂:

    1.考生请阅读我校硕士生招生简章和前述“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学校等方面的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达到外校复试线的考生还需征得报考学校同意调出,如果报考学校不同意调出,即使经我校复试拟录取,也不能被正式录取。

    2.考生本人登录“北师大硕士生招生调剂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2018.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中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

    3.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录取相关政策公布时间,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在提交调剂申请时,应书写《承诺书》,内容应为:“如果本人初试分数不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者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担,北京师范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手写签名。

    4.申请参加第一轮复试和第二轮复试的考生请分别于3月16日17:00前和3月20日11:00前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方案》(以下简称《复试方案》)中“复试需携带的材料”2-4(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随同《调剂复试申请表》、《承诺书》寄送至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320,王娟收,电话58800591。

    5.中心审核考生材料,报我校研招办审批后,确定复试名单并按《复试方案》规定公布。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以下程序申请调剂:

    1.考生请阅读前述“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2.申请参加第一轮复试和第二轮复试的考生请分别于3月16日17:00前和3月20日11:00前将《复试方案》中“复试需携带的材料”2-4(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寄送至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320,王娟收,电话58800591。

    3.中心审核考生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按《复试方案》规定公布。

    三、复试方法

    按中心《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总分为4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300分。复试及格线为笔试60分,面试180分,总分24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心拟录取6-8名调剂考生。经调剂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