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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反映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三)对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导师与考生通过复试进行双向选择。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院(部、系、所)复试工作小组履职情况。
各院(部、系、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确定本单位各学科点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包含本单位分管纪检领导。
各一级学科点(或相近学科点、专业学位领域)成立面试导师组和外语口语测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面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日程安排
3月25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见表1)到学校体育馆一楼报到,领取量化评估表、复试审定表、体检表等材料。
3月26日上午,考生在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下午14:30~16:30参加外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
3月27日,考生到各院(部、系、所)指定面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三、复试内容
考生达到2019年教育部规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一)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须提供材料见表1。
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应届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表1 考生复试报到携带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 毕业生 |
往届本科 毕业生 |
备注 |
1 | 复试通知书 | √ | √ | |
2 | 政治考核函调表 | √ | √ | |
3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准考证 | √ | √ | |
4 | 大学期间的完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 √ | ||
5 | 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 | √ | √ | |
6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7 |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 | ||
8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由学校协调校外体检机构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90分钟。各院(部、系、所)负责命题,全校集中阅卷。考生的考试科目应符合招生简章的要求。
(四)面试(100分)
1.外语听力测试(20%)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收听录音作答,考试时间30分钟。
2.综合面试(80%)
综合面试可由各院(部、系、所)或各学科点(或相近学科点)组织,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并实行面试环节一票否决制(综合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刻盘交学校研招办备案。
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10%)、考研动机(10%)、业务能力(50%)和个人特长(10%)四部分。各单位应提前命制外语口语测试试题,供考生抽取答题,可采用对话的方式,并应包含即兴对话内容。其他内容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有笔录,当场给分,要注重考查考生的考研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和创新意识等,并应给予考生一定时间展示其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考生须在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由各院(部、系、所)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政治考核函调
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考生应在复试时提供相应的考核佐证材料。
四、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须报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校审定,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
五、成绩核算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Z)计算方法为:
Z = C÷5×70% + F÷2×30%
其中,C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F为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两者按上述公式加权之和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Z。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拟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经过遴选,遴选后未经培训合格的硕士生导师,不得招收硕士研究生。退休前不能完成指导工作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招生。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为加强信息公开,高效、及时地公布招生信息,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海军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海军工程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和校园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复试人员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电子邮箱:hjgcdx_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