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
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
和 2015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
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至 12 日,逾期不再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
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按报考
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9)的考生须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 8:00 至 6 日 8:00 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
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
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
确认、不准考。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 2016 年的 4 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
6
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
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均须与拟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