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

广东海洋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答疑,送资源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0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0]] [广东海洋大学王牌专业排名] [广东海洋大学考研难吗] [广东海洋大学排名] [广东海洋大学考研群]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学费]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正文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71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11人(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63人,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0人。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潘新祥
副组长:谭北平,简纪常
成  员:陈汉能、李广丽、张书文、刘书成、陈进军、俞国燕、居占杰、白福臣、赵振宇、付东洋、杨磊、韩自强、徐杰、巩建华
(二)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分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的工作方案须在3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
各招生学院成立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三)参与复试的教师须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熟悉工作程序和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研究生院做好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参加复试教师的业务培训。
参加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A类考生要求。
2.复试名单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划定本年度单科和总分的最低线,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
3.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可优先在本校相近的学科、专业(领域)上线生源中调剂复试考生。本校相近专业的上线生源无法调剂的,可到其他院校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中调剂。
4.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对相关专业分数线要求和教育部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选报我校。
5.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按学校核准的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名额一般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差额比例。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政审表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4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评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定于3月27日-29日,各学院若有特殊情况调整复试时间的,须提前报研究生院批准。
可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具体办法由招生学院确定。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复试通知及具体工作安排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招生学院对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作具体通知;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由招生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300分。
(1)专业课笔试考核
专业课笔试考核科目由各专业以书面形式作出规定,并在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对同等学力的考生,除了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还需以笔试的形式加试不少于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3个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以及对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核。
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在20分钟以内。
面试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基本要求均与相应学科硕士研究生相同,复试内容各有侧重,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五)体检
体检在学校校医院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科、专业(领域)按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可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或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中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六、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学校公示的信息如下:
(一)本工作方案。
(二)复试考生名单。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考生名单。
(五)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会及时给予公开。
七、其他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监督电话:0759-2396185。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_m/guangdonghaiyangdaxue/yanjiushengyuan_210213.html