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程序与原则已公布如下所述:仅限于校内各专业的调剂原则,并有一点需要注意,东南大学各专业一般不接受外校生的调剂。
一、校内调剂原则
原则上只有学校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调剂。
基本条件为: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基本线,同时达到申请调入专业复试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二、校内调剂程序
1. 院(系)内专业调剂
拟接收院(系)内专业调剂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向考生公布调剂需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由研究生秘书在招生系统中进行调剂。
2.跨院(系)专业调剂,
拟接收跨院(系)专业调剂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列出调剂需求,经研招办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公布。由考生本人向申请调入院(系)提交《调剂申请表》(见附件),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签章后,到第一志愿报考院(系)办理调出手续,并将调剂信息表打印件交回调入院(系),待研招办审批通过后,有关院(系)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校内调剂不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三、校际调剂
1. 向外校调剂 待国家线公布后,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我校将于4月下旬根据考生和接收调剂单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中达成的“待录取”状态统一寄送相关调剂材料,考生无须提交调剂接收函等材料,也不要电话催促。
请考生务必慎重完成网上调剂手续,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我校各专业一般不接收外校调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