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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生复试规程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招收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对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与领导
  力学研究所复试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并处理相关工作,力学所纪委负责监督,研究生部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及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
  1.具体的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
  5.业务素质及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根据学科、专业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设立复试专家小组,下设若干面试小组,每组由6至8名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英语主考1名,秘书1名。

  四、复试形式
  采取单独复试形式:每个考生轮流与复试小组老师进行单独交流。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成绩及评分标准
  1.复试成绩由专家组集体评审,各项内容均以百分制量化打分,以适当的权重加权平均后,得到百分制的复试成绩(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2.评分标准:外语测试(权重20%)、专业知识测试(权重50%)、业务素质及能力测试(权重30%)。
  3.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体检安排
  体检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进行。

  七、复试结果的通知
  与复试和录取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力学所研究生部发布为准。

  八、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规程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2.监督渠道畅通。复试工作由力学所纪委实行全面监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3.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对争议较大的投诉和申诉问题,招生领导小组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进行复议。
   
  力学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10-82544118
  中科院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82640463 010-88256714
   

  研究生部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