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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7级硕士研究生。请你按以下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

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10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研究生院书面请假,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研究生新生报到处,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乘车路线:南昌火车站下直接乘坐232路公交车(榴云路口站下)至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南昌西站下直接乘坐708路公交车(蛟桥镇政府站下)至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 

     三、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党、团员需交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团员证的交团员证)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的高校的录取考生转入: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考生转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91-83823357  (5)由原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四、需缴纳的有关费用及要求

(一)学费:按江西省政府文件规定收取,分学年缴纳。详见研究生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费为6000元/学年,凡获得新生奖学金的新生(名单及金额7月初详见各学院网站)所获奖学金将用于冲抵第一学年学费,剩余部分将用于冲抵第二学年的学费。

(二)住宿费: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须缴纳住宿费每学年1000元(仅限全日制新生)

(三)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三年120元/人(自愿办理)

(四)其他:校园一卡通中预付的100元伙食费

五、关于新生户口迁移与落户事宜

(一)按公安部门文件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新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政策,可以迁往学校,也可以保留在原籍。

(二)户口在江西省内的新生,如需迁移户口来学校,凭《户口薄》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就可来校办理落户手续。

(三)户口在外省的新生,如需迁移户口来学校,凭《户口薄》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应是国家公安部统一规定印制的具有防伪标志的新格式,其他格式或不具有防伪(老式)的一律无效。

2.《户口迁移证》内容必须是计算机打印的,手工填写的无效。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要求完整,不得遗漏、涂改;其他项目涂改后须加盖专门印章。其中姓名(不含别名)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退回原迁出地派出所或高招办进行更改。

4.户口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迁出户口时,应在《户口迁移证》左上方按考生原户口性质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条形印章。如取消了二元制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在迁移证上注明已实行一元制户口。

5.《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从公安派出所签发之日起,一般可按迁移人在迁移过程中实际需用时间的2至3倍计算,最长不超过30天。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一栏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或加盖其他印章者无效(若户口由乡政府代管的,则需乡政府出具当地未设派出所的证明)。

6.《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须写清迁入地的详细地址和学校名称。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605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下罗派出所代号:901。

7.《户口迁移证》上所有加盖印章必须清楚。

(四)需办理落户手续的新生,开学报到时请本省新生带好《户口本》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外省新生带好《户口迁移证》到学校落户,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学校不再予以办理。

六、关于新生档案

2017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开学一周内办好调档手续。档案未转来我校的学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国家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可不转来学校。

人事档案寄(送)地址: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30013

收信人:李越

联系电话:0791-83823376

七、其它

为了保证入学新生的质量,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学校要对入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包括政审、健康及专业等情况)。复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凡复查不合格或采取循私舞弊行为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91-83817502、8382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