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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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生说明正文

  我校2012年接收优秀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除满足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不纳入推荐范围。
  2、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推荐免试的(硕士)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
  二、申请材料
  推免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核查并加盖公章)。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我校不受理其申请。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或五年制的四年级)成绩单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5、各种获奖证书、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印章。
  6、由本科所在学校学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一份。
  7、《湖北中医药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附件2)一份。
  8、《湖北中医药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三份,仅限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
  9、所在学校本科录取花名册(申请人姓名所在页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申请表”、“个人陈述”、“专家推荐信”的样表请通过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yjs.hbtcm.edu.cn/。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
  1、10月10日至15日
  (1)推免申请人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审核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确定复试学生名单。
  (3)我校对推免申请人进行复试。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10月16日至22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处主页公示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学生名单。
  3、10月23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复试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寄发接收函。
  4、10月25日至31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报名验证码由本科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教务部门)发放,并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报名。
  5、11月14日以前,到本科所在学校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在寄发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所在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未受过任何处分。
  (5)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精神、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健康标准。
  以上各项,由推免生本人促请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初试(如参加考试,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考生),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3、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均为公费生。
  4、我校2012年各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5、投诉、申诉
  研究生处负责接收阶段的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纪委受理。
  投诉、申诉电话:
  研究生处027-68890083
  纪委027-688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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