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推荐:
1、复试前,由学位委员会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组至少由7人组成。
2、考试要作到客观、公正。由一名老师负责主考,其他老师配合提问,采用无记名方式评分,除去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为其最终得分。着重考察学生是否符合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素质,包括知识理解(35)、知识结构(20),创新潜力(30),表达能力(15)。
3、 取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其原则是:根据笔试和复试
成绩排列次序择优录取。笔试不合格,或复试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在笔试与复试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以复试成绩为主。同时兼顾学科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