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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PNG、BMP格式均可,电子照片参照身份证照的模式,不能半身照;背景要求:蓝色底,不要有文字,不留白边;照片大小:252*312象素;分辨率:300万像素以上,照片不能模糊;该照片用于录取后办理校园一卡通及医保卡)。
3.开通银行卡的网银功能,确保所使用计算机中的网银控件和驱动已正确安装,能够成功进行报名费的网上支付。
4.2015年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未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
5.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是PDF格式的,请在报名之前,在电脑中安装好PDF阅读器,并尽量使用IE浏览器(版本应为IE6.0-10.0)。
二、网上报名
1. 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登陆博士报名网站(网址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在11月5日之前,报名系统处于调试状态,请勿试报名。
2015年度将继续在文学院、历史学系、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以上院系的考生,报名后生成《南京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登记表》。
2015年度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哲学系、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上院系的考生,报名后生成《南京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20元(另有复试费80元由各院系收取)、打印登记表,在本通知的附件2中下载填写两份《专家推荐书》(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一律用A4纸)。
2.网上报名阶段内,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过程中,提交完基本信息的考生在用网银缴纳报名费后,方可打印登记表。具体缴费流程参见报名网站相关说明。如缴费页面显示缴费不成功,但是通过网银查询已扣款成功,请过两天再次查询缴费状态,不要急于重复缴费。
4.应届毕业硕士生需在本通知的附件3中下载填写《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5.为保护考生的隐私,本次网上报名不采集手机号码,请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后将联系电话自行填写到表格相应位置。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的消息和状态以及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在修改地址阶段(预计安排在2015年5月左右)填写手机号码,以便于录取通知书等的发放。
6.每位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一位导师进行报名。
三、递交报考材料及打印考试证
1.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4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 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打印考试证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无需打印考试证,请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及各院系主页的材料初审结果和相关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请按照院系通知参加考核。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5年1月1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以暂不提交单位证明,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5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
3.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所有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4.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rawww.nju.edu.cn)及时通告有关博士生招考的工作进程。博士报名中的政策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92951,89683251,83593251)。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果遇到与报名系统相关的问题,请联系QQ(号码:2955572362,用户名:南大博士报名系统咨询)进行网上咨询;与报考政策相关的问题,该渠道不予回答。
附件1: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站
(网址:http://grawww.nju.edu.cn/gts2015/bswb/index.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